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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决议公告(上接C81版)

  (上接C81版)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余继鹏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联系传真:010-82190933

  联系邮箱:yujipeng@cind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投资者关于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等问题征询表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19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项目合作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坤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安投资”)及其下属上海坤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拟终止与福州泰禾丽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方”)就上海宝山新城顾村A单元10-03地块及10-05地块(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合作关系。近日,双方经磋商签署了合作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终止项目合作概述

  (一)终止项目合作情况

  本项目由坤安投资于2016年通过公开摘牌取得,后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主体。2017年,坤安投资与合作方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合作方为项目公司提供技术及管理服务;承担部分项目建设资金、操盘项目开发等;项目公司按照服务目标实现情况向合作方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与综合服务费等。

  但履约过程中,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调控持续深入和市场形势的变化,房地产企业面临的开发、销售环境都有较大变化,对项目合作进度和效果产生了一定影响。截至2020年底,双方约定的开发期限届满,双方根据各自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同意终止项目合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分两个地块,其中10-03地块为住宅地块,规划有14栋高层住宅(其中,2栋为项目公司自持、1栋保障房建成后移交政府),4栋多层住宅以及21栋低层住宅;10-05地块为2栋2-3层独栋商业。

  高层住宅除自持部分外,已于2020年12月完成竣工备案;多层住宅、低层住宅正在全面施工建设中。项目预计总可售面积约12.26万平方米,其中3.18万平方米高层住宅于2019年6月开盘销售。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已售面积1.76万平方米。

  鉴于本项目目前的进度与运营效果未达预期,项目未来的回报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三、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福州泰禾丽创置业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532(自贸试验区内)

  3、法定代表人:沈建中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对房地产业、工业、农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四、合作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终止安排

  双方明确了终止合作的权利、义务,商定了应收应付款项的结算和支付方式。

  (二)人员退出

  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委派至项目公司人员自项目公司工作岗位退出,并完成相应的交接工作及交接手续。双方就应向员工支付的薪资、经济补偿等(如有)进行了约定。

  (三)物品及资料等交接

  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将关于项目公司及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等物品全部交接予项目公司,其交接予项目公司的物品系其持有、管理及知悉的关于项目公司及项目的全部物品。

  (四)物业公司更换

  双方约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和案场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约定,完成自项目退场、办理完成退出项目物业管理相关手续及相关资料、物品的交接工作等。

  (五)其他义务或责任

  合作终止后,就原协议的履行,双方未欠付对方其他任何款项、不存在其他任何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或责任。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对终止协议有违反行为,均应按协议约定向守约方支付相关违约金。

  五、终止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合作协议,合作方将承担项目公司部分损失,补偿金额初步预计将增加公司约3.45亿元的非经常性收益。本次终止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经营效率、更有效地结合政策和市场的客观情况,加快开发节奏、加强销售去化、优化资金管理、降低成本。

  六、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项目合作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657                   公司简称:信达地产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2,034,587.54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9,409,371.81元。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989,472,952.93元,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627,413,290.90元,累计分配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1.54%。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以商业运营、物业服务、房地产专业服务为支持,坚持房地产开发与资本运营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同时以经济效益为核心,持续完善产品体系与城市布局,努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公司开发产品以住宅为主,重点关注首次置业与改善型需求,同时适度开发写字楼和综合体。公司秉承“建筑传递梦想”的企业愿景,坚持“理解客户需要,开发宜居产品,建设美好家园”的品牌价值观,在住宅领域形成了蓝系列、郡系列、东方系列、逸邨系列、天下系列五大产品线,在办公领域形成了国际系列产品线。公司进入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佛山、杭州、宁波、嘉兴、台州、绍兴、合肥、芜湖、马鞍山、淮南、六安、铜陵、天津、青岛、太原、海口、琼海、重庆、乌鲁木齐、沈阳等近三十个城市,形成了核心城市、深耕城市和辐射城市兼顾的业务布局。

  作为中国信达的房地产开发业务运作平台,公司依托信达系统资源,发挥信达地产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专业能力,坚持房地产开发与集团协同联动双轮驱动,打造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公司持续创新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努力由原来单纯获取项目开发利润向开发利润、投资收益以及监管代建收入等多元化收入来源转变。

