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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99SZ、09989HK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67,296,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海普瑞是一家位于中国的全球制药公司,在肝素钠制剂及原料药领域、大分子药物CDMO领域和创新药开发领域拥有全球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依诺肝素钠制剂和肝素钠原料药、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以及大分子药物CDMO服务。

  肝素是一种抗凝血药物,拥有抗凝血、抗血栓等多种功能。肝素行业产业链包括最上游猪小肠采购、上游肝素粗品的提取、中游肝素钠原料药的生产以及下游依诺肝素制剂的生产和供应。肝素钠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标准肝素制剂和低分子肝素原料药,进而生产低分子肝素制剂。公司拥有中国和美国两大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基地,肝素钠原料药除部分供应给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外,主要销售给国外客户,其中包括多家世界知名的跨国医药企业。

  依诺肝素钠制剂是低分子肝素制剂的一种,临床应用广泛,主要适应症包括:预防静脉内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止血栓形成等。天道医药的依诺肝素钠制剂是欧盟首仿药,2016年通过集中审批程序(CP)在EMA获得批准,2020年通过中国国家药监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国内首家过评依诺肝素钠制剂供应商。

  公司通过赛湾生物和SPL两大平台经营CDMO业务。客户可通过业务平台获得定制的CMC服务组合,以支持各类重组、天然来源大分子药物、非病毒载体及基因治疗中间体的开发及生产。两个平台提供从先导化合物的发现和选择到符合cGMP要求的临床试验批次及商业化供应,贯穿整个药物开发周期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制造服务、质量控制及计划安排。

  赛湾生物专门从事开发及生产大分子医药产品,在开发逾130种不同的重组产品方面拥有12年的往绩记录,如单克隆抗体、抗体片段、双特异性抗体、细胞因子、融合蛋白、疫苗及其他重组蛋白。赛湾生物拥有哺乳动物细胞培养及微生物发酵的专业知识,并拥有针对生产及纯化的一次性集成技术。此外,赛湾生物还可通过向客户供应高质量的pDNA,以支持快速成长的基因治疗领域。

  SPL提供有关开发及生产从动物和植物源料(如胰腺酶、肝素及肝素类似物)中提取的大分子医药产品方面的服务。SPL在开发天然药物方面拥有长期的业务经验,并在开发复杂及可扩展流程以提取、分离及纯化天然药物方面拥有核心能力。公司为数十家新药开发企业提供CDMO服务,其中包括多家位于全球前十的医药企业,拥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及行业引荐率。

  除商业服务合同和供应合同外,公司两大CDMO平台也帮助公司有效挖掘和布局自主研发和投资获得的多元化创新药管线。

  基于创始人在多糖领域二十余年的研究经验,公司专注于治疗免疫系统失衡导致的致命疾病,通过自主研发及对外投资,开发用于治疗免疫系统失衡相关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等)的候选首创药物。

  截至目前,公司已获得多种候选药物在大中华地区临床开发及商业化的权利,其中三种候选药物正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一种候选药物正处于II期临床试验阶段。此外,公司还正在自主研发一种目前处于临床前阶段的肿瘤领域候选药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一)“16海普瑞”公司债券

  2016年,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发行的“16海普瑞”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经审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7年6月2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已发行债券的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8年6月22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已发行的“16海普瑞”债券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9年6月2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已发行的“16海普瑞”债券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海普瑞”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6月1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已发行的“16海普瑞”债券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海普瑞”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19海普01”公司债券

  2019年10月2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19海普瑞01”债券的综合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6月1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已发行的“19海普01”债券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9海普01”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三)“20海普瑞”公司债券

  2020年2月13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20海普瑞”债券的综合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0年6月1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完成对公司已发行的“20海普瑞”债券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海普瑞”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3.32亿元,同比增长15.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4亿元,同比下降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2亿元,同比增长32.74%。

  1.全产业链布局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成长性

  报告期内,肝素产业链受制剂业务驱动业绩快速增长,尽管在依诺肝素纳制剂的销售主力市场欧洲市场,疫情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对销售节奏形成扰动,但在医院端向药店端的处方溢出效应的持续作用下,制剂销售业务仍持续呈现量价齐升的增长态势;原料药业务受益于2019年下半年公司与客户定价模式的调整,实现了成本波动的有效传导,毛利率稳定回升;此外,基于销售和报价策略的优化,依诺肝素原料药销量大幅度提升的同时,对API业务的毛利水平进一步提升亦做出显著贡献。

