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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6.00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1,608,000.00元。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1年度最高借款额度为80,00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为250,000.00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天明、于海明、吴天乐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 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及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各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为81,750.00万元。借款利率:根据同时期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84,000.00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碳酸二甲酯提质增效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碳酸二甲酯提质增效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通过《关于减少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注入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130万元退回。本议案关联董事郭天明、于海明、吴天乐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十)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徐春明先生、彭正昌先生、王清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郭天明先生、于海明先生、周林林先生、张金楼先生、陈伟先生、侯家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14:00,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减少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不含税)

  

  注:1、产销量差距部分为内部自用,产量包含外部采购量。

  2、以上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包含本公司贸易数据。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三、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四、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0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冲回信用减值损失59,402.65元,就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2,297,354.13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2020年度冲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59,402.65元。

  (二)存货跌价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的金额。

  本期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8,034,412.62元,减少当期损益28,034,412.62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

  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因闲置,未来收益不确定,经测算,部分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226,726.00元。

  (四)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公司计提减值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根据老厂区拆迁,装置停产,预测的未来收益情况不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故对该其他非流动资产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部分全额计提减值17,036,215.51元。

  三、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或冲回将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2,237,951.48元。

  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聘请的银信评估师事务所对上述计提减值的固定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0040号评估报告。其中,固定资产按照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进行减值确认;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机械设备、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评估值为123.07万元,出于谨慎性角度考虑,公司对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以上资产全额计提了减值。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的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了相应计提或冲回,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的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现状,董事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或冲回的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 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投资6194.96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本项目生产技术来自美国HICO公司,该公司相关技术已实现工业化,国外建有多套类似产能的项目,运行稳定,公司已与技术提供方达成初步协议,可能存在达不成最终协议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备选工艺技术预案,降低技术来源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拟投资建设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项目预计投资6194.96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地为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1880.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储运设施,储运设施包含仓库及装卸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投资建设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得以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3、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融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1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储运设施,储运设施包含仓库及装卸车。建设期自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

  5、项目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6194.96万元人民币,建设投资5110万元人民币。

  6、项目用地面积1880.5平方米

  7、项目建设期:5个月

  8、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9. 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根据上述收入、成本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延伸,充分发挥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的优势,与公司现有业务一起,更好的服务下游客户,提高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的影响力,增加企业的高科技核心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生产技术来自美国HICO公司,该公司相关技术已实现工业化,国外建有多套类似产能的项目,运行稳定,公司已与技术提供方达成初步协议,可能存在达不成最终协议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备选工艺技术预案,降低技术来源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投资11627.36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项目预计投资11627.36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地为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1128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5万吨/年碳酸甲乙酯装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得以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3.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5万吨/年碳酸甲乙酯装置

  5.项目投资预算:11627.36万元人民币

  6.项目用地面积:1128 m2

  7.项目建设期:12个月

  8.建设投资:8450万元

  9.项目年产值:61803.19万元

  10.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根据上述收入、成本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是公司坚持主营业务满足市场需求的扩产行为,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增长,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布局产生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5万吨/年锂电材料扩建项目的资金来源于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变化,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投放市场量。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韩冰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

  ●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定期和不定期结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按投资风险不同分为:

  1、 保本类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 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R2(中低)级风险1(包含R2(中低)级)以下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1理财产品划分为五个风险等级,分别是R1、R2、R3、R4和R5,代表的风险程度分别为低、中低、中、中高、高,适于购买的投资人群分别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 R1级(低风险) 该级别理财产品一般由银行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且较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产品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债券、货币市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R2级(中低分险) 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承担高信用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如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严格控制股票、商品和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投资比例。此级别还包括通过衍生交易、分层结构、外部担保等方式保障本金相对安全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资产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资产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是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天明先生、于海明先生、周林林先生、张金楼先生、陈伟先生、侯家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徐春明先生、彭正昌先生、王清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彭正昌先生、王清云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春明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仍由第六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高建宏先生、于相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 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云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王云平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附1:石大胜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天明,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博士后,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华东石油学院炼制系本科毕业;北京大学图书馆学系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毕业,获管理学硕士、博士学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现任石大胜华党委书记、董事长。1987年进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图书馆图书情报教研室工作,期间担任图书情报教研室主任;1996—1998年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华炼油厂工作;1998—2002年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地实业公司副经理、经理;2002—2009年任石大胜华总经理;2009—2013年6月任石大胜华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石大胜华董事长;2017年4月至今任石大胜华党委书记。

