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1-017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44层会议室以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国辉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
七、 关于公司开展2021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八、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本次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变更及延期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变更及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的原因:公司所处行业技术及产品存在更新迭代速度快的特征,因此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应对宏观经济的波动及行业波动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提出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507,004.5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872,376,866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071,900股,以19,868,304,966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67,076,241.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8.50%。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43,078.3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40,742.0万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967,076,241.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业务包含通信及移动网络设备、云计算及工业互联网。公司所处行业技术及产品存在更新迭代速度快的特征,因此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智能制造电子信息行业持续拓展业务领域,提升研发能力,打造工业互联网多样生态。公司持续投资高端精密机构、智能家居、5G、网络通讯、大数据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不断提高工艺技术,以维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领先优势。公司将以高端精密制造技术、灯塔工厂模式,进军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智能制造,大力开拓新能源汽车领域。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7.8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74.31亿元。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应对宏观经济的波动及行业波动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提出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预防重大风险等方面,持续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现金分红水平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是因为考虑到近期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大,且公司处于研发投入较大,重大项目投入较多的时期。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相适应,有利于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1138 公司简称:工业富联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业务包含通信及移动网络设备、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现将公司主要业务说明如下:
2.1.1 通信及移动网络设备
公司在通信及移动网络设备业务方面,主要技术及产品涵盖运营商电信及网络设备、智能移动终端及穿戴装置高精密机构件、智能家居装置、数据中心网络设备、企业网络设备、宽带网络终端。报告期内公司在运营商电信及网络设备、智能家居装置、智能移动终端及穿戴装置高精密机构业务上有不错的进展与突破,现将此三项业务进一步说明:
1) 运营商电信及网络设备(5G+)
运营商电信及网络设备一直是工业富联通信及移动网络设备业务产品及技术布局重点,应5G时代来临,公司在5G相关设备领域的研发包括基站路由器、400G交换器、基站RU、小基站、移动路由器、家用路由器及5G模块等,实现了公司5G领域全方面的产品布局和技术突破,覆盖了传输网络、接取网络到终端网络,并通过客户及合作伙伴将5G解决方案实现于智慧机场、智慧工厂及智慧园区等场景。5G相较于4G,最大差异为垂直领域的应用广泛,工业富联特别强化5G与工业互联网及车联网的结合(5G+),提出“5G+边缘云平台(MEC)+工业互联网专网方案”及“5G+车联网产品”的布局。
★ 5G+边缘云平台(MEC)+工业互联网专网
智慧工厂连网解决方案是公司发展工业互联网服务重要的一环,而5G的大带宽、低延迟及广联结三大特性将为公司工业互联网专网解决方案提供最具竞争力的后盾。基于5G与工业物联网(IIoT)结合,使工厂原以有线技术、Wi-Fi和WirelessHART等组成的无线解决方案在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局限得以突破。公司5G工业互联网专网解决方案涵盖供应链、生产车间和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联网及数据撷取功能。