  (二)行业情况

  我国房地产行业具有政策性、地域性、周期性、资金密集型等特点,同时房企自身的投融资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也会影响房企的发展。房地产行业的众多特点,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定位、模式、规模、布局、产品等方面存在差异。房地产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定位,清晰战略,寻求差异化、特色化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模式。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地产行业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但影响逐季递减。与上半年相比,下半年房地产市场明显好转,住宅市场稳步复苏;与住宅市场相比,写字楼和商业市场受到影响更大,成交量整体萎缩,租金水平下降。

  2020年的调控政策既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原则性,同时也保持因城施策的灵活性。政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总体保持平稳,但随着下半年住宅市场的复苏和土地市场的回暖,热点城市调控政策有所收紧,同时房企融资受到的限制增多。2020年8月,为进一步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试点推行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形成稳定的金融政策预期,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和融资行为,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推动房地产行业长期稳健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整体来看,2020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复苏,有利于稳就业、稳投资,为我国经济恢复发挥了“稳定器”的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1,443亿元,同比增长7.0%;土地成交价款17,269亿元,增长17.4%;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增长8.7%;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总体情况体现出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韧性和活力。

  疫情冲击和调控影响进一步助推行业洗牌,房企优胜劣汰加剧。中指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业绩排行榜显示,2020年,销售额突破千亿的房企有41家,销售额突破500亿元的房企有67家;2020年共有166家房企销售额突破100亿元,百亿房企占据全国61.8%的市场份额。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竞争将更加激烈,追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房企需要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0年3月2日支付“16信地01”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的利息,于2021年3月1日支付“16信地01”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的利息及到期本金。

  公司已于2020年3月16日支付“16信地02”2019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14日期间的利息,于2021年3月15日支付“16信地02”2020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4日期间的利息及到期本金。

  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支付“19信地01”2019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于2021年1月22日支付“19信地01”2020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1日支付“19信地02”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已于2020年7月26日支付“19信地03”2019年7月26日至2020年7月25日期间的利息。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完成“21信地01”、“21信地02”的发行,报告期内尚未到该期债券的首个付息日。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完成“21信地03”、“21信地04”的发行,报告期内尚未到该期债券的首个付息日。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397号)。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6信地01”、“16信地02”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发行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于2021年1月19日、2021年3月1日分别出具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3426D号)、《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0527D号)。评级结果均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跟踪评级结果及评级报告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64亿元,比上年同期194.78亿元增加32.79%;实现净利润17.44亿元,较上年同期25.56亿元下降31.77%;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5.02亿元,比上年同期23.15亿元下降35.1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42.79亿元,较上年同期期末986.05亿元减少43.26亿元;负债总额700.68亿元,较上年同期期末758.45亿元减少57.7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30.87亿元,较上年同期期末218.70亿元增加12.1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4.32%,较上年同期期末76.92%减少2.60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120.2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面积21.06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销售面积2.1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10.33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金额49.08亿元;代建项目销售金额9.75亿元)。回款金额224.06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回款金额55.33亿元,代建项目回款金额9.72亿元)。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135.26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31.45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面积25.11万平方米);公司竣工面积253.82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55.15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面积5万平方米),结转面积135.41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储备计容规划建筑面积112.92万平方米(其中代建项目13.22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储备项目计容规划建筑面积266.38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25.34万平方米,代建项目15.08万平方米),公司在建面积495.64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128.24万平方米,代建项目88.17万平方米),公司房地产出租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1.6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04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北京市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0人,实际参加表决10人。公司5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赵立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210341_A01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1-006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10341_A01号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13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就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同意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19年度)会议审议确定的授权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补充调整后的授权如下:

  (一)战略性股权投资审批权

  战略性股权投资审批权(不含项目公司),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新增土地投资审批权

  1、以土地招拍挂竞买等形式新增土地储备,单个项目投资额分别不超过70亿元(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一体化区域)、50亿元(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直辖市)和20亿元(其他地区),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2、对房地产开发类业务占比70%以上的公司及一级开发项目的公司设立、增资、收购(含远期收购承诺)、参股等股权投资类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分别不超过70亿元(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城市一体化区域);50亿元(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直辖市)和30亿元(其他地区),并且单项股权投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的项目投资(其中物业类公司单个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300万元时),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三)财务性投资审批权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进行的非新增土地投资类事项,单项投资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授权管理层审批(包括公司以基金、信托、借款等方式进行的财务性投资事项,不含股票投资)。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收益产品,季度末余额不超过50亿元时。

