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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董事刘晋、独立董事刘松博、边江、马江涛、李玉华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482,697.92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619,646,982.62元。鉴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规划,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公司将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泉、钱晓钧、李映芝、刘源、田涛、程社鑫、刘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松博、边江、马江涛、李玉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高级管理人员钱晓钧、刘源、田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第一、三、五、七、八、九、十二、十三、十五、十七项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三号楼二层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6)。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担保预计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国联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9%,全部为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亦不涉及反担保。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

  本次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及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如下:

  

  二、部分主要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1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俊宅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电信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食品;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涂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针纺织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工艺品、花卉、煤炭(不在北京地区从事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医疗器械(限I类、限II类);货物进出口;仓储服务;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7,847.59万元、负债总额为271,041.80万元、净资产为46,805.7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0,727.41万元、净利润21,531.05万元。

  2、北京卫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3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钱晓钧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电信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日用品、针纺织品、纸浆、纸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从事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卫生用品、专用设备、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医疗器械一类、二类;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006.24万元、负债总额为43,193.55万元、净资产为9,812.6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6,678.13万元、净利润5,000.55万元。

  3、北京玻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3号楼10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钱晓钧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电信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品名氟硅酸钠、硝酸钠、硝酸钾、硫磺、硫脲、硫酸、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二甲氧基甲烷、溶剂油、【闭环闪点≤60℃】、甲醇、1-丙醇、2-丙醇、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丙烯酸甲酯【稳定的】、丙烯酸乙酯【稳定的】、苯乙烯【稳定的】、正丁醇、2-甲基-1-丙醇、环己酮、苯酚、二氯甲烷、连二亚硫酸钠、氯化锌、氢氧化钠、四氯化钛、碳酸二甲酯、硝酸钡、硝酸钾、硝酸钠、亚硝酸钠、盐酸(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08日);销售橡胶制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品、玻璃制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包装材料、煤炭(不在北京地区从事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化肥、饲料、医疗器械一类、二类;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0,043.09万元、负债总额为22,278.38万元、净资产为7,764.7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648.55万元、净利润3,895.37万元。

  4、宁波纸多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5-4号

  法定代表人:黄莎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谷物销售;棉、麻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仅限办公)(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87.68万元、负债总额为2,833.17万元、净资产为754.5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092.60万元、净利润233.64万元。

  5、宁波肥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5-3号

  法定代表人:尹海凤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建筑材料批发;机械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261.69万元、负债总额为7,182.34万元、净资产为2,079.3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581.74万元、净利润1,098.54万元。

  6、宁波粮和油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场1-1号楼515-7室

  法定代表人:纪静静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生物饲料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872.14万元、负债总额为6,177.38万元、净资产为694.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122.24万元、净利润143.03万元。

  7、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3-1-30

  法定代表人:李庆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6,692.26万元、负债总额为116,012.33万元、净资产为20,679.9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9,565.74万元、净利润14,233.12万元。

  8、张家港涂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1601室

  法定代表人:钱晓钧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纺织品、日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观赏植物、矿产品、石油制品(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除外)、装潢装饰材料的网络销售;化工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许可证经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服务;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贸易有关的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234.68万元、负债总额为17,779.19万元、净资产为7,455.4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778.80万元、净利润817.27万元。

  9、宁波中玻嘉岩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4-1-13室

  法定代表人:赵金恒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肥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433.47万元、负债总额为8,888.97万元、净资产为5,544.5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931.48万元、净利润3,643.65万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9%,全部为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审议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所涉担保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相关规定,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72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359,891.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IPO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IPO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2020年6月,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与西部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西部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因此,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605.13万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744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IPO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IPO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截至2020年5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IPO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IPO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截至2020年12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IPO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10月17日、10月23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 币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保本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理财产品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4月20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1.3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2,103,287.68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工行搜宝商务中心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购买了保本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郭顺玺,2012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目前职务为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内控管理咨询工作,拥有近10年的审计行业经历。曾先后作为多家上市公司的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姚林山,2012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目前职务为高级经理。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内控管理咨询工作,拥有近10年的审计行业经历,熟悉计算机应用、互联网、工程施工、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王娜,2005年7月至2011年7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项目经理,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3年至今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含税),系按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许可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预先审阅。我们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玉华、马江涛、刘松博、边江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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