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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5号”文核准,双星新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117,039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1.62 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3.1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32,427,116.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7,572,876.23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月 10日出具的众会字(2017)第224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33,465.89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4,197.53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项目将依公司实际投入需要逐步开展,由于项目从启动到建成均需要过程,所以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并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存款

  1、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2、存款期满,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得质押。

  3、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4、公司不得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5、公司上述定期存款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二)理财产品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间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额度

  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四、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能够保证本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持续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

  (3)理财产品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的决定。

  2、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美元、人民币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文件,对此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且公司为此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使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仍为一年,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机构的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刑事处罚:无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9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93 人

  2019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5,723.40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8,673.72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042.76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2 家

  2019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35.62 万元

  2019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791.55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自 2004 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 次

  3、行政监管措施:9 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姓名:莫旭巍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光大嘉宝(600622)、融钰集团(002622)、安诺其(300067)、巴安水务(300262)、华微电子(600360)、华平股份(300074)、双星新材(002585)、锐奇股份(300126)、浦东建设(600284)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 2(合伙人)姓名:徐西蕊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主要参与项目为五五海淘(871840)的年报审计工作。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戎凯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从业逾31年。 1988年8月至2000年10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职,任部门经理。曾签署第一百货(现更名为“百联股份”600631)、邮通设备(现更名为“上海普天”600680)、众城实业(现更名为“万业企业”600641)及外高桥(600648)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2000年10月至今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合伙人。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旭巍、徐西蕊,质量控制复核人戎凯宇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0年度聘请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该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在2020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合法、依据充分。建议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43,636,12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新材料行业产品技术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服务领域涉及液晶显示、智能手机、触摸面板、汽车、建筑节能玻璃、光伏新能源等,尤其在聚酯功能膜材料、光学材料、节能窗膜、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等方面。公司细分市场,现已形成“五大板块”为框架的产业布局。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在每年度末根据销售预测计划及客户订单、当期库存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据此结合各种产品单位原料消耗量以及下年度的原料价格走势预测,编制下一年度大宗主要原料采购计划,并报送公司财务部作为年度开支预测依据。日常采购以月采购计划为准,月末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原料使用计划,采购部核对原料库存情况以及当期价格,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做开支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供应商筛选制度,确保所采购的原料质量合格,供货价格及结算条件符合公司要求,并与之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产能、年度销售计划、订单定期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半年、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并依据年度生产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公司对大单订货采用不间断连续生产,并以自动化控制生产,保证了批次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销售模式

  公司积极围绕 “三足鼎立”营销战略,深入实施市场营销,全面实现销售网络下沉,完善全国范围内的营销体系布局。以市场塑格局,以产品优布局,做实做专市场,加力重点客户挖潜,做大优势客户,加强终端市场开拓,确保全产全销。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持续深耕新材料领域,细化产品分类,提升市占率;着重五大板块新材料发展,通过加大研发投入,设计生产高端膜材料,迅速占领提升市场空间;加速挖掘新客户,拓宽产品品类,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积极开展高性能、差异化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以前瞻的视角,提前布局相关行业的研发生产,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前进助力。

  2、公司从组织、运营、战略层级深入构建客户服务响应机制,针对客户的需求动态及策略,与客户群形成全方位的战略伙伴关系,以最大程度驱动客户价值的创造。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强化基础管理、夯实组织能力、优化研发设计平台等方式,提升内部运营管理及产品设计研发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以高水平的管理水平与客户进行无缝式连接,以实现更为贴近的客户服务,以持续深耕现有客户新产品、新项目,挖掘开拓新客户,增强公司行业影响力,保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随着中国聚酯薄膜行业的高速发展,目前中国聚酯薄膜产能已高居世界首位,中国也成为全球聚脂薄膜产品最重要的生产基地及消费市场。近年来,行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的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以普通包装膜为主发展到目前的电子、电工、光电、光伏、建筑等多领域、多功能化布局。国产光学薄膜基膜、光电用离型保护膜基膜、太阳能电池背板基膜、窗膜基膜、有色膜等方面产品品种数量和质量有较大提升。

  由于国内面板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上游材料与国产化鼓励政策,大力发展新材料产品,光学聚酯薄膜的产能得到较大提升,产品种类和质量也提升较快,处于高增长期,部分产品已经实现了替代进口。国家 “十四五”重点发展的薄膜产品中鼓励发展新兴应用领域的薄膜产品,例如:高端光学级聚酯薄膜基膜、高端太阳能光伏用聚酯薄膜基膜等。膜材料市场应用领域广阔、市场规模空间巨大,前景广阔。

  2、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属高分子材料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整体的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十三五”期间公司各项目标顺利完成,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16.6%;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39.4%;总资产年均复合增长率8.5%;净资产年均复合增长率9.8%;各项指标均实现大幅增长,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未来公司将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增长,围绕高端产品进行战略布局,深入推进结构调整,细化管理机制,加快科技创新,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在各细分行业持续保持行业领跑地位,持续引领聚酯薄膜行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6,131.38万元,同比增长13.1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54.15万元,同比增长315.33%。