相对于4G,5G定义了更清晰的MEC系统架构和功能。随着5G的应用扩展到制造领域,为适应垂直行业网络环境严格要求和计算本地化的特点,5G与MEC的结合带来更广阔的应用空间。工业富联以5G、工业互联网专网及边缘云平台(MEC)为基础提出三大产品战略,包括:以硬件为基础的专网标准产品套件;以软件应用为定位,支持本地部署与云雾云端协作的边缘运算管理平台;以及以平台推广为定位,重点布局整厂输出与增值服务的云服务管理平台。
★ 5G+车联网
汽车作为个人和家庭最为常用的工具,个人每天的用车时间还在逐步增加,汽车自然成为个人“第三空间”的最好延伸。各国政府提出绿色能源政策,无线通信技术、互联网应用及边缘运算等技术的提升使得汽车朝向电动化、联网化及智能化发展,更使得电动车与ICT技术进一步整合,从而使可靠的无线广域网联网成为电动车及自动驾驶发展的关键因素。
5G超高可靠低时延通信(URLLC)、机器类通信(MTC)大量联结的能力,可满足车联网应用场景,包括先进驾驶、列队行驶、扩增传感器、车间相互通讯和交通基础设施间传输数据等。5G为车联网带来许多创新应用的发展空间,也让电动车产生大量的数据,包含传感器数据、车辆的行驶数据,以及联网的行为数据等,将这些数据加以运用,从而产生新的商用价值及新的商业机会。公司于4G时代已跨入车联网相关领域,提供联网车相关车载终端(OBU)及控制器。进入5G世代,公司持续投资相关技术,并扩展至车用运算模块相关产品。总的来说,工业富联车联网产品涵盖了5G专网标准产品、边缘运算模块、基础设备之分享式基站(Shared-RU)、5G OBU及车联网模块等。
2) 智能移动终端及穿戴装置高精密机构件
在通信及移动网络终端方面,公司持续布局智能手机及穿戴装置高精密机构件产品线。主要客户为智能手机及智能穿戴装置市场领导厂商。公司针对可穿戴智能终端及智能手机进行新产品材料、结构及外观的研究开发,同时对制程所需自动化设备、精密模治检具、机器人、AGV/AMR和智能制造系统进行自主技术开发,为客户提供稳定可信任的智能制造服务。
智能手机产品过往集中于少量主要机型,在目前市场需求多样化的趋势下逐渐分散,产品制造功能需求也越趋严格,如工艺上尺寸管控,制程数量及产品量产后的工程变更次数(相比于10年前提升了2~3倍)。为响应智能手机市场需求的高速变动,公司致力于在智能制造上转型升级,通过导入数字管控与效益高的自动化设备,进一步消减制程增加因素所带来的冲击。材料、装备、工具及工艺已成为工业富联在智能手机及穿戴装置高精密机构件上的核心竞争力。
3) 智能家居装置
公司对智能家居技术及产品的投入已有多年历史。在无线网络、语音技术、影像识别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推动,及全球龙头电商、云服务商的生态系统导入的背景下,智能家居已被消费者普遍接受,并进入规模化采购及应用阶段。工业富联目前完成研发及出货的智能家居产品涵盖4K OTT串流影音装置、Mesh家用无线网络、IP网络摄影机、智能门铃及智能音箱等产品。2020年,公司整体智能家居设备出货量达1.3亿台,年增长率超过20%,其中OTT串流影音装置出货量超过5,500万台,稳居全球出货首位。随着电动车逐渐深入家庭,充电及能源管理成为家居重要议题。为顺应上述趋势的发展,公司将智能家居技术扩展到家用能源管理及家庭自动化控制等领域,陆续战略布局相关产品投放市场。
2.1.2 云计算
公司云计算产品为云服务器、高性能服务器、AI服务器、边缘服务器及云储存设备,主要客户包括主要服务器品牌商、国内外CSP客戶及影音短视频媒体。凭借大量云计算前沿技术投入及全球云服务和边缘计算的高速成长需求,公司在报告期内CSP客戶相关的营业收入实现了高速地增长。
为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及利润,公司开展新一代x86与ARM-based云端数据中心服务器与存储器的产品开发,同时,为了契合5G的广泛应用,扩大边缘计算与电信级服务器(Telco Server)的投入,率先进入新领域及新市场。随着云服务需求的持续增加,数据中心的耗能持续攀升,公司也加大对数据中心钛金等级电源解决方案及Advance Cooling方案的开发投入,关键零组件的研发投入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成长动能。
2.1.3 工业互联网
公司除在电子设备智能制造上导入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以提升生产质量、增进生产效率,于报告期内也陆续完成相关工业互联网平台及解决方案并对外赋能。在“科技新基建”趋势背景下,企业产业升级改造意识强烈,主动性高,未来3-5年将会是国内企业智能制造及数字化升级的需求爆发期,公司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企业提供端到端的灯塔工厂建设及数字化转型服务。主要解决方案包括四大区块:灯塔工厂整体解决方案(含自动化及智能装备);企业级云平台、数据中台、数字制造平台;自研MES、WMS软件、工业App、第三方软件产品;PHM、APS、智能安灯、AGV、IoT 等硬软整合产品。
借助规模化推广及有效成本竞争,公司工业互联网端到端解决方案主要优势包括:业界领先的“灯塔工厂”整体解决方案;行业龙头客户中信戴卡(汽车零部件)、敏实(汽车零部件)、华润水泥(水泥建筑材料)及海鸥住工(住宅工业)等落地的成功案例;规模化路径,具备竞争力的交付成本和周期。
2.2 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2.2.1 通信及移动网络设备
1) 运营商电信及网络设备市场
2020年全球疫情的爆发加速了许多企业及服务数字化转型的进程,进而带动了远距离学习、远距离工作及视频等需求,对运营商网络提出更高要求,运营商必需大幅提升其承载量。此外,主要智能手机厂商均推出了5G机型引发换机潮,同时也推动了运营商5G网络建设的加速发展。根据GSA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12月中旬,全球已有58个国家的135家运营商已经完成5G商用。特别是在“新基建”浪潮下,国内5G网络建设超预期。5G网络完善以及产业应用的蓬勃发展,使其赋能的垂直行业领域增加,而多样化与差异化的垂直行业融合应用又进一步推动5G网络技术的演进和发展。
根据IHS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5G基础设备市场产值为195亿美元,预计到2024年达到28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8%,主要设备包含RU、BBU、小基站、MIMO主动天线及5GC核心网等。而客户端设备方面,主要包含移动路由器(MiFi)、无线固网接入(FWA)及用于工业/车载/笔记本计算机等物联网模块。由于5G高带宽特色及家庭网宽带的需求大幅增加,使得不需布线的无线固网接入服务的流量增长,设备需求增加,成为5G终端增长的亮点。
行业地位方面,工业富联从3G及4G时代已经开始不断投入移动技术及产品开发,产品从模块、移动路由器到小基站均有涉及。随着移动技术持续演进,公司所开发产品亦更加多元,目前5G车用OBU、无线固网接入FWA、共享式RU、ORAN解决方案及5G企业专网均已研发完成并陆续出货,客户涵盖市场领先移动基础设备商、笔记本计算机品牌及网通领导品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国内外笔记本电脑领导品牌内置5G模块独家供应商。
