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8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58,131,282.0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可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0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募投项目“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主体惠州厂增资,有利于增强惠州厂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60,000万元对惠州厂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公司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9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16:00于日月光集团总部B栋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税前列支资产损失确认的议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所有的资产损失均需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税务备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任职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2020年度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本议案董事魏镇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陈天赐先生、Rutherford Chang先生、Neng Chao Chang 先生均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陈天赐先生、Rutherford Chang先生、Neng Chao Chang 先生均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董事长陈昌益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合理调度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协商/签署相关合约及文件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境外全资子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DE MEXICO S.A. DE C.V.因营运需要,拟向本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其申请融通总金额上限不得超过伍仟万美元及等值其他货币,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限内可循环动用。
2、境外全资子公司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因营运需要,拟向本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其申请融通总金额上限不得超过捌仟万美元及等值其他货币,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限内可循环动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请刘立立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刘立立女士简历如下:
刘立立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重庆大学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学士,上海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曾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等职位,自2020年6月在本公司任职并担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证券代码:601231 公告编号:2021-02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1.49%),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理财产品。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稽核室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证券代码:601231 公告编号:2021-024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 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针对日常营运过程中需要涉及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及负债进行避险操作,避险交易金额以不超过经批准的交易规模为限。
二、 开展金融衍生品避险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目前存在大量以外币计价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为管理进口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通过固定收益型衍生品投资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公司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外汇收入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欧元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三、 交易规模
考虑到公司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预计2021年度外汇避险交易总规模合计以不超过10亿美元为限额,业务期间为整个业务年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相关外汇避险操作。如2021年度外币避险交易规模超过10亿美元,将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规定,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要求及规定。
2、公司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预测额度,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而制定;公司衍生品交易仅限于与公司正常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管理外汇风险,能够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衍生品交易计划,是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证券代码:601231 公告编号:2021-02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6,445人,注册会计师1,239人(较2019年增加4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3、 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二、 独立董事意见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晓辉先生,自1994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及证券从业资格特许注册会计师。吴晓辉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6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员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思雯女士,自2000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范思雯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或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巍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朱巍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4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 审计收费
2020年度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7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万元。2019年度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2020年度境内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增加11.66%。2020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能力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有利于更有效的全面开展公司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请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提前登记或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须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等规定的相关要求,进入会场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随申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日月光集团总部B栋1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3日
至2021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1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为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议案6、7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登记工作委托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 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3、联系人:欧阳小姐
4、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传真:021-52383305
5、登记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7、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拟在股东大会当日现场办理参会登记的,登记时间为4月23日13:00-13:3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
3、联系电话:021-58968418、传真号码:021-58968415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9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环旭电子”)拟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0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计划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345,000万元,其中103,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00,000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0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五、 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可以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项目的募集资金103,000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及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386,178.04元,剩余1,008,183,821.9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计划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扣除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58,131,282.05元和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8,183,821.96元外,募集资金剩余2,063,254,895.99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类型,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金额、期限和收益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发行人及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其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证券代码:601231 公告编号:2021-02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9,435,448.1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134,589,055.19元,减去发放的2019年年度股利379,443,025.57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1,755,906.03元,202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342,825,571.69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预案如下:
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共有11,332,177股公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年度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1,099,138,447.50元,占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63.19%。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及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本次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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