  公司已建立涵盖肝素产业价值链(从原材料供应、API制造到依诺肝素制剂销售)的完备的商业模式。基于该独特的商业模式,公司已开发最先进的供应链管理及世界一流的设备,拥有专有生产技术、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及大规模的制造能力。通过集成供应链管理,公司可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很大一部分可追溯肝素粗品,这确保肝素原材料供应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公司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欧盟、美国以及中国的cGMP规定,并遵循严格的生产及质量控制标准。公司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生产专业知识和技术诀窍,包括专有的分离、提纯和病毒和细菌灭活技术;这将使得公司在全球依诺肝素市场中的长期竞争力更加稳固。公司是少数能够大规模生产商业化生物药物的中国制药公司之一。世界领先的设施使公司能高效地大量生产生物医药产品,并且持续保证产品的高质量。公司独特的商业模式以及最先进的供应链管理及世界一流的设施是公司在全球依诺肝素市场占据领先地位的基石。

  (1)依诺肝素钠制剂业务

  公司在欧盟、中国和美国三大依诺肝素市场实施本地化和差异化的营销策略。公司的营销策略将直销、分销商网络及供应协议合作相结合。卓有成效的营销工作带来了依诺肝素注射液销售额的快速增长,2020年全球制剂销售量超过1亿支。

  在欧洲,公司的依诺肝素钠注射液销量从2017年的不足2000万支增长至2020年的逾9000万支;销售区域从欧盟主要国家市场向其他国家扩展,2020年新增瑞士、葡萄牙、芬兰、丹麦等销售市场。

  在中国,公司的依诺肝素钠注射液销量从2017年的323万支增长至2020年的710万支。2020年第三季度,天道医药国内在售全部5个规格的依诺肝素钠注射液通过国家药监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国内首家过评依诺肝素钠制剂供应商。2021年第一季度,山东省公示依诺肝素钠制剂集中采购第一评审组结果,天道医药成功中标。预计国内一致性评价及各省市带量采购的持续落地将推动公司制剂业务在中国市场的持续快速增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依诺制剂全球市场的领先地位。

  在美国,美国FDA于2020年第三季度批准天道医药注册成为一家依诺肝素钠制剂美国上市许可持有人(该持有人在仿制药销售领域拥有广泛的渠道和丰富的经验,2019年实现净销售收入近百亿美元)的药品及原料药供应商。天道医药与美国依诺肝素钠制剂上市许可持有人为战略合作伙伴,由天道医药供应药品,该合作伙伴负责销售与分销。2020年第四季度,天道医药完成首批依诺肝素钠制剂供应。

  在欧美以外的国际市场(以下简称“非欧美海外市场”),基于欧美市场的销售业绩及品牌影响力的积累,天道医药制剂业务开始加速扩张,2020年度新增多个西亚、南美地区客户,并于2020年第四季度获得加拿大市场准入资格;2020年度非欧美市场销售数量同比增长逾300%。

  (2)肝素API及依诺肝素API业务

  因全球新冠疫情的蔓延,肝素API的销售节奏受到扰动,但是受益于2019年三季度完成的商业模式优化,成本波动得以实现有效传导,肝素API毛利率稳定回升,收入同比增长4.6%。依诺肝素钠API业务增长显著,销量及收入同比增长32.08%和91.21%。近年来由于非洲猪瘟疫情、新冠疫情等多重环境因素,国内猪小肠及肝素粗品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充分利用全球供应链布局在保证优质、稳定原材料供应、平抑短期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成本方面的重要优势,根据市场情况和生产需求灵活调整生产计划和各渠道的供应比例,如在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了粗品子公司的生产计划,并利用调整期间进行产线的升级优化。