  (一)公司2020年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1、公司全年保持持续稳定的生产

  2020年年初面对突发疫情,公司始终保持稳定的生产与销售。生产方面,公司99.9%的员工始终在岗,由于原材料储备充足,公司的所有生产线均保持良好高速运行;销售方面,由于年初大部分企业的物流运输均受影响,公司积极协调各方资源,使得公司运往各地的货物均能保持物流畅通,同时公司及时与客户有效沟通,基本上没有影响客户的生产计划,稳定了客户的同时增加了公司的效益。此外,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应国家要求公司加紧开发防护产品,积极调整生产工艺,顺利开发出防护罩用光学膜片等防护产品,为医护人员提供了有力保障,并第一时间通过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款200万元,助力疫情防控。

  2、产能利用率大幅领先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的各生产线均为国外进口,设备先进、工艺领先,为了保持设备的稳定、高效运行,公司提前规划、分布实施,预先做好各生产线的维护保养。因此,在整个行业需求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各个生产线均能保持高速稳定运行,去年整个行业的平均开工率为78%,公司的产能利用率达到了91.8%,产品良率超过了95%,大幅领先行业平均水平,使得公司的毛利率大幅提升。

  3、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积极围绕 “三足鼎立”营销战略,牢固树立大营销理念,构建全国营销网络,加速国际化进程,市场经营工作成效显著。按照“三足鼎立”创新战略,培育“五大板块”战略推进,快速占领引导市场,深化与全国近千家终端客户合作,目前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世界500强、国内外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客户群体已包括三星、LG、海信、TCL、小米、京东方、长虹、康佳、创维、赛伍、明冠、福斯特、乐凯、中天、回天等世界五百强及上市公司。公司将继续深挖客户需求为后续产能、新产品释放筑牢坚实基础,持续推进全球布局,加速海外重点市场成长,拓展国际市场份额。

  目前公司的“五大板块”已实现连续多年销售同比增长40%,其中:光学膜片板块成为服务“三星VD”全球六个生产基地唯一一家战略合作供应商;信息材料占全球同一产品市场份额达50%,节能窗膜板块“星膜范”系列智能膜材畅销国内外,国内占比超过40%,实现国产品牌进口替代,形成较强的品牌优势;国际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全球市场布局,市场占比不断加大,竞争能力大幅提升。

  4、扩大国内销售的同时增加外贸与电商销售力度

  公司通过“五大板块”继续优化,新产品占比不断提升,2020年公司光学材料实现销售收入16.06亿元,占比增至31.73%,毛利率达到23.44%;新能源材料实现销售收入7.07亿元,占比增至13.97%,毛利率达到24.24%;可变信息材料毛利率超过40%;新材料的五大板块实现效益占比超过60%。未来公司的光学膜等高功能聚酯薄膜产品的占比将持续提升。通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深入实施深度经营、增销增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大户和特色区域市场持续拉动,2020年公司销量同比增长15%。同时积极利用市场资源加速外贸“走出去”,拓宽销售渠道,通过交流展会、技术推介会、专业展览会,进一步抓实品牌宣传,多元化市场开拓,海外重点市场快速增长。

  此外,积极利用电商平台媒介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加强与大型平台合作联络,线上线下联动,电商平台同比增长65%。

  (二)未来公司将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1、公司二亿平米光学膜暨五十万吨高功能膜项目将于今年全部建成投产,投产后公司的光学膜及高功能膜产能将大幅提升,创新结构和区域布局持续优化,通过“五大板块”细分领域拓宽应用场景创造价值,落实质量管控和良率提升,加快推进研发创新、产品开发,新品迭代增长加快,形成行业其它企业难以复制的丰富产品群,目前公司的产品种类已超过100多类,五大板块聚酯薄膜新材料总量持续增长,毛利率持续提升。通过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结构调整持续深化,以项目的实际成效持续推进,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规模优势将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坚实的基础。

  2、通过全方位产业布局,公司将在五大板块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并坚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发展,未来公司将全力打造双星长三角百万吨新材料产业基地。目前公司的光学膜材料、新能源膜材料、可变信息膜材料及聚酯热收缩膜材料的产销量均领先于国内同行业的其它企业,未来公司通过持续的产线升级改造、扩大产能、板块统筹布局,不断提升产品的生产效率及生产能力,以及新产品的不断开发,保持公司在五大板块的行业领跑地位,产品的差异化优势将为公司毛利率稳定提升提供良好的保障。

  (1)光学膜

  公司的光学膜应用产品主要包括复合膜、增亮膜、扩散膜、防眩膜、保护膜、离保膜等,随着下游对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的要求越来越高,光学膜应用产品的市场空间也越来越大,随着终端产品尺寸的大型化以及手机和平板电脑需求持续增长,预计国内不同用途的光学薄膜年需求量在50亿平方米以上,公司未来各类光学膜产量将占国内市场的20%以上;

