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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修订旗下9只公募基金托管协议中有关流通受限证券比例监督的相关内容。本次修订将自2021年3月27日起正式生效。现将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9只公募基金

  二、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已明确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即“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实际运作过程中基金托管人已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流动性受限资产(含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进行投资监督。

  基于此,现对上述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流通受限证券比例的监督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删除:(1)本基金持有或投资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2)本基金持有的单个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3%;(3)与前述内容相关的条款修改及被动超标处理条款。以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删除托管协议中以下内容:“本基金投资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单个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对以上比例限制进行修改。因流通受限证券价格波动、基金规模变动、新股申购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上述比例被动超标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停止主动买入流通受限证券并在流通受限期结束后卖出流通受限证券;”上述基金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上述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2021年3月27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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