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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行为规则》 等治理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1-015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公司董事行为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行为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78条和8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为规则》(以下称“《董事行为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及外,原《董事行为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9.1.1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称“《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及外,原《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80、81、82、83、8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及相应条款序号顺延外,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四、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以下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及相应条款序号顺延外,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4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以下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及外,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5日,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建波先生、朱伟先生、马林霞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69.00万元,占2020年末公司净资产347,909.26万元的1.05%。

  上述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遵循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钟建波先生、朱伟先生、马林霞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同意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度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二个商业地产项目;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甬舜建材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广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预计2021年公司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注1、注2:为与和义大道、月湖盛园托管相关联的业务,基本为代收代付性质,现因会计事务所审计建议列入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3家子公司情况介绍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场公司),属商业经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251471148,法定代表人:马林霞,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广场公司100%的股份。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环公司),属水泥建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6025106,法定代表人:俞枢根,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科环公司52%的股份。

  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甬舜公司),属水泥建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GRGRN6X,法定代表人:俞枢根,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科环公司持有甬舜公司79%的股份。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为国有控股企业,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预计年度内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业务所必需。

  本次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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