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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21-012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1年 1月30日、2021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5号)及《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号),现将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

  2、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2的规定,公司股票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具体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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