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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21-012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国际)、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UK) Limited、招商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招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基金服务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招证国际全资持有的用于自身债务发行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实体。

  ● 本次担保额度: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570亿等值港元,其中,融资类担保不超过145亿等值港元。

  ● 招证国际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03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招证国际作为控股公司,必须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具体业务,在经营具体业务的过程中,会以招证国际或其他子公司作为主体取得融资或进行交易, 因往来银行或交易对手基于对交易主体的评估,需要招证国际或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增强交易主体的对外经营业务或融资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招证国际对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年度担保授权方案,具体如下:

  1、招证国际或其全资子公司为取得融资或进行交易的主体提供担保, 包括融资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团贷款、发行债券或票据等)、交易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主结算协议(Master Clearing Agreement)、债券市场协会 (The Bond Market Association ; TBMA) /国际证券市场协会 (International Securi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ISMA)、全球回购协议(Global Master Repurchase Agreement ; GMRA) 、主券商服务协议、贵金属交易实物买卖等)以及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担保等)。

  2、担保额度: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570亿等值港元,其中,融资类担保不超过145亿等值港元。

  3、担保类型: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

  4、被担保人:招证国际、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UK) Limited、招商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招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基金服务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招证国际全资持有的用于自身债务发行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实体。

  5、授权期限: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招证国际董事长决定具体担保事项和金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6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招商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下财务数据为国际会计准则数据)

  1、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 1999年7月14日

  2) 实收资本:港元4,103,627,390元

  3) 注册地点:香港

  4) 主营业务:投资

  5) 主要财务状况 (扣除客户资金):

  

  2、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1986年10月4日

  2) 实收资本:港元5,500,000,000元

  3) 注册地点:香港

  4)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承销

  5) 主要财务状况(扣除客户资金):

  

  3、 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1年1月19日

  2) 实收资本:港元200,000,000元

  3) 注册地点:香港

  4) 主营业务:期货经纪

  5) 主要财务状况(扣除客户资金):

  

  4、 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8日

  2) 实收资本:港元400,000,000元

  3) 注册地点:香港

  4) 主营业务:投资

  5) 主要财务状况:

  

  5、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UK) Co.,Limited

  1)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5日

  2) 实收资本:美元22,000,000元

  3) 注册地点:英国

  4) 主营业务:期货经纪

  5) 主要财务状况(扣除客户资金):

  

  6、 招商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26日

  2) 实收资本:港元500,000元

  3) 注册地点:香港

  4) 主营业务:融资管理

  5) 主要财务状况:

  

  7、 招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01日

  2) 实收资本:港元5,000,000元

  3) 注册地点:香港

  4)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

  5) 主要财务状况:

  

  8、 招商证券(香港)基金服务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27日

  2) 实收资本:港元10,000元

  3) 注册地点:香港

  4) 主营业务:基金管理

  5) 主要财务状况:

  

  9、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8年08月13日

  2) 实收资本:港元10,000,000元

  3) 注册地点:香港

  4)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

  5) 主要财务状况: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招证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余被担保人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UK)Limited、招商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招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基金服务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为招证国际全资子公司,以及招证国际成立并全资持有的用于自身债务发行的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实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招证国际及其全资子公司将于每笔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以上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招证国际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境外业务发展,加快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业务转型,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招证国际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审议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实际担保金额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净资本担保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2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招证国际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310亿等值港币(其中融资类担保总不得超过27亿等值港币),实际担保金额为12.0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21-00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霍达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其中霍达、粟健董事现场出席,熊贤良、苏敏、熊剑涛、彭磊、高宏、黄坚、王大雄、王文、向华、肖厚发、熊伟、胡鸿高和汪棣董事因工作或疫情原因通过电话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20年度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0年,公司已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报告期内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霍达董事长决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聘任副总裁并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张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并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聘期3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延长时报董事会决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经审阅张庆先生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及经营管理经验符合担任公司副总裁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2)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3)上述人员任职公司副总裁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张庆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同意将以下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和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份总数8,696,526,806股为基数测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800,382,214.22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以上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因支付H股股利程序的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委托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信托人负责公司H股股东分红派息,并授权吴慧峰先生作为授权人代公司行使权力,向代理人签发与代理协议一切有关的指示、指引、决定、通知及批准等。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5、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1年德勤对公司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385万元(包括食宿差旅费等费用,含税)。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若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由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6、关于公司2021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2021年,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公司自营投资额度为:

  (1)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实时)净资本规模的100%;

  (2)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实时)净资本规模的500%。

  注: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公司与招商银行及其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的交易时,关联董事霍达董事长、粟健董事、熊贤良董事、苏敏董事、熊剑涛董事、彭磊董事、高宏董事、王大雄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含重要上下游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霍达董事长、粟健董事、熊贤良董事、苏敏董事、熊剑涛董事、彭磊董事、高宏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黄坚董事、王大雄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文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公司董监高、其他关联自然人以及第5项“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8、关于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时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0%之新增股份,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为完成该等事项批准及签署必要文件、向有关机关提出所有必需的申请手续和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给予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H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及就该等股份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

  (2)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配发)的H股的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H股总面值之20%;

