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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公司2020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下转D10版)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0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9日,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韩自力、李春东、刘晓光、尚忠民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关于2020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关于2020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5.1(十四)“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截至2020年8月,河北首科铁路器材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2.上表中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包含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54,470.25万元,其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的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为54,396.27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公开招标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叶阳升,注册资本为1,173,940万元,成立日期为2002年1月24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建设及运输生产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公关与实验研究。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4,746,060.16万元,净资产为3,123,149.8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944,036.76万元,净利润为389,868.49万元。

  2、北京铁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韩自力,注册资本为11,528万元,成立日期为1992年9月1日。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技术开发、制造。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18,533.76万元,净资产为17,607.7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501.12万元,净利润为1569.10万元。

  3、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刘越,注册资本为46,103万元,成立日期为2002年11月28日。主营业务为检验认证等。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119,313.84万元,净资产为95,616.2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5,982.75万元,净利润为22,664.79万元。

  4、铁科检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蔡德钩,注册资本为9,152万元,成立日期为2004年10月26日。主营业务为工程质量检测等。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23,167.85万元,净资产为15,230.7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5,441.34万元,净利润为3,680.01万元。

  5、北京铁科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北京铁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蔡德钩,注册资本为6,979万元,成立日期为1993年3月2日。主营业务为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54,009.83万元,净资产为16,398.2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7,667.41万元,净利润为3641.33万元。

  6、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于鑫,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8年11月30日。主营业务为工程监理等。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39,838.21 万元,净资产为13,745.4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3,078.21万元,净利润为2,491.42万元。

  7、铁科(北京)轨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法定代表人为韩自力,注册资本为25,736万元,成立日期为2009年6月8日。主营业务为道岔、铁路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等。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98,427.32万元,净资产为36,345.1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6,542.91万元,净利润为7,071.83万元。

  8、中铁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韩自力,注册资本为16,713万元,成立日期为1988年7月28日。主营业务为车辆运行品质轨边动态监测系统(TPDS)设备的研发、销售等。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35,303.07万元,净资产为27,078.4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126.87万元,净利润为1,918.51万元。

  9、北京中铁科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法定代表人为邵丕彦,注册资本为14,2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01年1月15日。主营业务为封锚砂浆、铝热焊剂、闪光焊机及热处理机的研发、销售等。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30,656.96万元,净资产为18,546.3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7,360.62万元,净利润为944.94万元。

  10、北京华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刘越,注册资本为11,673万元,成立日期为1990年10月9日。主营业务为计量、检测检验装备的研发销售等。

  11、上铁芜湖轨道板有限公司:公司重要联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法定代表人为马元清,注册资本为15,5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5年8月4日。主营业务为轨道板、RPC盖板、隔声屏障、轨枕、轨枕板的生产、销售等。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为63,237.56万元,净资产为27,183.0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6,665.32万元,净利润为1,289.18万元。

  12、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法定代表人为王新春,注册资本为14,169,059万元,成立日期为1993年11月20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3、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法定代表人为张千里,注册资本为26,858,50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4年5月9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4、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市,法定代表人为王奭,注册资本为10,278,526万元,成立日期为2002年8月26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5、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法定代表人为李荧,注册资本为11,185,298万元,成立日期为1995年8月23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6、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法定代表人为周荣,注册资本为33,297,04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5年2月13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7、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赵春雷,注册资本为24,895,969万元,成立日期为1993年4月22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8、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法定代表人为王培,注册资本为22,558,966万元,成立日期为1997年8月1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19、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法定代表人为侯文玉,注册资本为39,883,439万元,成立日期为1994年11月15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20、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法定代表人为杨伟军,注册资本为15,467,144万元,成立日期为2021年3月4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21、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定代表人为王进喜,注册资本为4,597,813万元,成立日期为1994年1月6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22、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法定代表人为柴随周,注册资本为4,825,99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5年6月28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23、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法定代表人为王耕捷,注册资本为8,116,414万元,成立日期为1997年1月30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24、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法定代表人为张海涛,注册资本为15,369,615万元,成立日期为2005年4月29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25、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法定代表人为武勇,注册资本为24,925,403万元,成立日期为1992年12月05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26、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杨忠民,注册资本为16,325万元,成立日期为2015年2月2日。主营业务为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

  27、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法定代表人为刘为群,注册资本为66,00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2年7月21日。主营业务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承包等。

  28、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西省南宁市,法定代表人为李矮祥,注册资本为1,15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4年2月4日。主营业务为工程监理等。

  29、西宁天路铁道物资交易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区,法定代表人为梁宏璞,注册资本为383.84万元,成立日期为2011年7月25日。主营业务为物资设备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代理及中介服务。

  30、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内蒙古呼铁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法定代表人为石佩青,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3年9月25日。主营业务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等。

  31、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控股股东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法定代表人为房泰林,注册资本为7,866,2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09年5月18日。主营业务为合肥至蚌埠、合肥至福州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客货运输等。

  32、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法定代表人为陈勇刚,注册资本为50,320万元,成立日期为2008年9月27日。主营业务为金属及金属矿、五金产品、煤炭及制品等批发、铁路设备、配件制造等。

  33、汝州郑铁三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控股股东为郑州铁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汝州市,法定代表人为刘新伟,注册资本为5,40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4年4月12日。主营业务为高速铁路轨道板、轨枕桥梁水泥制品等的生产、销售。