  2.生物CDMO业务助公司在手订单快速增长

  公司拥有赛湾生物(一个可开发和制造重组医药产品、临界非病毒载体以及基因治疗中间体的CDMO平台)及SPL(一个可开发、制造天然来源的医药产品的CDMO平台)两个平台经营快速增长的CDMO业务,以把握全球生物制药行业的增长机会。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2018年收入计,公司的CDMO业务位居中资前三大生物制剂CDMO运营商之列。CDMO客户群包括跨国制药巨头、中小型及虚拟生物技术公司。除支持众多客户管线药物外,双CDMO平台战略亦适当地启用及增强了公司自身的产品管线。透过解决CMC流程中的产能短缺问题及技术挑战,CDMO平台使客户能够开发从概念到商业化生产阶段的药物,并确保CDMO具备开发公司自身管线药物的能力。

  目前,公司CDMO在手订单数量充足,拥有多个商业化和III期临床品种。赛湾生物新增pDNA生产设施,可以为客户提供3个等级pDNA生产和检测服务,业务拓展至基因治疗领域。基因治疗领域拥有广阔的前景和大量未满足的市场需求,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分析报告,细胞和基因治疗CDMO市场规模将以24.9%的复合增长率从2018年的15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57亿美元,未来将给赛湾生物的发展提供新的驱动力。SPL在开发天然医药产品方面拥有长期的业务经验,并在开发复杂及可扩展流程以提取、分离及纯化天然材料方面拥有核心能力。在全球生物制药行业大发展、医药研发开支规模持续扩张的行业大背景下,中后期品种收入贡献的增加和新增pDNA业务的拓展都将成为公司CDMO业务利润增长的重要驱动力。2020年末,公司CDMO业务在手订单金额同比实现约98%的增长至约1亿美元。

  在全球严重的新冠疫情背景下,报告期内,公司CDMO业务仍较上年实现同比小幅增长,部分已签定及实现许可合同收入未确认入报告期内,对收入及毛利规模均造成了一定影响。

  3、创新药管线优秀投资能力得到认可

  2021年年初,Sanofi之全资子公司与包括香港海普瑞在内的Kymab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Kymab的全部股权,收购对价为首期11亿美元,以及后续不超过3.5亿美元的里程碑对价。此项交易的达成,证明了公司在创新药管线的优秀投资能力,报告期末公司对香港海普瑞所持Kymab股权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公司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影响较大。

  4.扣非净利受汇兑损益负向冲击

  2020年下半年,美元、港币对人民币汇率大幅下跌,导致公司全年汇兑损失约2.49亿元,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形成较强负向冲击。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肝素产业链制剂业务实现量价齐升、原料药销售毛利水平受新定价机制保障效果明显,CDMO业务在美国新冠疫情的不利环境下仍实现增长,国际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益负向冲击公司整体扣非净利规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32亿元,同比增长15.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2亿元,同比增长32.74%。

  (二)重大经营事项

  1.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挂牌上市

  2020年7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实现A+H股两地上市,标志着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助力下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2020年7月31日,公司被纳入港股通。

  公司在H股的上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认知度和业务透明度,同时使公司拥有了与人民币和美元两种货币挂钩的融资渠道,资本结构得以优化,增强了在目前复杂多变的国际新形势下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2.全球新冠疫情下全力践行社会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公司启动应急方案,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做好准备;同时,作为医药企业,公司积极关注疫情发展、践行企业使命和责任,为疫情防治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1)向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捐赠依诺肝素钠注射液

  2020年2月,海普瑞集团启动紧急捐赠行动,向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唯一一家定点收治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捐赠普洛静Prolongin依诺肝素钠注射液作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专用药品,从医疗物资和医者精神上切实支持抗疫工作。

  (2)公司为意大利参与依诺肝素钠制剂在改善新冠治疗进程中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的中心免费提供临床试验药物Inhixa

  2020年4月,AIFA(意大利药品监管局)批准继续研究肝素,并将在意大利的14个中心对300多名中度或重度患者进行测试,试验将针对不同剂量的抗凝剂评估其在改善疾病进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公司免费为意大利参与研究的14个中心提供本次临床试验的药物Inhixa(公司依诺肝素钠制剂品牌之一)。本次临床试验,将在依诺肝素制剂抗凝的传统机理上进一步试验在阻止病毒进胞内和阻断炎症因子通路上的有效性。

