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35版)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8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其中,7名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13.80万股;2名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6万股。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 35 号),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刁志中、王爱华回避表决。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与上海智建美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智建美住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建美住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305万元。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融资类型包括且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上述银行授信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后续确定的各合作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效益的投资原则,拟使用最高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原相关制度将废止。
本议案中,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管理与披露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1-007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以2021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外部监事津贴标准定为12万元/年,除此之外,公司在外部监事任期内不向其支付其他报酬。外部监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年开始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激励计划中有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80万股。其中,7名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13.80万股,回购价格13.61元/股;2名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6万股,回购格18.79元/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鉴于激励计划中有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80万股,回购价格34.91元/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 35 号),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与上海智建美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智建美住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建美住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305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公平,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拟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内部审计制度》,并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审计监察管理制度》。
本议案中,《监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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