  34、南昌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南昌铁路通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法定代表人为张煌华,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成立日期为1959年1月1日。主营业务为机车车辆配件及材料、风机、液压动力机械元件、气体压缩机械的制造、维修等。

  35、京沈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密云区,法定代表人为黄弟福,注册资本为3,499,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4年3月5日。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铁路运输、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段项目的建设等。

  36、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法定代表人为王连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3年10月10日。主营业务为呼张铁路的建设、铁路运输等。

  37、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法定代表人为张军邦,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0年5月24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建设的投资与管理、铁路客货运输及服务代理等。

  38、济南华锐铁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控股股东为济南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法定代表人为田素贵,注册资本为13,542万元,成立日期为2006年2月20日。主营业务为铁路桥梁支座、防护栅栏、RPC盖板等铁路工务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

  39、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法定代表人为杨建中,注册资本为1,476,574万元,成立日期为2013年12月23日。主营业务为九景衢铁路浙江段、衢宁铁路浙江段的建设和运营管理、铁路客货运输等。

  40、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广西省南宁市,法定代表人为吴伟,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0年2月1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等。

  41、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区,法定代表人为马侃彦,注册资本为1,393,606万元,成立日期为2013年11月7日。主营业务为北京至张家口城际铁路、大同至张家口高速铁路(河北省境内段)、崇礼铁路的建设;铁路运输等。

  42、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法定代表人为王嵩,注册资本为1,054,105万元,成立日期为2018年5月3日。主营业务为重庆北至涪陵至秀山段增建二线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等。

  43、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法定代表人为李敬伟,注册资本为6,890,650万元,成立日期为2005年7月21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铁路客货运输等。

  44、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法定代表人为张新锦,注册资本为6,018,925万元,成立日期为1996年5月10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铁路客货运输等。

  45、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为彭声应,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主营业务为润滑油、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铁路建设用物资销售、供应链管理等。

  46、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法定代表人为刘伟平,注册资本为4,197,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09年8月7日。主营业务为京沈(辽宁段)、沈丹、盘营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京沈铁路旅客运输运营管理等。

  47、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法定代表人为陈乃武,注册资本为4,938,882万元,成立日期为2008年8月13日。主营业务为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等。

  48、京滨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鲍立楠,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5年10月22日。主营业务为城际铁路建设;铁路旅客运输等。

  49、京唐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法定代表人为苗子簃,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5年10月9日。主营业务为路旅客运输、京唐城际铁路建设工程管理服务等。

  50、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法定代表人为李杨,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6年1月3日。主营业务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金属结构加工等。

  51、河北腾跃铁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控股股东为裴腾月,注册地址为河北省辛集市,法定代表人为裴腾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成立日期为1999年6月23日。主营业务为铁路用尼龙配件、橡胶配件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52、河北翼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控股股东为张海军、周秋菊,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法定代表人为张海军,注册资本为44,892万元,成立日期为2001年4月9日。主营业务为铁路轨道扣件系统及其零部件和焊接材料等物资的生产、销售。

  53、河北富跃铁路装备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控股股东为河北腾跃铁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辛集市,法定代表人为裴腾月,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09年11月3日。主营业务为铁道装备橡胶配件及其关联的铁道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等。

  54、河北首科铁路器材有限公司:原其他关联方。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控股股东为吴亚冰,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邢台市,法定代表人为冯涛,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1年9月16日。主营业务为砼轨枕、砼电杆、预应力钢材、混凝土制品及预应力混凝土制品生产等。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具体项目需求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年0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详见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铁锋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 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1年4月27日16:30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南24号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 邮编:102206

  4、 联系人:张远庆、许熙梦

  5、 电话:010-51529198

  邮箱:tkgdir@bjtkgd.com、bjtkgd@163.com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04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722,998,677.1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54,005,107.59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80,00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合计现金分红46,346,674元(包括2020年三季度已分配的21,066,670元现金红利),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4%。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0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底,中兴财光华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其中,合伙人143人,较上一年度增加16人,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注册会计师97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533人。

  3、业务规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净资产11,789.31万元;2019年度业务收入120,496.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09,40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出具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55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751.50万元,其资产均值为183.46亿元,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兴财光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前述事项共涉及45名从业人员,其中受到行政处罚2人次、受到监管管理措施5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跃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9年,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上市公司IPO审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等,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数量两家,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缪良玉,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6年,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等,近三年参与上市公司数量两家,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海龙,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21年,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上市公司IPO审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数量九家,无兼职。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海龙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缪良玉女士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陈跃华先生于2020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出具的(2020)158号警示函文件,目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除此之外,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拟聘任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69万元;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业务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是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是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中兴财光华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兴财光华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的规定,编制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36,584,186.95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共计人民币1,146,309,895.0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1,181,211.82元;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4,818,126.92元,其中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使用人民币118,871,877.92元,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5,946,249.00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人民币2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41,082,880.17元。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制定《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9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10月25日2019年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2020年8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5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天津”)(铁科天津与铁科轨道共同视为协议的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423,170.3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364,779.9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铁科轨道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铁科天津实缴出资115,000,000.00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的实施。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8日对铁科天津完成实缴出资,铁科天津实收资本由75,000,000.00元增加至190,000,00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铁科轨道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准则、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铁科轨道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运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下转D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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