  (四)融资审批权

  除发行一年期以上(含一年)债券外其他融资事项,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五)对外担保审批权

  1、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2、公司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担保事项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六)关联交易审批权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内,授权管理层审批。如关联交易授权与业务类授权不一致,管理层权限按照孰低标准执行。

  (七)出售和收购非股权类资产审批权

  单项目评估价格不超过40亿元的出售和收购非股权类资产事项,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八)捐赠支出审批权

  单笔对外捐赠(包括公益性捐赠、商业性赞助等)不超过30万元,且年度累计对外捐赠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事项,由管理层审批。

  (九)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的审批权

  在具体经营活动过程中,授权管理层根据业务需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上述授权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董事会作出新的授权方案时止。

  注1:管理层须遵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有关原则和要求,按照公司相关权限管理制度行使以上授权。

  注2:上述事项在董事会授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应履行相应管理程序。

  注3:战略性股权投资,是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能够实际控制并计划长期持有,且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权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新设(包括独资、合资等)、收购兼并、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的股权投资。

  注4:本授权方案列明的币种为人民币,包括等值的外币。

  注5:本授权方案中列明的金额或比率均包含本数。

  注6:本授权方案列明的资产值均指公司合并报表数值。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公告》(临2021-007号)。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确定的对外担保额度授权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临2021-008号)。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张宁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公告》(临2021-009号)。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张宁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公告》(临2021-010号)。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张宁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11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结果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结果的公告》(临2021-012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赵立民先生、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张宁先生、陈永照先生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14号)。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及改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21-015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21-015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2021-015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十一、董事会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十二、董事会通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二十三、董事会通报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7号)。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10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 该事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预计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商银行”)办理包括存款、贷款、结算及相关业务等关联交易安排如下:

  1、公司在南商(中国)的日均存款余额(年度)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存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的优惠利率。

  2、公司在人民币36亿元的额度内(后续南商银行资本净额发生变化即按变化后估算授信额度)接受南商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上下游供应链融资、银行保函、结构化融资、票据融资等,在同行业相关公允商业条件下,执行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的优惠利率。

  3、公司利用备付金投资南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季末余额不超过50亿元。

  4、公司在50亿元余额额度范围内通过南商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以及接受财务顾问服务等中间业务服务,中间费用率不高于南商银行同等客户的优惠费率。

  5、除上述业务以外,授权公司在20亿元余额范围内接受南商银行提供的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以及为南商银行提供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咨询、投资、管理。

  此项关联交易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南商银行为中国信达下属企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将按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核、批准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的商业条件下执行。其额度在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授权额度外另行统计。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应履行相应管理程序。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四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额度内,授权管理层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审批。上述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均提出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建立和巩固融资优势是保持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南商银行的相关资金业务,具有高效、简便等优势,与南商银行开展信贷、结算、理财等资金相关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此项关联交易授权议案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授权事项。

  (二)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十七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予公司管理层与南商银行的关联交易均未超过各专项授权范围。具体如下:

  1、日均存款余额(年度):报告期内未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接受综合授信业务:报告期内上述融资授信放款2303.67万元。

  3、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备付金投资南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季末余额均未超过50亿元。

  4、中间业务服务统计:无。

  5、其他业务统计:无。

  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与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情况有所差异的原因在于:受对外资银行(南商银行为外资银行)加强监管及对房地产行业融资政策持续严格的双重影响,特别是压缩中间业务,导致双方合作的种类、规模比预期有所减少;关联人提供服务比预期有所减少。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建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95亿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不含六层A座)

  主营业务: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它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营代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质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根据自身的具体需要,与公司关联人南商银行进行存款、综合授信、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提供中间业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定价按《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12年10月31日修订)确定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的商业条件下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建立和巩固融资优势是保持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与南商银行开展信贷、结算、理财等资金相关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此外,南商银行的相关资金业务,具有高效、简便等优势。同时,作为同一实质控制人下的金融机构,南商银行将优先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公司发展。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11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 3 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5,365.18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三)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定单个投资性房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单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六)商誉减值准备

