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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11,430,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主要从事各类印制电路板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的专业服务公司,专注于为行业领先客户提供全方位PCB产品及服务,根据下游不同终端产品对于PCB的定制化要求,为客户提供涵盖PCB产品设计、研发、制造与售后各个环节的整体解决方案。按照下游应用领域不同,公司的PCB产品可分为通讯用板、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以及其他用板等,并广泛应用于手机、网络设备、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笔记本电脑、服务器/储存器及汽车电子等下游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1、通讯用板

  通讯用板主要包括应用于手机、路由器和交换机等通讯产品上的各类印制电路板。公司生产的印制电路板广泛应用于通讯电子产业的多类终端产品上,并以智能手机领域为主,满足了移动通信技术发展过程中对高传输速率、高可靠性、低延时性的持续要求。

  公司生产的通讯用板包括柔性电路印制板、刚性印制电路板、高密度连接板、SLP等多类产品,服务的客户包括苹果公司、Google、SONY、华为、OPPO、vivo等国内外领先品牌客户。

  2、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

  消费电子用板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游戏机和智能家居设备等与现代消费者生活、娱乐息息相关的下游产品。公司在设立的早期即已涉入消费电子用板领域,主要下游客户包括苹果公司、Google、Facebook、Amazon、微软和华为等国内外领先品牌客户。

  计算机用板为PCB行业的传统领域,其具体应用在台式机、笔记本电脑、伺服器等下游计算机类产品。公司计算机用板领域的终端客户包括苹果公司、戴尔、惠普和华硕等多家全球知名计算机厂商。

  3、其他领域用板

  除了通讯用板、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外,公司在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等其他领域也有产品布局。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公司所属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业。

  印制电路板是承载电子元器件并连接电路的桥梁,广泛应用于通讯电子、消费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器械、国防及航空航天等领域,是现代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可或缺的电子元器件,印制电路板产业的发展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速度与技术水准。在当前云技术、5G网络建设、大数据、人工智能、共享经济、工业4.0、物联网等加速演变的大环境下,作为“电子产品之母”的PCB行业将成为整个电子产业链中承上启下的基础力量。据Prismark统计,2020年全球PCB产业总产值估计达652.19亿美元,同比增长6.4%。Prismark预测,未来5年全球PCB市场将持续增长,5G、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4.0、云端服务器、存储设备等将成为驱动PCB需求增长的新方向。其中,中国作为全球PCB行业的最大生产国,2020年占全球PCB行业总产值的比例53.7%。

  根据Prismark 2018至2020年以营收计算的全球PCB企业排名,公司2017年-2019年连续三年位列全球最大PCB生产企业,根据 Prismark 2021年2月对全球PCB企业营收的预估,公司2020年继续保持全球第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 新冠肺炎疫情不断蔓延并逐渐席卷全球, 使全球经济遭受严重影响,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停工停产,人员隔离等措施给全球供应链的布局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局势,公司对内不断修炼内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及新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降本增效,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巩固公司在技术及管理上的竞争力。同时,面对疫情对全球产业链的冲击,公司积极保持与客户及供应商的沟通合作,不断提升产品服务质量,保证公司产品供应的顺畅,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5,131.45万元,较上年增长12.16%。

  但同时,严峻动荡的全球经济形势给外汇市场造成了巨大波动,2020年下半年来,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由于公司收入中以美元结算的占比高,受人民币升值影响,公司汇兑损失大幅增加,同时也对产品的毛利造成了一定影响。至2020年末,公司全年汇兑损失2.38亿元,因汇兑损失致公司本年净利润有所下降,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147.00万元,较上年减少2.84%,2020年公司毛利率为21.26%,同比下滑2.57%。

  2020年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1、以做好疫情防控为基础,及时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实现收入稳定增长

  2020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公司迅速组织工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各地政府规定做好复工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得到了各地政府的高度评价,自2月起深圳、秦皇岛、淮安三个园区开始有序复工,至3月初公司人员返工率及产能利用率水平均达到甚至高于去年同期水平。进入二季度,新冠疫情开始全球蔓延,公司供应链面临极大挑战,为保证供应链安全,公司积极协调海外供应商本土化服务,同时逐步调整供应商分布,更加重视与本土供应商的合作,在原材料方面,积极鼓励支持本土厂商提升技术能力,以满足公司需求。经过一系列努力,保证了公司原材料、设备等的供应稳定,保障了公司向客户稳定供货的能力,公司产能利用率不断提升,为布局下半年旺季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2020年下半年来,受益于客户5G手机的发布以及5G手机换机潮的来临,公司通讯业务类实现了稳定增长,2020年全年,公司通讯用板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7%。