  (2)光伏背板膜

  随着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时代的全面到来,以及2030年碳高峰、2060年碳中和对新能源产业的政策导向,在市场因素的驱动下,预计到2030年全球每年新增装机容量将攀升至660GW,2050年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9,170GW,分别约为2019年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的6倍和22倍。目前光伏产业仅处于“太阳能时代”的起始阶段,随着光伏发电商业化水平的不断成熟,全球光伏产业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同时随着“碳中和”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及光伏度电成本的不断下降,光伏发电将展现出更强的成本竞争力,应用领域将继续扩大,光伏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公司的光伏背板膜凭借质量及成本优势呈现迅猛的发展态势,公司虽然加快生产的节奏但仍然面临产能不足的情况,由于需求旺盛,全年共计销售光伏背板膜7.43万吨,毛利率超过了24%,在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20%。未来公司光伏背板膜的市场占有率将持续提升;

  (3)可变信息材料

  公司在可变信息材料领域占据绝对的龙头地位,可变信息材料为公司主要板块之一,经过近几年的积累,目前公司是可变信息材料行业不可替代的供应商之一,目前公司的可变信息材料占全球同一产品市场份额达50%,未来将超过60%;

  (4)热收缩材料膜

  公司目前热收缩材料的销量超过了一万吨。毛利率超过了20%,未来公司将加大热收缩材料膜的产销力度,预计2021年公司热收缩材料销售将达到3万吨,市场占有率达到20%;

  3、依托公司在聚酯薄膜行业几十年深耕细作的经验,公司准确的把握了行业脉搏,通过精准布局、准确投资,使得公司在整个行业需求旺盛时各产线均能够及时顺利投产,满足了行业需求的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业绩,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始终保持公司聚酯薄膜行业领先的地位。行业地位优势将有利于公司引领行业发展,提升公司在整个行业的话语权与定价权,使得公司业绩能够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4、公司始终坚持品牌建设,产品和“SHUANG XING”的品牌已经得到了客户广泛认可,为行业内知名品牌,“双星SHUANG XING及图”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双星牌”为江苏名牌产品。公司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以技术优势带动产品优势,以产品优势强化品牌优势。为满足客户在生产下游产品时对聚酯薄膜产品性能的要求,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的互动关系,及时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反馈,根据客户需要开发相应的产品,在下游客户中拥有极高的满意度。

  (三)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发新产品,提升产品品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5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11%。通过持续深化关键技术,公司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围绕创新目标,加大研发和产品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快速新产品开发和核心技术延伸优势应对市场变化,不断进行技术工艺创新改进,从“技术能力、产能规模、品种结构”各方面布局,以新产品量产实现市场拓展,推动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加速成果转化。

  2020年公司自主开发量产20项创新产品,其中:“高性能聚酯及其复合光学膜片研发及产业化”获批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二亿平米光学膜高功能性聚酯膜项目”获批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高端化改造)重点支持项目;“江苏省高性能聚酯及其复合膜材料工程研究中心”通过江苏省发改委工程中心认定;新增申请发明专利30件,授权发明专利4件; “视角扩宽膜片和具有该膜片背光模组及液晶显示器”获批2020年度宿迁市专利奖一等奖。

  公司充分运用研发平台优势,积极推动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创新产品光学级防护罩用基膜、光学级抗静电基膜、防蓝光材料、共聚陶瓷隔热膜、高雾度POP+复合膜片、大尺寸复合膜片、透明太阳能电池背板PET基膜及背板膜等新产品成功投产,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增强。

  (四)加强人才建设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才兴企、智力发展”,不断健全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引导完善人才选用机制,科学合理选用人才,优化人才发展渠道,生产实践中锻炼发现人才,多措并举壮大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重点岗位技能选拔培训、业务研修,锻炼促进成才。2020年公司人均产值达到了580万元,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已推出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加力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将持续强化人才集聚;落实人才管理,牢固确立人才“第一资源”战略意识,加速各类优秀人才汇聚,聚贤纳良,集“智”发展,筑牢人才基础。公司通过建立奖惩分明的管理机制,拓宽人才晋升通道,提升人才收入水平,加大绩效与薪酬挂钩力度,强化考核,落实责任,满足发展需求,增加人才发展获得感、幸福感,确保引来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坚持安全环保,绿色生产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必须更好地统筹生产和安全,让安全工作形成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管理模式,加强安全质量检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理念,化解安全风险,为公司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61,313,756.89元,较上年增长1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541,527.1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5.33%。公司坚定推进围绕新材料的五大板块发展,提升效益,年内新材料的五大板块实现效益占全部效益60%以上。上年实施了设备工艺技术改造,本年实现产线提速增效;坚持不断狠抓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调优产品结构,实现创新增效;坚持“三足鼎立”营销战略,实现国内、国外市场新突破,增销增效。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分别2020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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