  (3)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4)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一般性授权下的发行事宜聘请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修改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修改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7)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以上所载各项授权的前提下,除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将上述第(四)、第(五)项的授权事项转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办理。

  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H股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

  (1)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

  (3)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如相关期间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或采取相关行动,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相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持续至上述相关期间结束后完成,则相关期间将相应延长。

  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及《公司章程》,并获有权审批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下的权力。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年度担保授权方案,具体如下:

  (1)招证国际或其全资子公司为取得融资或进行交易的主体提供担保, 包括融资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团贷款、发行债券或票据等)、交易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主结算协议(Master Clearing Agreement)、债券市场协会 (The Bond Market Association ; TBMA) /国际证券市场协会 (International Securi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ISMA)、全球回购协议(Global Master Repurchase Agreement ; GMRA) 、主券商服务协议、贵金属交易实物买卖等)以及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担保等)。

  (2) 担保额度: 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570亿等值港元,其中,融资类担保不超过145亿等值港元。

  (3)担保类型: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

  (4)担保对象:招证国际、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UK) Limited、招商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招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基金服务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及招证国际全资持有的用于自身债务发行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实体。

  (5)授权期限: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招证国际董事长决定具体担保事项和金额。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1、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本次董事会非表决事项)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张庆先生简历

  附件:

  张庆先生简历

  张庆先生,1971年6月出生。

  张先生1998年3月至2017年1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先后在发行监管部、国际合作部、公司债券监管部工作,其经验包括:1998年3月至2015年4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国际合作部等部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期间,2012年11月至2014年10月在云南省金融办挂职,担任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2015年4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副巡视员、副主任。张先生曾荣获2002-200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称号,并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实施后担任保荐代表人考试命题专家组专家。

  张先生分别于1993年6月、1996年1月获得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0亿港元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担保余额:12.03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国际)之下属公司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香港)以及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投管香港)因经营需要,拟与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永隆银行)签订银行授信协议,银行授信额度为10亿港元,需由招证国际提供担保函以支持银行授信协议。该担保函设定了担保人(招证国际)对被担保人(招证香港以及招证投管香港)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0亿港元。担保函生效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4月29日、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10月4日

  实收资本:港元5,500,000,000元

  注册地点:香港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承销

  主要财务状况 (扣除客户资金):

  

  2、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年9月18日

  实收资本:港币400,000,000元

  注册地点:香港

  主营业务:投资

  主要财务状况:

  

  3、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招证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为招证国际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提供给招商永隆银行的保函,招证国际将对招证香港以及招证投管香港以下方面提供担保:

  与招商永隆银行签订的银行授信协议下的付款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10亿港元。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担保,是持续担保,直到清偿所有的债务,担保类型为借贷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有助于促进公司境外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招证国际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境外业务发展,加快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业务转型,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招证国际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03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实际担保金额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净资本担保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2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招证国际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得超过310亿等值港币(其中融资类担保总额不得超过27亿等值港币),实际担保金额为12.0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21-00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468,112,876.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2020年度公司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6,526,8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00,382,214.22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04%。(注:2020年上半年公司因推进配股工作,未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中期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分红总额为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0.01%。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70.73%。)

  2、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4、以上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派发2020年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21-0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关黄陈方)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进行了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鉴于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建议续聘德勤华永、德勤·关黄陈方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洪锐明女士,自2002年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洪锐明女士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洪锐明女士自2018年开始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胡小骏女士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小骏女士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磊先生,自2008年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磊先生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385万元人民币(包括食宿差旅费等费用,含税),定价原则为: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4万元。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拟同意续聘德勤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德勤华永具备相关的资质,符合监管机构、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要求,该事务所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2021年审计的工作需求,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并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21-0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电话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语菡女士召集并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慧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罗莉女士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2021-0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审议公司与招商银行及其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的交易时,关联董事霍达董事长、粟健董事、熊贤良董事、苏敏董事、熊剑涛董事、彭磊董事、高宏董事、王大雄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含重要上下游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霍达董事长、粟健董事、熊贤良董事、苏敏董事、熊剑涛董事、彭磊董事、高宏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黄坚董事、王大雄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文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与公司董监高、其他关联自然人以及第5项“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将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3、议案的表决严格按照《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据此,就《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之关联交易发表同意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

  (二)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预计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要上下游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1预计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招商基金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注: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主要指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交易、股权类产品或交易、融资交易、其他证券和金融产品及衍生产品或交易等,下同

  1.2预计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下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3预计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不含招商银行及其子公司,含重要上下游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预计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1预计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2预计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3、预计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规则,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先生曾担任董事或高管的企业、公司董事王文先生担任董事或高管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1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33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2328)、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4、预计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4.1预计与公司董监高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或者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年度报告。

  4.2预计与其他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5、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其他关联方包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述关联方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过去十二个月、未来十二个月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2020年度发生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包括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44.17%的股份(截至本议案提交审议之日),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3968)、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1979)、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39)等。

  (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10.02%的股份(截至本议案提交审议之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及其关联方中与本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包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等。

  (三)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过去十二个月、未来十二个月存在前述关联关系的人士。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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