  于海明,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现任石大胜华董事、总经理。1994年进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华炼油厂工作,1996—1998年任纪元公司机修部主任;1998—1999年任胜华炼油厂机修车间主任、三修党支部书记;1999—2002年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地实业公司副经理、党支部书记;2002—2013 年6月任石大胜华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石大胜华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石大胜华总经理。

  周林林,男,汉族,1961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博士。上海复旦大学化学系毕业,获学士学位;美国马里兰大学获博士学位;美国沃顿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至1991年任加拿大国家研究院助理研究员;1991年至1995年任美国罗门哈斯公司市场经理和事业发展经理;1995年至1997年任麦肯锡咨询公司资深咨询顾问;1998年至1999年任赛诺金生物技术(中国)公司总裁;2000年至2001年任美国视频数码技术公司(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总裁;2003年起任职于上海复星化工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谱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格励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春戈玻璃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吉凯基因化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天昊基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越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康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华鸿画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沪佳沪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百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金楼,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2017.04至今任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07至今兼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11至今兼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伟,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96.08-2002.08在建行青岛分行从事过国际业务、信贷、审计等岗位,2004.08-2010.05任区城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06-2011.10任青岛元通典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10-2017.05任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05-2019.03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03至今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侯家祥,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国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后保送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凝聚态物理专业硕博连读,获理学博士学位。现任石大胜华新兴业务事业部总经理。2006年进入中石化北化院工作,后任科研项目负责人主任助理;2011—2012年任湖南省湘西州泸溪县县委常委、副县长;2013—2016年任中石化北化院科技开发部主任助理;2016—2017年任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助理院长及北京协同创新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国内外技术、团队在国内的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2017年9月至今任石大胜华新兴业务事业部总经理。

  徐春明,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09-1985.07华东石油学院炼制系炼油本科生;1985.09-1988.07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有机化工专业硕士生;1988.09-1991.11石油大学(北京)化工系有机化工专业博士生;1991.11-1995.04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教师;1993.04-1993.10加拿大Syncrude研究中心工作;1995.04-1998.09任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1998.10-2003.08任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3.08-2008.12任石油大学(北京)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1999.10-2002.04任石油大学(北京)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02.04-2005.12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05.06-2017.08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副校长;2017.09-至今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教师;2008年徐春明受聘为美国化学协会主办的《Energy & Fuels》副主编;2015年7月31日,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名单;2019年11月22日,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彭正昌,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香港中文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从2004年起,历任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杭州英涉时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清云,女,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监事、版权事务与法律服务部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附2:石大胜华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建宏,男,汉族,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技师。1986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胜华炼油厂催化车间、常减压车间、调度室、油品车间工作,期间担任油品车间主任;2003 年工作调动进入石大胜华,历任公司精细化工车间主任、溶剂油车间主任、动力车间主任、二甲酯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办公室主任。2002年12月-2020年6月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公司纪委副书记、石大胜华基础化工事业部党总支书记。

  于相金,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EMBA专业,2018.01至2018.08任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企业发展部部长,2018.08至2020.01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企业发展部部长,2020.01至今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集团总经理。

  王云平,女,汉族,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12月入伍于北京87282部队,1999年12月退伍后先后在胜华炼油厂催化车间、油品车间工作。2006年调入公司,先后在气分车间、市场部,从事地磅和巡视员工作,2013年3月调入储运部从事生产统计工作,2015年4月调入生产部从事环保工作至今。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代码:603026                                                  公司简称:石大胜华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6.00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1,608,000.00元。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1.新能源材料业务:以碳酸酯系列产品为核心,丙二醇为辅。

  2.基础化工业务:以甲基叔丁基醚、液化气为主,环氧丙烷、二氯丙烷、乙腈产品为辅。

  (二)、经营模式

  1.新能源材料业务经营模式:锂电池电解液材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型经营模式。

  2.基础化工业务经营模式:生产、销售、贸易型经营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1.新能源材料行业:

  (1).碳酸酯系列产品

  碳酸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和碳酸乙烯酯,主要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以下统称“锂电池”)电解液,电解液作为锂电池四大关键材料之一,其需求量直接受到锂电池市场需求及市场规模的影响。

  锂电池主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储能和数码消费类等领域。受疫情及补贴退坡影响,2020年H1新能源车市行情较弱,H2开始逐渐回暖,全年新能源市场情况好于预期。据中汽协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过136万辆,同比增幅超10%,作为锂电池下游应用最主要的市场,终端消费提升带动产业链整体向好,进而传导上游原材料需求提升。随着全球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知名车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投入越来越大,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仍将保持较高增长态势,进而带动动力电池电解液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储能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目前行业基数相对较小,未来几年随着规模的扩大,储能市场也将会成为带动电解液发展的重要力量。