  此外,面对疫情带来的远程经济的兴起,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产品出货量显著增长。2020年全年,公司包括平板电脑等产品在内的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产品实现销售收入86亿元,同比增长28.78%。

  2、加大新技术研发与投入,保持行业技术领先

  2020年,公司研发继续以“新材料、新产品、新制程、新设备和新技术”为主轴,以“轻薄短小、高低多快、精美细智”作为研发方向,在5G跨6G、AI、物联网、车联网及智慧传感等应用环境提前进行研发布局,保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2020年全年,公司研发投入12.5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4.22%。报告期内,公司共计获得专利91项,其中大陆地区38项,台湾地区24项,美国29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791项,其中大陆地区342项,台湾地区308项,美国141项,92%为发明专利。

  2020年,公司加强了在大数据图像和5G通讯应用相关技术上的研发布局,与深圳信通院、深圳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康佳集团、小米、网基科技、华贝电子等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图像和通信应用联合实验室已获广东省科技厅批准,通过与科研院校及终端企业合作,促进显示模组和5G\6G相关核心技术的成果转化。在研发模式上,公司通过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与行业领先客户共同开发新型应用,精准掌握主流市场趋势,确保满足客户需求,并通过有计划的行动与经营管理,让公司成为全球印制电路板供应商的翘楚。

  公司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2020年与河北工业大学签署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联合申报“5G通信柔性传输线结构研发与应用”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获秦皇岛市科技厅批准;同时进一步深化与燕山大学的产学合作,以促进公司在京津冀地区科研成果转化。2020年4月公司与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签署共建电子材料联合创新中心合作协议,推动公司在电子材料及基板材料的研究与应用,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提升该领域国家材料基础研究和新材料开发技术水平。2020年6月和9月公司与深圳大学分别签署人才、科研、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孵化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协议和产教跨界融合联合培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项目,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率、研究型人才培养、前沿技术及先进产业布局。截止2020年底,公司共与20余所高校及研究院展开产学研合作项目。

  3、加快新产品的投资与建设,继续推进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长期与国际一流品牌客户密切合作,参与客户先期产品开发,共同开发前瞻技术,掌握产品技术发展的潮流与趋势。在5G带来的技术革命到来之际,公司提前进行了5G相关产品研发技术的储备,已经具备了生产5G天线等关键产品的技术实力,并已在各园区进行了产能布局。此外,公司作为业内少数掌握MINILED背光电路板技术的厂商,亦正在淮安园区进行相关产能布局,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年底投产,二期预计于2021年下半年投产。新产品的不断研发与投入,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在新的产品应用领域,经过多年布局,公司在车用电路板方面也获得一定进展,其中电动汽车用ADAS摄像模组产品稳定持续量产;ADAS Level4 自动驾驶车用中控电脑用板已进入量产前打样阶段,并已成功取得相关订单;目前公司已切入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客户,正在进行相关样品评估,面对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的快速发展,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加大在车用电路板方面的投入与开拓,拓展公司产品线。

  2020年公司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并新增计划投入淮安第三园区、台湾高雄软板等重大项目:截止目前,深圳二厂一期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已部分投产,二期工程正在加快建设中;募投项目“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柔性多层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HDI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及淮安综保厂升级扩建项目均按计划持续推进,其中“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HDI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已于2020年底大部分投产,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高阶HDI(SLP)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淮安第一园区转型升级计划顺利推进,完成后,将极大提高该园区生产技术层次;淮安第三园区正式开工动土建设,未来将建成先进的SLP与高阶HDI工厂;此外,公司在台湾高雄布局软板生产线,目前已开始建设,同时,印度园区也将于2021年上半年投入生产,公司将根据经济及市场环境,确定在印度的后续投资策略,完善全球布局。

  4、继续推进工业4.0制造目标, 实现生产数据化、智能化

  作为长期发展策略,2020年,公司继续以提质、增效、降本、减存为业务目标,按照合理化、标准化、自动化、系统化的步骤,循序渐进,逐步推动并达成公司PCB制造工业4.0的目标。

  在新厂的建设上,除了秦皇岛高阶HDI项目外,本年淮安厂区新建生产线也建立了MES生产管理系统,搭配设备信息的链接化,并配备自动化搬运系统与仓储系统,形成了完善的自动化作业体系;在深圳第二园区,增加了新的模块智能化生产线。在旧厂改造方面,深圳园区持续进行智能化升级,在生产设备上建立信息撷取系统及管理系统,实现了生产参数一体化的管理目标。后续公司工业4.0小组仍会持续研究各种生产管理模式,来强化制造生产的稳定。同时,公司正在对全厂设备运行数据进行积累分析,建立生产大数据库,以精进整个工业4.0智能制造的管控核心。