2) 智能移动终端及穿戴装置市场
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虽受到疫情冲击但是第四季度全球智能型手机出货量较前一年仅减少5%,市场及供应链呈现明确复苏的态势。在坚实的需求基础下,预计市场将进一步复苏。展望2021年,根据IDC预测,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有望随着周期性换机需求及新兴市场的需求支撑进一增长,全年总量将增长至13.4亿台,全年增长率4.4%。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围绕其发展出越来越多的外围产品,建立了比起计算机时代更加新颖及庞大的科技应用领域,智能穿戴装置需求大增。根据IDC资料显示,2020年智能穿戴装置出货量达4.54亿只,其中穿戴耳机占58%、智能手表占24%、智能手环占18%,预计到2024年智能穿戴装置市场规模将增长到7.65亿只,年复合增长率达11%,智能穿戴装置中以穿戴耳机占比最高,2020年出货达2.65亿只。
此外,AR/VR市场发展的主要发展趋势特点如下:AR/VR技术广泛应用于医疗、教育等专业场景及企业级用户的企业训练及工程应用中;5G、云计算与AI技术的结合将让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未来行业竞争的是数据量与精细度;透过产业链的逐步完善及智能手机及穿戴领导厂商的导入,AR/VR将进入实用及市场快速成长期。
行业地位方面,公司在智能移动终端及穿戴装置市场主要以高端精密机构件为主,服务市场领导品牌客户,并借由与客户密切合作投入新材料、新产品及新制程研究,持续进行智能制造转型,数字化管控,高效益自动化导入,不断强化自身竞争力。同时,工业富联亦将投入AR/VR终端技术研发,在相关领域进行产品开发,实现战略布局。
3) 智能家居装置市场
根据IDC预测,2019年至2024年智能家居装置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10%,销售量将从7.7亿台快速增长至13.9亿台,主要驱动因素为家庭数字化需求增加,消费者对家居智能化及方便性的意识提高,生活水平要求提高,消费者购买力增强以及生态系整合性产品不断出现,刺激了消费者对于智能家居服务的真实需求。
行业地位方面,智能家居产业发展所呈现的新动向,从一定程度上反映着科技的进步,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支持下,智能家居行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工业富联持续在技术上创新发展,并通过与客户及全球领先互联网服务商密切合作,共同开发产品,针对产品实用性及人性化进行大量研究及研发投入。目前在技术前沿及出货量上已取得市场领先地位,公司智能家居产品客户涵盖全球领导云服务商及品牌商,而OTT串流影音装置更是囊括全球前两大OTT串流影音装置品牌商超过九成的产品线。
2.2.2 云服务及服务器市场
根据研究机构Synergy Research Group 2021年2月发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全球云基础服务(Cloud Infrastructure)市场报告显示,2020年第四季度全球云基础服务市场达370亿美元,较2019年同期大幅增长35%,全球云基础服务市场2020年全年达到1,290亿美元。市场领导厂商为AWS(32%)、Microsoft(20%)、Google(9%)、阿里云(6%)、IBM(5%)、Salesforce(3%)、腾讯云(2%)及Oracle(2%)等。另根据IDC 2020年10月全球云服务市场报告显示,2019年到2024年全球公、私有云服务市场产值将从3,363亿美元增长至1万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5.7%,市场需求及成长性持续强劲。
全球服务器市场供应链在2020年虽一度受到疫情影响,但受惠于远距办公、在线购物及影音平台的使用需求增加,云端服务需求强劲。据IDC估计,2020全年出货量同比增幅4.5%,突破1,200万台,市场规模(以营业收入计)达940亿美金,并预期2021年增长率达5.5%、出货量达1,300万台,市场规模(以营业收入计)达990亿美金。延续2020年下半年的增长趋势,2021年全球服务器增长驱动仍将来自北美及国内云服务商。在服务器出货营业收入占比上,CSP Direct在2020年Q3已达27.9%,较去年同期增长8.8%,远高于市场平均增长率2.2%。
行业地位方面,公司于云服务器领域提供从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关键零组件、系统组建、运筹管理到弹性调配交付的一条龙式服务,主要客户涵盖全球市占率头部品牌商、北美前三大CSP服务商、国内头部CSP服务商及互联网应用服务企业,出货量领先市场同业竞争对手。公司将持续投入技术以维持市场竞争优势,开发专利技术及关键零组件模块,整合区域制造资源以强化营运绩效,同时与中国领先CSP服务商合作,积极开发“新基建”领域的商机。
2.2.3 工业互联网
工业互联网作为新型工业领域的数字化神经中枢,在工业领域发挥核心支撑作用,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基石,市场规模在未来将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经过三年起步期的发展,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基础设施加速推进,融合应用走深向实,产业规模持续增长。根据工信部中国信通院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工业互联网市场规模总量达到6,109.1亿元,同比增长14.0%,未来三年将以14.4%的年复合增长率稳定增长,到202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9,146.5亿元。其中各核心产业发展情况分别为:安全产业 CAGR 42.3%、网络产业 CAGR 30.7%、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 CAGR 29.2%、工业数字化装备产业 CAGR 26.0%及工业互联自动化产业 CAGR 17.8%。