  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账龄和单项重大等共计提坏账准备1,701.21万元;

  (二)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33,878.44万元;

  (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17,077.13万元;

  (四)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1,923.62万元;

  (五)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13.67万元;

  (六)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71.11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55,365.18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816.12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更能准确反应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六、 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应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的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应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12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结果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27号),于2018年7月实施完毕该次核准事项。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结果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七十八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现为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股权,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2018年5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8年第26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3、2018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27号)。

  4、2018年7月10日,公司与中国信达、淮矿集团签署关于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淮矿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中国信达、淮矿集团协助标的公司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7月12日,经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标的公司已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股东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4007901131054的《营业执照》。

  5、2018年7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

  二、业绩补偿与减值测试补偿承诺情况

  为保障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与交易对方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于2017年7月19日、2018年1月18日分别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就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补偿、减值测试补偿约定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本次重组已于2018年完成,则承诺期为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依据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210341_I01号《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已审核合并盈利预测报告》,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合计净利润预测数为25.90亿元。

  2、公司、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于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时,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淮信达地产在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一并进行审计,并出具《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若长淮信达地产截至承诺期期末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承诺期期末净利润预测数,则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应在承诺期期末《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且经信达地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4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

  应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承诺期应补偿金额=(截至承诺期期末累计净利润预测数-截至承诺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截至承诺期期末累计净利润预测数×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上述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补偿方式应优先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补偿(但如监管部门对补偿形式有要求的,应遵守监管部门的要求),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补偿的,差额部分可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如果中国信达、淮矿集团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承诺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承诺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承诺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计算结果不足1股的,按照1股处理。

  (2)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等情形的,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3)中国信达、淮矿集团在承诺期内已获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做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累计获得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承诺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4)以上所补偿的股份数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

  (5)如果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补偿的,应以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承诺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承诺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

  (6)中国信达、淮矿集团向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或现金补偿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总对价。

  3、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公司、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则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应对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应首先选择以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以现金补偿。

  因目标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累计净利润预测数已支付的补偿额。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承诺期内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标的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影响。

  4、在承诺期内涉及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的应补偿金额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应另行补偿的金额,由中国信达及淮矿集团按照60%、40%的比例分担,并各自分别向公司实施股份补偿或现金补偿。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210341_I01号),标的公司2018年度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814,358,987.25元,已完成业绩承诺总额的31.44%。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10341_I01号),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04,729,532.32元,占中国信达、淮矿集团承诺的标的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5.82%。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10341_I01号),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57,155,833.27元,占中国信达、淮矿集团承诺的标的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2.58 %。

  综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已完成了盈利预测业务承诺。

  四、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报告之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10341_I02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项目》(中联评报字[2021]第398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淮信达地产100%股权净资产评估值为1,038,305.10万元,与重大资产重组基准日交易作价金额783,294.71万元相比,未发生减值。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14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16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简报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0年度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20年度,公司新增储备计容规划建筑面积约112.92万平方米(其中代建项目约13.22万平方米)。

  二、公司2020年度开竣工情况

  2020年度,公司新开工面积约135.26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约31.45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面积约25.1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约253.82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面积约55.15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面积约5万平方米)。

  三、公司2020年度销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累计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20.2万平方米(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面积约21.06万平方米,代建项目销售面积约2.14万平方米);累计销售金额约210.33亿元(其中合作项目权益销售金额约49.08亿元;代建项目销售金额约9.75亿元)。

  四、公司2020年度出租情况

  2020年度,公司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1.6亿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1-006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2,034,587.54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9,409,371.81元。

  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特性及政策因素影响,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989,472,952.93元,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627,413,290.90元,累计分配占最近三年平均可供分配净利润的31.54%。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的规定。

  近年来,由于受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持续深入调控、对房地产金融加强审慎管理的综合影响,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流入受到限制,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有所收紧;考虑到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所处发展阶段属成长期,预计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为了保障公司合理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在综合考虑了行业特性及政策因素、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回报,公司决定2020年度暂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节余的现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项目储备等资金用途,同时节省新增融资成本。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各类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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