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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拟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安永华明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4.82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本期A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王鹏程先生

  王鹏程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项目合伙人(本期A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田志勇先生

  田志勇先生,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项目合伙人(本期A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冯所腾先生

  冯所腾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4)质量控制复核人(本期A股审计报告):张小东先生

  张小东先生,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5)项目合伙人(本期H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蔡鉴昌先生

  蔡鉴昌先生,香港执业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安永亚太区金融服务审计主管合伙人,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6)质量控制复核人(本期H股审计报告):冯汉光先生

  冯汉光,香港执业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安永大中华区行业监管与政策主管合伙人及安永全球认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复核合伙人,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和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复核。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行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4,096万元(含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9,480万元整),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60万元整。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认为安永华明、安永能够按照2020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4,096万元(含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9,480万元整),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60万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签署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拟续聘安永为公司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对《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签署了如下独立意见:“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安永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境外主要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以及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境外主要子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为公司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续聘安永华明、安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1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1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磐石首席信息官任职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金磐石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金磐石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金磐石先生自 2021年3月26日起就任本行首席信息官。

  金磐石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2021年3月27日披露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3月26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1年3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王江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选举王江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

  二、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业绩公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书及财务决算方案(财务报告)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行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本行2020年税后利润人民币2,681.74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68.17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准备金人民币354.82亿元;

  3.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于2021年7月14日收市后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26元(含税),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815.04亿元;

  4.2020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五、 关于聘用2021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六、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2020年资本充足率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资本充足率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九、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2021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关于提名钟嘉年先生连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钟嘉年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钟嘉年先生连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至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钟嘉年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钟嘉年先生,1957年4月出生。自2018年11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9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0年加入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伦敦分所,1992年成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6年起任普华永道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的金融服务专家,曾任普华永道香港地区人力资源合伙人,普华永道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审计团队负责合伙人,中国银行审计项目组全球负责合伙人,香港公益金义务司库,香港会计师公会职业道德委员会、职业责任风险限制委员会、沟通委员会及调查组的成员,还曾担任中国银行、中银香港、交通银行的重组及首次公开发行的审计负责人,Harvest Real Estate Investments(Cayman) Limited审计委员会主席与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金沙中国有限公司、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与保诚财险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德荫基金有限公司受托人。钟先生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澳门会计师公会会员,获英国杜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后,钟嘉年先生将连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十二、 关于提名梁锦松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梁锦松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梁锦松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梁锦松先生,1952年1月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财政司司长,现任香港南丰集团董事长及行政总裁,和新风天域集团董事长兼联合创始人。此外,梁先生是两家慈善机构“香港小母牛”及“惜食堂”主席。梁先生拥有多年在金融机构任职的经验,包括美国黑石集团大中华区主席、摩根大通亚洲主席和花旗银行亚洲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金部及大中华地区主管等。他亦曾任招商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香港)、美国友邦保险(香港)的独立董事、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顾问和哈佛商学院香港协会主席。曾任公职包括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香港期货交易所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与港事顾问。梁先生1973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曾在美国哈佛商学院攻读管理发展及高级管理课程,1998年获香港科技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1梁先生于2021年1月因任职期满向招商银行董事会提出辞任函,相关情况请见招商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威廉·比尔·科恩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威廉·比尔·科恩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威廉·比尔·科恩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待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自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生效。

  十四、 关于聘任金磐石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金磐石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金磐石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金磐石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报银保监会备案。

  金磐石先生,1965年2月出生。自2018年2月起任本行信息总监;2010年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0年1月任本行审计部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本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10月至2016年11月担任本行监事;2001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本行审计部副总经理。金先生是高级工程师、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1986年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9年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10年获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十五、 关于聘任程远国先生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程远国先生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程远国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程远国先生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待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程远国先生,1963年1月出生。自2017年2月起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本行河北省分行主要负责人、行长;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任本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副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5年5月任本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其间,2018年5月至2021年3月兼任本行监事,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兼任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9月至2015年10月兼任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程先生是高级会计师,1986年东北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十六、 关于聘任张毅先生担任本行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张毅先生担任本行首席财务官。张毅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张毅先生担任本行首席财务官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待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张毅先生,1971年1月出生。自2019年11月起任本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本行江苏省分行主要负责人、行长;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本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11月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张先生是高级会计师,1993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十七、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十八、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十九、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十、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参阅。

  二十一、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在北京召开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3月26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1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永庆主持,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 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股东代表监事202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将本项议案提交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39        证券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田国立董事长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 本行在任监事8人,出席8人;

  3. 董事会秘书胡昌苗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江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0年度抗疫物资捐赠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扶贫捐赠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不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三) 议案表决情况说明

  1.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3. 董事任职:

  王江先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为三年,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王江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青海律师、郝志娜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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