  为了因应产品精细化的生产要求,公司效仿半导体产业,针对生产过程的所有设备参数,将检测数据与工艺流程全部数字化,并导入EDA(工程数字分析)软件,全面的控制生产稳定性,并且将熟练员工的经验以数字化的方式记录,形成标准作业流程,从而降低人员异动风险,提高标准化生产的执行力度。

  公司在推动工业4.0的进程中,也持续优化与提升作业人员的训练与素质,有效提升工厂运作的效率, 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 减少错误操作并提高产品良率, 这也有利于公司未来向更高阶产品迈进,提升整体生产效率。

  5、持续改善员工结构,建立多渠道培训学习方式,打造学习型企业

  2020年公司继续改善员工结构,新增招聘本科以上学历人才2,301人,其中从全国多所高校招收应届毕业生1,509人,包括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资讯工程、环境工程、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组成了鹏鼎控股2020年菁干队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科以上学历员工达6,494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达15,807人,占公司员工比例超过36%。

  公司非常重视人才的培育,通过教育训练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能力。2020年共开展1,837门课程,总开课时数53,713小时,总训练人次达1,017,846人次,总训练时数1,792,829小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引进线上学习APP-鼎盛E学院,通过APP提供大量的线上课程供员工工余时间碎片化学习,实现了线上线下的结合,丰富了学习方式。2020年全年,鼎盛E学院登录率达95%,学习率达70%,人均学习时长达46H,为公司建立学习型企业建立了多元化的学习渠道与良好的学习氛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于2020年颁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0年12月11日发布),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及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公司由于生产经营计划改变而决定注销子公司昀鼎科技,于2020年8月18日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②于2020年4月20日,子公司富柏工业与个人股东共同出资在中国广东省设立了子公司展扬自动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柏工业出资人民币4,200,000.00元,个人股东出资人民币2,800,000.00元。

  ③于2020 年1月19 日,本公司以人民币131,000,000.00 元出资在中国广东省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鹏鼎投资,2020 年11月26日本公司向鹏鼎投资增资31,000,000.00 元。

  ④于2020年3月12日,本公司处置了所持有的宏群胜公司100%的股权。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7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鼎精密”)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柔性多层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2号)核准,鹏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14.3082万股,发行价格16.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446.9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324.0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0,122.84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555】号)。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及宏启胜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向庆鼎精密增资24亿元,向宏启胜增资12.0123亿元,以上增资将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分批完成。其中首次向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4亿元,向子公司宏启胜增资2亿元。以上增资已于2018年10月完成。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庆鼎精密增资50,000.00万元,向宏启胜增资40,000.00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19年1月完成。

  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宏启胜增资35,000.00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19年8月完成。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65,000.00万元,向宏启胜增资25,122.84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20年3月完成。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庆鼎精密增资45,000.00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20年12月完成。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庆鼎精密增资40,00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3、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庆鼎精密100%股权,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进行增资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运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已在本次增资的子公司开具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资的审批程序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运营的需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举措,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鹏鼎控股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泰联合对鹏鼎控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在公司2020年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出色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据此,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会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核等业务,其中2021年会计报表审计费为270万元,内部控制审核费为3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韧之,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至2018年期间及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高宇,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远洋,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韧之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高宇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远洋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韧之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高宇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远洋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核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中作出如下工作及审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情况,相关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为鹏鼎控股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我们就普华永道中天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进行了充分了解与调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认真出色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各项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并认真出色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本次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4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2号)核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143,0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4,469,327.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3,240,896.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01,228,431.36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555]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9,985,477.3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4,507,208.55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56,721,222.81元;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的差异人民币145,724,521.57 元为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之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已经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按照以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会同华泰联合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建安支行、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379,985,477.30元。募投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4,507,208.55元。

  2020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变更情况

  2020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IPO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包括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6,670,534.88元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262,248,940.33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实施完成。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56,721,222.81元,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的差异人民币145,724,521.57元为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之后的净额,将在2021年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深圳园区501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四)2021年主要预算指标情况”。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软板扩充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投资人民币20.66亿元扩充多层软板产线及对现有产线进行进一步升级(其中5亿元人民币将用于设备升级)。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多层软板生产线产能3.2万平方米/月。

  13、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单位:万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9、议案10、议案13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8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下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2006年10月30日发布的《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于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承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重述2020年可比数据,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现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9.6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拟以总股本2,311,430,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55,715,408元。利润分配表如下:

  (单位: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考虑了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时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利润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9日(周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沈庆芳、独立董事张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萧得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红。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在公司深圳园区501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承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并发表意见: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以上议案1、议案2、议案3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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