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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闽定01”付息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8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63号)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了689,837,758 股股票及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可转债”)购买其持有的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定向可转债已于2020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债券代码110805,债券简称“中闽定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闽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编号:2020-010)。

  2021年3月26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定向可转债第一年的付息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付息定向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中闽定01

  2、债券代码:110805

  3、发行总额:人民币2亿元

  4、票面金额:100元/张

  5、债券期限:4年,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

  6、转股期限:2021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

  7、初始转股价格:3.39元/股

  8、债券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0.5%、第三年 0.8%、第四年 1.5%。本次定向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本次付息情况

  按照《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付息为对“中闽定01“第一年利息的支付。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2%(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已于 2021年3月26日将利息资金划付至可转债持有人指定的利息收款账户。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华城国际(北楼)23层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91-8786879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16层

  联系电话:010-83939242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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