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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29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李育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8名,代表股份934,307,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906%,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61,519,5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45%。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股份933,726,1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59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名,代表股份58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1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林杨林先生、仝泽宇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至2021年12月24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浦军先生、林伟平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至2021年12月24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许海文先生、李海涛先生均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至2021年12月24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涛、宋立强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2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现场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林杨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杨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林杨林(召集人)、浦军、林伟平

  2、审计委员会:浦军(召集人)、林伟平、李育飞

  3、提名委员会:林伟平(召集人)、浦军、林杨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伟平(召集人)、浦军、仝泽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林杨林先生、刘军先生简历如下:

  林杨林,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EO,现任新里程医院集团有限公司CEO、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核查,林杨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刘军,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中粮集团中粮粮谷专业化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核查,刘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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