行业地位方面,依托国家政策指引、公司多年制造经验及丰富的技术服务生态资源,公司工业互联网服务业务营收于报告期内较去年同期增长130.85%,展望未来发展,在工信部印发《2021-2023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政策支持及驱动下,公司此板块业务面临较好的增长契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7.86亿元,同比上升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1亿元,同比下降6.3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9,530,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20,428,416.7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989,100.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16,439,316.5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5月3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87,689,507.4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8,503,234.69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56,192,742.14元;以前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0元,本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0.0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0元已全部收回;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775,014,504.45元,本年度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443,811,020.06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1,218,825,524.51元;以前年度支出手续费人民币21,068.73元,本年度支出手续费人民币9,615.09元,累计支出手续费人民币30,683.8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579,041,415.05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2018年5月30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富桂、深圳富华科、南宁富桂、天津鸿富锦、郑州富泰华、鹤壁裕展、武汉裕展、河南裕展、深圳裕展、济源富泰华、晋城富泰华、山西裕鼎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号))。据此本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号))。
经2018年8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1月9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由鹤壁裕展变更为武汉裕展。(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号)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号))。据此公司、武汉裕展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8-030号))。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南宁富桂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2号))。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郑州富泰华和深圳裕展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号))。以上增资均沿用2018年首次增资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以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下属子公司现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剩余资金全部转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后进行注销。(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号))。2020年8月6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号))。公司将下属子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算并划转至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了原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号))。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天津鸿富锦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号))。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深圳裕展、郑州富泰华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议案》,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和延期,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释义:
附表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等5个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披露不适用。
注2:高效运算数据中心建置等15个募投项目由于项目总体尚未整体完工,各募投项目产生的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计算得出,因此本年度无法按照《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内部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补充营运资金募投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为1,075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