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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请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年度报告全文的“释义”章节。

  2.  本公司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

  3.  董事会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0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1.81元/股(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按本公司2021年3月26日总股本19,868,519,955股计算,共计派发股息人民币35,962百万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股票简况

  1.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介绍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销售量计算,本集团是中国乃至全球第一大煤炭上市公司,2020年本集团煤炭销售量446.4百万吨,商品煤产量291.6百万吨。本公司拥有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及宝日希勒矿区等优质煤炭资源,于2020年12月31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296.8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144.2亿吨,JORC标准下煤炭可售储量77.3亿吨。

  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大容量、高参数的清洁燃煤机组,于2020年底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32,279兆瓦。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铁路营业里程约2,371公里,综合港口和码头总装船能力约2.7亿吨/年,拥有约2.18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60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

  公司的煤炭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  主要业务数据

  注:按照可比口径,2019年本集团发、售电量分别为139.78十亿千瓦时和131.04十亿千瓦时。

  4.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4.2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4.32020年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5.  股东情况

  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5.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 A 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2021年3月8日,本公司注销已回购的21,100,500股H股股份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股比例变为69.52%。

  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本集团积极应对、精准施策,强化供销联动,全力发挥一体化运营优势,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全年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63,490百万元(2019年:66,629百万元),同比下降4.7%;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70百万元(2019年:43,250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970元/股(2019年:2.174元/股),同比下降9.4%。

  注:上表管理费用中包含研发费用。

  本集团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1  主营业务分析

  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此项为财务公司于2020年1-8月期间对本集团以外单位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产生的存贷款及利息、手续费、佣金等项目的现金流量。

  2.1.1收入和成本

  (1)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2020年本集团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① 本集团平均煤炭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8%,导致煤炭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② 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以及售电量、售电均价同比下降导致售电收入同比下降:(ⅰ) 2019年1月营业收入包含本公司组建北京国电交易中投出的电力资产产生的收入,自2019年2月起该项资产不再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ⅱ) 剔除前项因素影响,可比口径下本集团2020年的售电量同比下降2.6%、售电均价下降1.2%。

  (2) 成本分析表

  单位:百万元

  2020年本集团营业成本中:

  ① 外购煤成本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外购煤销售量及单位采购成本同比下降;

  ② 折旧及摊销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2019年金额包含本公司组建北京国电所出资电厂于2019年1月的折旧及摊销,以及本年煤炭业务专项储备资本化支出同比减少;

  ③ 运输费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通过国有铁路运输的煤炭量减少,以及租船成本下降;

  ④ 其他成本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印尼爪哇7号发电项目按特许经营协议相关规定核算,项目单机商业运营后,相关成本增加;以及港口疏浚业务成本增加。

  单位:百万元

  (3)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本集团的主要运营模式为煤炭生产→煤炭运输(铁路、港口、航运)→煤炭转化(发电及煤化工)的一体化产业链,各分部之间存在业务往来。2020年本集团煤炭、发电、运输及煤化工分部经营收益(合并抵销前)占比为54%、13%、32%和1%(2019年:54%、15%、30%和1%)。

  以下分行业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均为各分部合并抵销前的数据。

  (4) 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5) 主要销售客户

  2020年,本集团对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合计为87,857百万元,占本集团收入的37.7%。其中对关联方的收入为65,260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28.0%。

  (6) 主要供应商

  2020年,本集团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合计为22,436百万元,占全年总采购额的17.5%。其中对关联方的采购额为10,725百万元,占本年度总采购额的8.3%。

  2.1.2  费用及利润表项目

  (1)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本集团主要煤炭产地资源税税率上调导致资源税同比增长。

  (2)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贷款市场利率下降以及本年偿还到期应付债券导致利息费用减少;财务公司出表,本集团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不再抵销导致利息收入同比增长;汇兑收益同比增长。

  (3)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减少。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对澳洲沃特马克项目和电力业务部分低效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4)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本集团对部分应收售煤款及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5)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公司对北京国电等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6)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部分煤矿问题整改相关支出增加;本报告期预计债务担保损失和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同比增加。

  2.1.3  研发投入

  2020年本集团研发投入2,149百万元(2019年:1,245百万元),主要用于神东矿区智能大采高综采成套技术与装备集成研发、露天煤矿地下水库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燃煤电厂15万吨/年燃烧后CO2捕集和封存全流程示范项目;铁路智能装车与输送系统研究及应用,重载铁路的移动闭塞扩大试验与工程化应用、交流传动货运电力机车智能驾驶技术、货车状态检修成套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制等。

