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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28版)

  (上接C28版)

  93.37%、92.27%和85.62%,其中热交换器系列贡献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65.14%、63.67%、62.98%和69.42%,环境电器系列产品贡献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24.53%、29.70%、29.29%和16.2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57%、19.28%、21.25%和23.10%,呈先降后升的趋势,各期毛利率的波动,主要是受不同毛利率水平的各类产品销售结构变化,以及不同类别产品毛利率在各期波动的原因所致。2018年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受销售占比最大的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下降影响,2019年和2020年1-6月,总体毛利率上升,主要是三大类产品的毛利率均有所上升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82.62万元、16,620.95万元、38,075.59万元和11,247.2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较好。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回款及时,回款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69.27万元、-5,981.64万元、-5,469.32万元和-5,917.50万元。2018年和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5,641.88万元和5,708.25万元。2020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17.5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暂未到期收回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525.68万元、-6,069.31万元、-5,704.48万元和-10,112.70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现金股利以及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支付的现金等。

  4、财务状况的趋势分析

  未来,公司仍将坚持现有主业,继续保持并努力提高在行业中的地位,同时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公司将继续保持资产质量良好、资产结构配置合理、资产周转率较快、盈利质量高的优势。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对行业的规范和整合将有更大的话语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获银行信贷的能力将得到加强,资金来源渠道有所拓宽,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2017年6月召开股东会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5,000.00万元;根据2017年9月召开股东会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4,000.00万元;根据2019年5月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3,840.00万元;根据2020年3月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6,400.00万元。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或者现金与股票股利分配相结合的预案。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6、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订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外部监事意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8、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订,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德业变频

  2、德业电器

  3、科琳宝

  德业电器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科琳宝,其基本情况如下:

  4、德业环境

  5、曲沃德业

  6、苏州德业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不超过4,266.7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即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根据市场和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其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实施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董事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将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1、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热交换器系列、电路控制系列和环境电器系列为核心的三大系列产品。报告期内,热交换器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分别为66.85%、70.21%、70.56%和78.74%。公司热交换器系列产品主要作为家用空调的配套产品,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的发展前景、发展规模、发展速度直接受制于空调行业的发展,空调市场的销量变化、价格波动对公司热交换器产品的销量和营业利润有直接影响。如果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家用空调市场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又不能及时调整产品的应用领域,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9.77%、88.50%、88.00%和90.50%,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有较大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铜管、铝箔和压缩机等。其中,铜管和铝箔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增加了公司成本控制的难度。

  公司主要产品热交换器生产所需铜管和铝箔采用双经销模式,且产品销售价格采取以原材料价格为基础的定价模式,以降低铜管、铝箔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随着未采用双经销模式的业务逐渐增加,该等业务的销售价格变动较原材料价格变动有一定的滞后性,无法锁定铜管、铝箔等主要原材料的成本;如果公司不能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仍然面临着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业绩风险。

  3、对第一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一大客户为美的,主要向其销售的产品是热交换器和变频控制芯片,公司来源于美的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5,829.87万元、117,467.67万元、179,487.91万元和110,459.3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91%、69.48%、69.84%和76.63%。公司向美的销售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下游家用空调行业集中度较高,同时,公司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长期合作大客户,巩固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3,948.52万元、38,235.86万元、56,276.63万元和15,823.36万元,电路控制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057.59万元、11,570.27万元、18,485.30万元和14,585.40万元,2017-2019年逐年增长,2020年1-6月也较上年同期增长,呈现了较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新产品、新业务的拓展均需要一定的周期且存在不确定性,而美的等龙头企业占据我国空调行业较大市场份额,且品牌集中度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因而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集中度可能进一步提高。

  下游空调行业发展以及公司产能、产品情况,决定了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美的的依赖还将在未来一段时间持续;如果公司第一大客户美的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其所需热交换器全部自产,或禁止公司开发其他热交换器客户,或者要求公司降低产品价格,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环境电器系列产品与公司第一大客户美的的消费电器产品存在竞争关系,如果美的以公司不生产同类竞争产品为合作前提条件,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其他新的客户或开发新的产品,将影响双方未来的合作关系,造成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4、线上销售渠道集中风险

  公司的环境电器系列产品采取线下线上同步发展的营销模式。在线上渠道方面,公司通过天猫商城、京东等电商平台,建立了线上直营和电商平台入仓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渠道较为集中,通过天猫商城(天猫商城数据,包含公司自营的淘宝店、天猫商城店数据。)、京东合计实现销售收入7,849.29万元、11,574.41万元、15,929.95万元和6,656.73万元,占线上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45%、99.56%、99.29%和98.19%。若这两家电子商务平台大幅改变其业务模式、政策、制度等,可能对公司线上产品销售的规模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若公司未能与这两家电子商务平台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将可能面临失去重要的线上销售渠道的风险,进而对本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0,612.10万元、169,062.60万元、257,001.36万元和144,146.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302.28万元、10,202.11万元、25,971.36万元和17,128.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997.20万元、9,694.67万元、24,300.29万元和15,400.49万元。

