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548.373万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208人;
3、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年3月30日。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情况概述
1、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审核情况说明》。同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08名激励对象授予548.373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3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说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前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3月22日。
2、授予价格:5.54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
4、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授予实际向208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48.373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如下:
5、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票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东大会通过并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性的说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65万股, 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667万股,合计共38人放弃认购62.317万股。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人数由224人调整为20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0.69万股调整为548.373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30,884,770.00股增加至436,368,50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先生,在本激励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6,110.2605万股,约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7.39%;本次授予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低为约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36.92%。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获受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没有出现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验(2021)第0027 号验资报告的验资情况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3月19日,贵公司已收到20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共计人民币30,379,864.2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483,730.00元(大写:伍佰肆拾捌万叁仟柒佰叁拾元整),计入资本公积24,896,134.20元(大写:贰仟肆佰捌拾玖万陆仟壹佰叁拾肆元贰角)。”
七、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8.373万股,已于2021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
八、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九、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备查文件
1、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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