  2.1.4  现金流

  本集团制定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资金管理政策,在保障持续运营的前提下,维持优良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按照公司政策进行投资。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净流入同比增长28.8%。其中,财务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8,599百万元(2019年:净流出3,662百万元),同比变动607.9%,主要原因是2020年1-8月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增加带来现金流入增加,同时发放贷款同比减少。剔除财务公司影响后,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下降6.1%,主要原因是收入下降带来现金流入的减少。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净流入32,048百万元(2019年:净流出46,307百万元),同比变动169.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以及本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3)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净流出同比增长13.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提高分红比例,支付的2019年度末期股息较2018年度增加。

  2.2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3.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百万元

  2.3.2  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本集团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受限资产余额5,178百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港口经营相关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共计3,391百万元;其他受限资产主要是为获得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各类保证金等。

  2.4  分行业经营情况

  2.4.1  煤炭分部

  (1) 生产经营及建设

  本集团生产及销售的煤炭品种主要为动力煤。2020年,本集团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措并举保障煤炭生产和市场供应,全年实现商品煤产量291.6百万吨(2019年:282.7百万吨),同比增长3.1%。完成掘进总进尺42.6万米(2019年:35.6万米),同比增加7万米,其中神东矿区完成掘进进尺37.7万米。

  着力推动煤炭业务提质增效。推广选煤厂煤泥减量化工艺,煤炭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全年自产商品煤平均发热量同比提升20千卡/千克。

  推动煤炭开采与环境治理并行。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加快技术改造,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治理效果显著。建成国家或省级绿色矿山20个,较上年新增8个;准格尔矿区复垦率达到100%,植被盖度80%以上,水土流失控制率达80%。

  煤矿智能化开采取得较大进展。神东矿区建成10个智能综采工作面、3个智能化示范工程、3类智能综采模式。榆家梁煤矿实现中厚偏薄煤层透明自主智能采煤;石圪台煤矿实现薄煤层等高无人智能开采;锦界煤矿实现预测智能割煤。

  加快推进矿业用地申请及资源获取工作,保障煤矿生产连续稳定。准格尔矿区获得哈尔乌素、黑岱沟露天矿之间的空白区采矿权;万利一矿扩大区资源采矿许可证办理工作稳步推进。

  2020年,本集团煤炭勘探支出(即可行性研究结束之前发生的、与煤炭资源勘探和评价有关的支出)约0.22亿元(2019年:0.12亿元),主要是澳洲沃特马克项目相关支出;煤矿开发和开采相关的资本性支出约31.52亿元(2019年:21.75亿元),主要是神东、胜利、准格尔等矿区煤炭开采相关的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建设支出,以及新街台格庙矿区前期开发支出。

  本集团拥有独立运营的铁路集疏运通道,集中分布于自有核心矿区周边,能够满足核心矿区的煤炭外运。

  (2) 安全生产

  2020年,本集团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开展安全督查,确保安全制度落实。升级应急救援基地装备和设施,提升安全保障能力。2020年,本集团煤矿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0034,低于全国0.0580的平均水平。

  (3) 煤炭销售

  本集团销售的煤炭主要为自产煤。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充分利用铁路运力,本集团还在自有矿区周边、铁路沿线从外部采购煤炭,用以掺配出不同种类、等级的煤炭产品后统一对外销售。本集团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煤炭生产由各生产企业负责,煤炭销售主要由本公司所属销售集团统一负责,用户涉及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个行业。

  2020年,本集团克服煤炭市场阶段性供需失衡、煤价大幅波动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丰富物流方式,确保产-运-销一体化平稳运行。全年本集团实现煤炭销售量446.4百万吨(2019年:447.1百万吨),同比下降0.2%。按年度长协合同销售的煤炭量为190.0百万吨,占本集团煤炭销售量的42.5%,其中对15家已签署三年(2019-2021年)电煤年度长协合同的外部客户的煤炭销售量为144.5百万吨,占年度长协合同销售量的76.1%。对前五大外部煤炭客户销售量为153.3百万吨,占煤炭销售总量的34.3%;其中,对最大客户国家能源集团的煤炭销售量为133.1百万吨,占煤炭销售总量的29.8%。前五大外部煤炭客户主要为电力、化工及煤炭贸易公司。国内下水销售的煤炭量为267.4百万吨,占全国重点港口煤炭运量7.5亿吨的35.7%。

  本集团对内外部客户实行统一的定价机制,执行年度长协、月度长协及现货三种定价机制。2020年本集团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410元/吨(不含税)(2019年:426元/吨(不含税)),同比下降3.8%。

  2020年本集团各煤炭品种产销情况如下:

  由于煤炭销售规模大、产品种类较多、部分自产煤与外购煤混合运输及销售等原因,本集团目前尚无法准确按煤炭来源(自产煤和外购煤)分别核算煤炭销售收入、成本及毛利。

  2020年本集团煤炭销售情况如下:

  ① 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注:以上为本集团不同发热量煤炭产品销售情况的汇总。

  ② 按内外部客户分类

  ③ 按销售区域分类

  (4) 煤炭资源

  于2020年12月31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296.8亿吨,比2019年底减少3.1亿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144.2亿吨,比2019年底减少2.6亿吨;JORC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77.3亿吨,比2019年底减少2.9亿吨。

  单位:亿吨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包头矿区JORC标准下的煤炭可售储量为54.7万吨。

  公司主要矿区生产的商品煤特征如下:

  注:受赋存条件、生产工艺等影响,各矿区生产的主要商品煤的发热量、硫分、灰分数值与矿区个别矿井生产的商品煤或公司最终销售的商品煤的特征可能存在不一致。

  (5)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成果

  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炭产品销售毛利

  ③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元/吨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占54%;(2)生产辅助费用,占26%;(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税费等,占20%。

  ④ 外购煤成本

  本公司销售的外购煤包括自有矿区周边及铁路沿线的采购煤、国内贸易煤及进口、转口贸易的煤炭。

  2020年,本集团外购煤销售量为150.4百万吨(2019年:162.3百万吨),同比下降7.3%,占本集团煤炭总销售量的33.7%(2019年:36.3%)。全年外购煤成本为48,742百万元(2019年:53,831百万元),同比下降9.5%。

  2.4.2  发电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0年,本集团强化市场营销举措,提升机组平稳运行水平,发电效率持续稳定。全年完成总发电量136.33十亿千瓦时,总售电量127.65十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75,110亿千瓦时的1.7%。积极应对电力市场化改革,市场化交易电量和售电业务快速发展。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7.54十亿千瓦时,占总售电量的比例上升至52.9%。

  (2) 电量及电价

  注:上表“其他”为本公司组建北京国电所出资电厂于2019年1月的发、售电量。

  (3) 装机容量

  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发电总装机容量为32,279兆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1,204兆瓦,占全社会火电发电装机容量12.5亿千瓦1的2.5%。

  1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单位:兆瓦

  2020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变动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末,本集团在建、已核准但尚未开建的主要燃煤发电机组情况:

  (4) 发电设备利用率

  2020年本集团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4,412小时,同比减少173小时,比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燃煤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4,340小时2高72小时。

  2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5) 电力市场化交易

  (6)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本集团拥有位于山东、江苏、广东的三家售电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购售电价差获得盈利。为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包括为客户开展变压器预防性试验、绝缘检测、节能诊断、用电数据采集等。提供增值服务对本集团开拓电力市场、提高竞争力具有积极影响。

  2020年,上述三家售电公司代理销售的外购电量合计为6.51十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合计为208百万元,营业总成本合计为96百万元。

  (7) 资本性支出

  2020年,发电分部资本性支出总额7,766百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百万元

  (8) 经营成果

  ①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发电分部经营成果

  ②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售电收入及成本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售电成本主要由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以及其他成本构成,详见本报告附件。2020年本集团单位售电成本为259.8元/兆瓦时(2019年:262.6元/兆瓦时),同比下降1.1%。

  全年发电分部共耗用中国神华煤炭47.8百万吨,占耗煤总量57.9百万吨的82.6%,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二季度外购煤采购价格较低,电厂耗用的外购煤量增加。

  ③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燃煤电厂售电成本

  2.4.3 铁路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0年,本集团积极落实国家“公转铁”政策,推进黄大铁路、专用线及联络线建设,路网布局持续优化。推进自有铁路运输市场化改革,拓展新客户和新市场,保障货源充足稳定。非煤运输业务持续发展,全年非煤炭货物运输量达20.8百万吨,同比增长31.4%;反向运输铁矿、锰矿达14.3百万吨,同比增长51.2%。全年本集团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为285.7十亿吨公里(2019年:285.5十亿吨公里),同比增长0.1%。

  黄大铁路于2020年12月开通试运营。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铁路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0年铁路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0.053元/吨公里(2019年:0.053元/吨公里),同比持平。

  2.4.4 港口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0年,本集团港口分部全力推进设备提能提效改造,装船效率持续提升。全年黄骅港、神华天津煤码头累计完成装船量249.2百万吨(2019年:244.4百万吨),同比增长2.0%。进一步推进智慧、绿色港口建设。黄骅港成为世界首家实现翻-堆-取-装全流程设备智能管控的煤炭港口,作业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洒水抑尘实现智能化精准管控,生产总用水量、堆场及翻车机用水量大幅减少。天津煤码头雨污水处理率和回用率达100%。

  港口能力提升项目稳步推进。黄骅港7万吨双向航道工程完成通航安全论证等前期工作,散杂货泊位和油品码头工程稳步推进。珠海煤码头6号堆场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港口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0年港口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8.9元/吨(2019年:9.1元/吨),同比下降2.2%。