  3.肝素产业链销售渠道和生产场地均实现重大突破

  (1)依诺肝素钠制剂在实现全球市场多点突破

  ·欧洲市场

  2020年6月,海普瑞Inhixa品牌依诺肝素制剂在瑞士获批上市,实现了非欧盟欧洲市场的突破,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欧洲的业务版图和多元化的营销模式,这是继2019年公司在欧洲市场占有率高达17.8%后,进一步推进欧洲市场全覆盖的重要里程碑事件。2020年新增实现销售的欧洲市场还包括葡萄牙、芬兰和丹麦等。

  ·中国市场

  2020年第三季度,天道医药国内在售全部5个规格的依诺肝素钠注射液通过国家药监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国内首家过评依诺肝素钠制剂供应商。

  ·美国市场

  美国FDA于2020年第三季度批准天道医药注册成为一家依诺肝素钠制剂美国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及原料药供应商,2020年第四季度,天道医药完成首批依诺肝素钠制剂供应。

  ·非欧美海外市场

  非欧美海外市场制剂业务开始加速扩张,2020年度新增多个西亚、南美地区客户,并于2020年第四季度获得加拿大市场准入资格;2020年度非欧美海外市场销售数量同比增长逾300%。

  至此,公司生产的依诺肝素钠注射液已在84个国家完成注册或正在注册,共获得全球37个国家批准并在21个国家销售。

  (2)坪山产业园获得EMA批准

  2020年6月,海普瑞的Inhixa品牌依诺肝素制剂获得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批准,增设海普瑞坪山产业园作为其新的依诺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场地。待生产线产能达产后,有望全部投向公司依诺肝素钠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不仅可以为公司实现欧洲全覆盖提供充足的产品保障,也为其实现全球市场扩张的战略提供了产能支持。

  4.多项创新药进展顺利

  (1)针对肿瘤和心血管等具有较大的医疗需求缺口的治疗领域,公司战略性地构建了完善的处于临床阶段的首创新药候选管线,同时,公司还拥有多项候选药物的大中华区域权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权益的主要创新药及研发进展如下:

  

  ·RVX-208于今年2月获美国FDA突破性疗法认定后,关键性III期临床方案于6月再获批准

  RVX-208是一种选择性抑制溴域和额外末端结构域蛋白质的小分子药物,首个全球III期临床试验所针对的主要适应症为降低心血管疾病患者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发生率。尽管III期临床试验结果未达到主要临床终点,实验数据显示RVX-208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和安全性,且在降低卒中以外的MACE及充血性心衰(CHF)风险方面有较好的疗效。2020年1季度,RVX-208联合包括高强度他汀类药物在内的标准疗法用于近期出现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2型糖尿病患者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的二级预防,获得了美国FDA突破性疗法认定。美国FDA授予的突破性疗法认定,是一种药品加速开发和审评的程序,适用于治疗严重疾病且初步临床证据显示出显著优于现有疗法的药品。获得突破性疗法认定能够显著地支持RVX-208的开发计划。2020年6月下旬,RVX-208的关键性III期临床方案再度获得FDA批准,且FDA同意,如其中期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有效性与安全性达标,该药物可以提交NDA上市申请。Resverlogix将继续与美国FDA密切协作,促成药品开发计划有效率地实施。

  ·Oregovomab国际多中心三期临床试验启动推进

  Oregovomab是一种抗独特型鼠源单克隆抗体,为抗CA125免疫疗法候选药物。其由OncoQuest研发,我们持有该公司38.2%的股权。该药物已完成一项II期临床试验,作为联合化疗的疗法治疗晚期原发性卵巢癌患者。II期临床试验结果已证明Oregovomab在晚期原发性卵巢癌患者的联合疗法中的安全性与疗效。Oregovomab及化疗的联合可以提高化疗的效果,且无额外毒性。II期临床结果显示,中位PFS显著延长,中位PFS为41.8个月,而纯化疗治疗患者的中位PFS为12.2个月(p=0.0027),OS(p=0.0043)亦有明显改善。OncoQuest目前正在就一项III期试验计划与FDA进行商讨。公司计划参与该联合治疗的Oregovomab国际多中心三期临床试验。Oregovomab已获得FDA与EMA授予的罕用药资格。Oregovomab在以下应用中亦正处于评估阶段:与研究阶段免疫增长剂(poly ICLC/Hiltonol)联合进行II期临床试验以治疗晚期复发性卵巢癌患者,与PD-1抑制剂(尼沃鲁单抗)联合进行一种新型联合免疫治疗的Ib/IIa期临床试验以治疗复发性卵巢癌患者,与一种PARP抑制剂(niraparib)联合进行II期临床试验以治疗复发性卵巢癌患者。2020年第四季度,Oregovomab国际多中心三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患者给药。

