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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浪平先生提请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促进公司业务拓展,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

  公司关联方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叶家豪、叶秀冬、叶洪孝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将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须就此次担保向上述关联方及全资子公司支付任何费用(对价)。上述关联方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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