  2.4.5  航运分部

  (1) 生产经营

  2020年,本集团航运分部克服市场低迷的不利局面,在保证本集团内部电厂运输需求、自有港口煤炭疏港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外部市场,推进非煤运输,全年完成航运货运量113.0百万吨(2019年:109.8百万吨),同比增长2.9%;航运周转量93.0十亿吨海里(2019年:89.6十亿吨海里),同比增长3.8%。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航运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2020年航运分部单位运输成本为0.029元/吨海里(2019年:0.032元/吨海里),同比下降9.4%。

  2.4.6  煤化工分部

  (1) 生产经营

  本集团煤化工业务为包头煤化工的煤制烯烃一期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聚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能力约30万吨/年)及少量副产品(包括工业硫磺、混合碳五、工业丙烷、混合碳四、工业用甲醇等)。煤制烯烃项目的甲醇制烯烃(MTO)装置是国内首创的大规模甲醇制烯烃装置。

  2020年,包头煤化工努力克服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及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统筹安排生产负荷,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研发新产品,聚烯烃产品的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全年煤制烯烃装置连续稳定运行8,760小时,平均生产负荷达到100%;聚烯烃产品产量达700.5千吨(2019年:615.7千吨),同比增长13.8%。产品质量持续提升,聚乙烯、聚丙烯产品累计合格率分别达到98.96%和100%。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医用防护品的原料——聚丙烯S2040高熔融指数纺丝料,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检测、国标检测和欧盟RoHS检测。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耗均降到历史最低水平。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处于开工准备阶段,环评报批工作有序推进。

  2020年本集团聚乙烯、聚丙烯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2) 经营成果

  本集团合并抵销前煤化工分部经营成果如下:

  (3)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

  2.5 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对外交易收入是按接受服务及购买产品的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的。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经营煤炭及电力的生产与销售,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2020年,来自境内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227,539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97.5%;来源于境外市场的对外交易收入为5,724百万元,同比增长92.0%,主要原因是印尼爪哇7号发电项目单机商业运营。

  2020年,本公司稳妥开展国际化经营,推进境外项目建设和运营。国华印尼南苏EMM一期项目(2×150MW)连续多年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营,其中1号机组连续安全运行超过1,300天,双机连续安全运行超过660天,获得亚洲电力2020年度“年度独立发电企业(印尼)”和“年度环保企业(印尼)”两项大奖。印尼爪哇7号发电项目(2×1,050MW)1号机组投产后连续安全稳定高负荷运行301天,有效改善了爪哇-巴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2号机组于2020年9月高标准全面竣工。印尼南苏1号项目(2×350MW)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美国宾州页岩气项目29口井正常生产,受国际油价下跌、疫情和罕见暖冬影响,项目处于当期亏损状态,但从项目全周期测算可完全收回总投资,风险可控。其他境外项目按照稳妥原则开展工作。

  3.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3.1  2021年度经营目标

  以上经营目标会受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3.2  2021年度资本开支计划

  单位:亿元

  2020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215.23亿元,主要用于预付采矿权价款、购置煤矿开采设备及输煤系统工程等支出;湖南永州一期项目、四川江油煤炭储备发电一体化项目等在建发电项目;黄大铁路建设;以及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基于严控投资、注重质量效益等原则,本公司董事会批准2021年资本开支计划总额为355.82亿元(不含股权投资)。其中:

  (1)煤炭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含基建相关的设备采购)的支出为30.08亿元;用于设备购置的技改支出为17.91亿元;用于非设备购置的技改支出为24.38亿元。主要投资项目包括:胜利一号露天煤矿扩能项目设备购置、神东矿区绿色高效节能供热项目、郭家湾煤矿二盘区项目等。

  (2)发电分部资本开支中,用于新建项目(含相关设备采购)的支出为131.90亿元;用于环保类技术改造的支出为3.04亿元;用于非环保类技术改造的支出为11.70亿元。主要投资项目包括:福建罗源湾港储电一体化项目(2×1,000MW)、四川江油煤炭储备发电一体化项目(2×1,000MW)、广西北海电厂项目(2×1,000MW)等。

  (3)铁路分部资本开支,主要用于黄大铁路、神朔3亿吨扩能改造项目等,以及购置铁路机车、车辆等装备。

  (4)煤化工分部资本开支,主要用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巴彦淖尔煤焦化项目建设等。

  本集团2021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

  第四节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 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说明

  2020年9月1日,财务公司增资交易完成交割,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下降至40%,财务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本集团对部分固定资产与折旧相关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该会计估计变更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公司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2020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预计本公司2020年1-3月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同比变动可能达到或超过50%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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