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前控股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和 13.4.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25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于2019 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84))。
一、违规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29日,公司违规担保金额合计25,068万元,根据法院已生效判决,上市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本金9,583.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0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针对上述违规担保案件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督促控股股东尽快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违规担保问题。
截至本公告日,涉及的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本金为1亿元和5000万元的违规担保案件和涉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本金为4978万元的违规担保案件,二审法院已经判决,判决违规担保合同无效,但上市公司需在债务人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20%或30%的赔偿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82、2020-083号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规担保案件再审申请的立案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15号公告)
上市公司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上述违规担保案件为二审终审判决,上市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具体数据未经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2、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64号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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