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6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军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下属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院”)、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特材”)和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唯公司”)分别增资15864.30万元、4421.40万元和3883.82万元,合计增资金额24169.5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银行账户,指定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00万元向下属子公司中钢制品院进行增资,用于检测检验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子公司中钢制品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0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6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宝才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00万元向下属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检测检验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项目。本次增资事项是满足募投项目的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其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04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3月29日,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天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下属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院”)、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特材”)和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唯公司”)分别增资15864.30万元、4421.40万元和3883.82万元,合计增资金额24169.52万元。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中钢制品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郑州高新开发区科学大道70号

  注册资本:5370万元

  成立日期:1990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经营范围: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技术服务;计量校准服务;期刊发行;广告经营;房屋租赁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检测仪器、标准物质设计、研发;从事技术、货物的进出口贸易;合金钢钢丝、不锈钢钢丝、镍合金丝、钛合金丝、不锈钢丝绳、飞机操纵用钢丝绳、航空用钢丝绳、合金钢冷轧窄钢带、不锈钢冷轧窄钢带、变形高温合金钢的生产及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二)湖南特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大道158号盛大泽西城第5栋N单元5层502号

  注册资本:8934.18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毛耀清

  经营范围:无机盐、有色金属合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其他非危险基础化学原料、其他合成材料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化工产品研发;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矿山工程技术研究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三)中唯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鞍山市千山区衡业街7号

  注册资本:34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孙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钢制品院、湖南特材及中唯公司进一步推进业务发展,提升其整体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增资完成后,上述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将依然受到市场前景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筹资金,上述子公司增资完成后,依然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0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8号)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天源”)向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9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50,204,000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7,928,377.3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人民币932,275,622.64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21,418.91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9,254,203.7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53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在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城东区支行、徽商银行马鞍山雨山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干将路支行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院”)与上述银行和中信建投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大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原因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年产15,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及器件建设项目、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绿色制造生产建设项目、检测检验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陈站坤、王志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2年12月31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06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8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9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50,20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0,949,796.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9,254,203.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53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29,254,203.73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的总额11亿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且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07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天源”)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00万元向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院”)进行增资,用于检测检验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检测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8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9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50,20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0,949,796.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9,254,203.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53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注: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检测募投项目由下属子公司中钢制品院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实施,为更好促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以用于该项目投资的募集资金9300万元对子公司中钢制品院增资。该笔募集资金将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干将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53900020410201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转入由子公司中钢制品院在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76200078801400007547的另一监管专户存储,资金尚未进行使用,未来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增资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郑州高新开发区科学大道70号

  注册资本:5370万元

  成立日期:1990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经营范围: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技术服务;计量校准服务;期刊发行;广告经营;房屋租赁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检测仪器、标准物质设计、研发;从事技术、货物的进出口贸易;合金钢钢丝、不锈钢钢丝、镍合金丝、钛合金丝、不锈钢丝绳、飞机操纵用钢丝绳、航空用钢丝绳、合金钢冷轧窄钢带、不锈钢冷轧窄钢带、变形高温合金钢的生产及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对象中钢制品院为公司检测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增资完成后,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将依然受到市场前景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五、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公司、项目实施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项目实施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本次增资后,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下属子公司增资,是满足募投项目的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其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08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天源”或“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等。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发展,为支持子公司进一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改善企业资金状况,针对中钢制品院的资金情况及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其向郑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的担保事项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2月12日

  注册地点:郑州高新开发区科学大道7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注册资本:537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4158021605

  经营范围: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技术服务;计量校准服务;期刊发行;广告经营;房屋租赁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检测仪器、标准物质设计、研发;从事技术、货物的进出口贸易;合金钢钢丝、不锈钢钢丝、镍合金丝、钛合金丝、不锈钢丝绳、飞机操纵用钢丝绳、航空用钢丝绳、合金钢冷轧窄钢带、不锈钢冷轧窄钢带、变形高温合金钢的生产及销售。

  2、与公司的关系

  中钢制品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指标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为中钢天源,被担保方为中钢制品院,具体的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的原因

  中钢制品院拟向银行申请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来满足其进一步拓展业务、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

  2、被担保人偿债能力

  中钢制品院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具有偿还担保对应债务的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钢制品院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经营发展,满足日常营运的资金需求及业务需要。中钢制品院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具有偿还担保对应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中钢制品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744.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744.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0%。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