  (2).丙二醇

  2020年丙二醇市场上下半年走势分化明显。上半年受疫情以及原油走跌影响,多处低位徘徊,下半年受原料环氧丙烷的带动以及东南亚反倾销事件、出口政策调整的影响,叠加市场整体需求提振,丙二醇市场逐渐回暖走高。综合来看,丙二醇短期受疫情影响暂无新增产能,而海内外需求逐步向好,伴随着出口政策利好叠加,全年产能利用率有效提高,未来随着全球PG市场供需格局持续改善,丙二醇市场或有望迎来回暖。

  2.基础化工行业:

  因我公司环氧丙烷产品完全自用,本文按照重要性、市场性原则,对甲基叔丁基醚行业情况进行说明:

  目前国内甲基叔丁基醚由于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不同工艺路线质量不存在明显差异,使得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虽然近两年产能增长速度放缓,但仍处于供应过剩的消化期,2020年甲基叔丁基醚产能利用率在52%左右。

  据有关资讯统计,2020年国内甲基叔丁基醚产能达到2326万吨,同比上涨1.75%,同比增量主要体现新旧产能置换过程,炼化一体化装置的陆续投产。2020年受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替代高辛烷值组分冲击造成的甲基叔丁基醚需求下降,表观消费量为1210.28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94%,市场仍处于供大于求局面。对于甲基叔丁基醚生产厂家而言,随着炼化一体化装置的投产及炼厂产业链的延伸,上下游装置配套或大型联合装置的抗风险能力明显较强,竞争力明显优于单套装置。国家政策乙醇汽油推广暂缓,但新能源汽车发展增速较快,仍对甲基叔丁基醚市场未来产生较强冲击。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成本的竞争是甲基叔丁基醚厂家能否维持生存的关键因素。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是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落地的最后一年,也是公司“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对公司“十四五规划”工作开局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紧紧围绕“促发展、抓效益、提效率、保质量、防风险、惠员工”的经营方针,着力加快实施新基地、新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改革纵深发展,继续聚焦碳酸酯行业和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市场。推动基础化工业务转型发展。加快公司全球化布局和走出去战略。2020年公司经济效益良好,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聚焦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强力引领行业发展

  积极推动优化全球业务战略布局,发挥公司碳酸酯行业领先影响力,发布碳酸酯行业发展蓝皮书,引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渠道、品牌建设,开展战略合作和贸易合作。着重对生产装置提质扩量降本,通过优化仓储和物流,稳定保障战略客户供应,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品牌形象。

  (二).推动安全要素体系融合,持续提升安全环保水平

  深入贯彻执行公司十大安全理念。2020年通过持续推进安全改善项目,实行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推动安全体系的深度融合,提升安全改善效果。本年度公司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积极推动生产装置的VOCs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实现煤炭替代减量消费,各项环保指标全面达标的同时得到大幅改善。

  (三).狠抓生产经营管理,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积极推进公司业务的流程化、信息化。实施金蝶ERP项目,通过ERP系统联动公司各业务板块的信息系统,提高了供应链流程效率和可靠性。继续强化生产计划规范化管理水平,以年度生产计划为主线,持续提高计划完成率,非计划停工较去年继续下降,有效降低能物耗指标,保障生产安全平稳。

  (四).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技术改造挖潜增效

  2020年公司两个新建项目列入山东省重点工程项目,其中5000t/年动力电池添加剂项目(一期)在本年度内建设完成。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44万吨/年碳酸酯综合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20年公司完成技改项目15项,总投入13,506.07万元,其中EMC装置原料预处理、碳酸酯能源综合利用、PO氯醇化节能改造等技改项目,均达到设计目标,取得良好的经营效益。

  (五).加强人才队伍及激励机制建设,保障企业长远发展

  持续落实薪酬管理体系,推动实施组织和岗位绩效管理体系向科学合理化转化。加强人才引进及开发管理,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高素质储备人才。强化干部管理工作,对部分干部管理岗位进行竞聘和选拔调整,持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凝聚人心、激发潜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六).深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防范企业风险

  持续推进完成安永内控咨询项目,梳理完成内控流程手册,推进内控管理体系、风险评估控制体系和廉政风险识别控制体系的建立和优化。坚持以内控风险为导向,建立起公司内部内控自评,识别内控关键控制点缺陷,推进内控缺陷整改,不断提升公司内控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管理,筑牢防范企业风险的各道防线。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0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312 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彦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6.00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1,608,000.00元。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1年度最高借款额度为80,00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为250,000.00万元。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及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各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为81,750.00万元。借款利率:根据同时期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

  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84,000.00万元。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高建宏先生、于相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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