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谢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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