  ?AR-301(Salvecin)

  AR-301是特别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释放的α-毒素的全人源单克隆IgG1抗体(mAb),由参股子公司Aridis(纳斯达克上市证券代码:ARDS)研发。该药物目前正处于全球III期临床试验阶段,通过与抗生素标准疗法联合用于治疗金黄色葡萄球菌引发的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患者。前期已经在美国完成的一项I/II期试验的结果表明,与仅使用抗生素治疗的患者相比,使用AR-301治疗的患者一致证实在机械通气上耗时更少,根除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比例更高。AR-301已获得FDA授予的快速审评通道资格及EMA授予的孤儿药资格。作为全球MRCT的一部分,控股子公司深圳瑞迪在中国启动AR-301的III期临床试验,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招募患者。

  5、Kymab股权转让

  2021年1月11日,Sanofi之全资子公司与包括香港海普瑞在内的Kymab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Kymab的全部股权,收购对价为首期11亿美元,以及后续不超过3.5亿美元的里程碑对价。报告期末公司对香港海普瑞所持Kymab股权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公司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约人民币3.69亿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要求,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29)。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8日,公司完成境外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20年8月28日,作为境内外两地上市的企业,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影响公司以前期间的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66)。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0家,报告期内减少1家,新增3家。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399SZ、09989HK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H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低风险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不含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

  4、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H股募集资金。

  6、本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最近12个月内滚动购买理财总额累计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低风险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最近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部分H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累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低风险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到期不能赎回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定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增值。

  3、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H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H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SZ、09989HK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2021年3月29日,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10号生物孵化器基地的机器设备赠与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作为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对深圳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孵化、扶持、服务的公共平台。

  本次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捐赠方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负责人:王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753359T

  机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11楼

  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隶属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承担科技项目评审、软件园区产业服务及管理、生物孵化器管理、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及管理工作。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捐赠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设备赠与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捐赠目的: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10号生物孵化器基地的全部设备/资产无偿赠与乙方,作为乙方对深圳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孵化、扶持、服务的公共平台。

  2、设备价值:甲方向乙方捐赠的设备/资产,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价值为人民币347.86万元。

  3、交付后安排:赠与设备/资产交付后,设备/资产的日常管理,保养维护和安全管理都归属乙方,甲方可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实施的对外捐赠事项是为了支持深圳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事业,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本次捐赠的设备为公司原有依诺肝素钠制剂中试生产线,现公司已拥有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19号符合欧盟及美国cGMP标准的认证的高速制剂生产线,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求,本次捐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捐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公司本次捐赠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捐赠设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SZ、09989HK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和海外业务的迅速增长,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持有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于2021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业务品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交叉货币掉期、交叉利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三)交易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批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SZ、09989HK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普瑞”)于 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赟女士

  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8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以及商管服务、零售、电子设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汽车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欣欣女士

  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1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6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生物医药以及零售业等。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兰萍女士

  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2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25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水务、公共交通、科技、消费品行业等。

  2、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增加18%;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情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安永华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SZ、09989HK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陈俊发、王肇辉、吕川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总经理就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0年业绩公告》、H股《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企业管治报告》、《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H股《2020年业绩公告》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hepalink.com。

  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H股《2020年年度报告》及H股《2020年企业管治报告》,同意授权联席公司秘书在审阅完成后,批准H股《2020年年度报告》、H股《2020年度企业管治报告》、H股《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对外披露,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时限刊登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寄发予H股股东。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24,209,839.93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45,714,540.36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分配利润合计1,538,424,397.77元。

  2、以1,467,296,2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094,430.6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2个月内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现金红利的分派对象为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列明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A股股东及H股股东。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相关人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核查意见及鉴证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多普乐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多普乐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多普乐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上述第1、3、4、5、6、11、12、1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SZ、09989HK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通过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及投资者参与方式

  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

  参与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董事长:李锂先生

  董事、总经理:单宇先生

  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

  财务总监:张斌先生

  董事会秘书:谈煊女士

  三、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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