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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于近期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股份”或“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为被告;因公司为海航集团提供担保成为共同被告。

  ● 涉诉金额:依据公司为海航集团提供担保所签署的《担保函》,涉及担保款项11,177,548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因诉讼事项尚未收到法院判决/裁定,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判断;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财务报告核算数据为准。

  公司于近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原告:硕软(上海)软件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情况

  2019年1月4日,公司向硕软(上海)软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软”)提供《担保函》,为海航集团与硕软签署的编号为5001ht2018961的《销售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向硕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约定如果海航集团在任一方面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则根据硕软第一次提出的不带证据和条件的要求,担保人在收到其要求后3天内,不论海航集团或任何第三方是否有异议或反对,担保人都应立即支付当期应付金额人民币1,397,193.50元的担保金给硕软,直至支付最高担保额即合同总额人民币11,177,548元给硕软。海航集团已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对于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海航集团承诺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责任,有效期至上述《担保函》解除担保责任时失效。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在互保额度内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9-001)。

  截至目前,硕软与海航集团产生买卖合同纠纷,因公司为海航集团向硕软提供担保成为共同被告。

  依据法院通知文书,本次诉讼于近期开庭。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可能影响

  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因诉讼事项尚未收到法院判决/裁定,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判断;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财务报告核算数据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包含本笔担保在内,累计涉诉本息合计约24.71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2020年10月14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0-005)、《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暨涉及诉讼公告》(临2020-03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2021-00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暨涉及诉讼公告》(临2021-009)。

  据悉,截至目前,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如下:

  

  四、提示情况

  (一)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及时跟进该事项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保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等手段的权利以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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