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劲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张劲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之职,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其辞职后,张劲松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张劲松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三分之一的比例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张劲松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张劲松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为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
张劲松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张劲松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
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瑞泰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武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持有的武汉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耐材”)100%股权及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集团”)持有的瑞泰马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马钢”)40%股权,并拟向武钢集团和马钢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交易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一、本次重组主要进程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相关议案。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年2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1]第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公告。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本次重组的公司、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为2021年3月31日。
2021年初,为切实防控新冠疫情,全国相关地区均制定了行程报备、限制出入、居家(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使得各地区间的人员流动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由于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位于湖北武汉和安徽马鞍山,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往返交通出行受限,均以远程工作为主,各中介机构的核查、问询回复等工作均受到较大影响,无法按照原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本次重组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但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无法在2021年3月31日(六个月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前完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之相关规定:“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特申请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3月31日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组的影响
1、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申请出具日,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新冠疫情对公司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尽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加快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有序进行。公司本次重组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