  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导向以及终端消费市场的波动等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为适应市场变化,未来公司一方面将继续加大力度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公司业绩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将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加强成本管理,稳固加深已有重要客户的合作。

  6、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57%、19.28%、21.25%和23.10%。由于公司产品定价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因此公司毛利率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规模化生产带来的制造费用摊薄幅度等因素影响。未来,如果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客户要求公司产品降低售价且规模化生产带来的制造费用摊薄幅度不能覆盖产品下降幅度,公司产品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7、募集资金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4.9万套电路控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公司在对行业、市场、技术及销售等进行谨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后提出的,并且公司在研发、技术、生产、营销、人员等方面已做好充分准备,上述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对公司生产能力的扩大、产品结构的优化、业绩水平的提高和发展战略的实现产生积极影响。

  但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将大幅增加,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较大,预计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7,105.57万元,公司能否顺利开拓市场并消化公司新增产能,将直接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和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尽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后提出的,但仍可能出现项目实施后,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市场容量的变化、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等因素而导致产品销售未达预期目标,从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税收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报告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未来,若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者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公司将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遭受不利影响。

  9、技术创新风险

  技术创新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产品品质和开发新产品以扩大市场份额从而增加收入。由于国家政策对家用电器产品在节能环保、降耗等方面存在持续的技术升级要求以及消费者对于家用电器健康化、智能化的需求,若公司不能及时扩充技术储备、引领或跟上创新步伐以提升现有产品的品质或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则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10、管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长期以来始终致力于产品的开发与技术创新,培养了一批综合型管理人才和优秀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与自主研发能力,在国内同行中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虽然目前公司员工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较高,但在公司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人才流失依然是潜在的风险。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管理与运营压力日益增长,需要具有管理大型企业能力的综合型管理人才及理论知识扎实、专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作为支撑;如果公司不能聘用并保有该等管理及技术人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11、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风险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已积累了一批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构建了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业务和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产品和技术研发、质量管理、市场开拓、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公司规模的扩大也对各部门工作的协作提出新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后续发展潜力,消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12、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和君直接持有发行人32.00%的股份,通过持有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99%的股权而间接控制发行人50.63%的股份,通过担任亨丽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而间接控制公司3.37%的股份,张和君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86.00%的股份。尽管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比例将有所降低,并且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如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发行后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13、股市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汇率、通货膨胀、信贷环境、市场买卖力量对比、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波动。因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销售合同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单笔订单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及2020年度签署的重要销售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2、采购合同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单笔订单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及2020年度签署的重要采购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3、综合授信合同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将要履行或正在履行的综合授信合同如下:

  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将要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5、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将要履行或正在履行的银行承诺合同如下:

  6、担保合同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将要履行或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如下:

  上述第1项担保合同的抵押物为浙(2018)北仑区不动产权第0037533号、浙(2018)北仑区不动产权第0037534号证书项下的房地产;上述第2、3项担保合同的抵押物为仑国用(2012)第12223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2830914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2830915号证书项下的房地产;上述第4、5项担保合同的抵押物为浙(2018)北仑区不动产权第0015447号证书项下的房地产。

  7、承销协议、保荐协议

  公司与光大证券签订了《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子公司德业电器存在3起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具体如下:

  1、(2020)苏01民初3030号案件

  2020年10月12日,格力电器以德业电器型号为“DYD-A20A3”的除湿机产品侵害其ZL201120213885.5号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德业电器、南京伊岛电器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型号为“DYD-A20A3”的除湿机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并赔偿损失1,000万元。

  2、(2020)粤73知民初1949号、(2020)粤73知民初1950号案件

  2020年10月22日,格力电器以德业电器型号为“DYD-W20A3”的除湿机产品侵害其ZL201120213885.5号实用新型专利权、ZL201310368678.0号发明专利权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德业电器、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型号为“DYD-W20A3”的除湿机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并分别赔偿200万元和300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2017年11月,公司收到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德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函》(甬股交函[2017]525号),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网站挂牌展示,企业简称“德业科技”,企业代码为720115。

  2018年2月9日,公司收到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转优选板挂牌的函》(甬股交函[2018]107号),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转优选板,企业简称“德业科技”,挂牌代码为700038。

  鉴于公司拟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保障公司股权稳定性,公司向宁波股权交易中心递交申请终止挂牌的材料,并于2019年4月取得了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终止挂牌的函》,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优选板终止挂牌。

  根据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情况说明》,公司在挂牌期间,未在该中心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未通过该中心进行过股票发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增减资等行为,未违反该中心相关规则规定的事项,该中心未对其执行过相关违规处理。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方式

  (一)查阅时间

  本次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南路26号

  联系人:刘书剑

  电话:0574-86222335

  传真:0574-8622233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联系人:丁筱云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7124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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