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1年4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除议案8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外;其余议案均须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议案10为关联事项,公司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飞、张乃明、霍振平、吴鸣良、赵汉军为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16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0510-87698298。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丹萍;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1年4月16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5、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内综合线缆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和裸电线及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等五大类产品,涉及500多种型号,10,000多种规格,主要产品为1-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中低压电力电缆、66kV及以上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10kV-500kV超高压电缆、铝合金电缆、光伏电缆、控制电缆及阻燃型、耐火型、防火型等,适用于各类特殊场合的特种电缆以及石墨烯电缆材料等。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研发+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满足市场需求,提升自身价值。研发方面,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针对现有产品进行优化改造,在巩固现有产品的市场地位的同时开拓新市场。生产方面,由于线缆行业存在“料重工轻”、商品铜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存货成本高且管理风险大的特点,并且客户对于电线电缆型号、规格、性能等的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公司一般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团队营销体系和全程式营销服务。公司电缆和导线产品销售主要通过参与国家电网等大型客户的招投标实现销售。民用线缆产品以直销为主。
(三)行业情况
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电力、工程机械、通信及石油化工等基础型产业,是现代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转的保障。目前,我国电缆产业发展还不成熟:普通电缆产品供大于求、行业集中度较低,同质化竞争严重,产品整体利润率较低;高端产品市场供应不足,部分特种电缆仍然大量依赖进口,结构性矛盾突出;行业整体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弱。虽然我国电缆行业发展上存在问题和阻碍,但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和整顿,进一步规范电线电缆行业良性竞争,推动电线电缆行业由粗放式竞争转向质量品牌竞争;安全、环保、节能成为行业共识,高端产品迎来发展机遇;我国以国家电网更新改造、城市化进程的提速为代表的新一轮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开展,为线缆行业带来长期、持续的市场需求。
公司作为我国电线电缆制造的龙头企业之一,以质量和服务为立身市场的基石,加强改革创新,稳健发展电缆产业,通过对非宜兴地区的关联度较低、投资收益不高、管理不方便且管理成本大的子公司的进行处置,以实现产品结构调整及提升公司内在实力;加大了高端电线电缆自主制造的创新力度,增强核心技术竞争力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43,489.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37%;实现利润总额1,598.51万元,同比增长103.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4.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3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国际经营形势空前严峻,产业业绩下滑,制造业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剧,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突破重重阻力,业绩上实现扭亏为盈。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43,489.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37%;实现利润总额1,598.51万元,同比增长103.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4.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39%。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推进管理升级,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0年度公司多项举措并举,从细处着手,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1、定期召开高管交流会、子公司联席会,统筹分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亮点及问题,及时高效解决精细化管理中的问题。2、定期收集子公司经营数据,对公司闲置资金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内部分拨调配,保证资金运行平稳有序;对闲置资产进行盘点汇总,鼓励和推动闲置资产的内部循环再利用,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3、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相关业务,原材料供应满足生产需求,部分材料直接配送机台,减少库存积压,降低材料成本。4、生产上推进技能扩改,实现节能降耗。5、全力做好协同营销,加强子公司间沟通协作,利用各自资源积极探索超高压电缆、铝合金电缆、电缆附件、石墨烯电缆的推广销售,抓住主材价格波动时机,合理做好框架合同订单匹配,提高订单质量最大化利润。6、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对标子公司经营情况,科学制定经营目标及第一责任人薪酬方案。
(二)继续推进“瘦身”计划,提升公司内在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升内在实力,实现公司稳定发展,继续推进“瘦身”计划,将持有的恒汇电缆51%股权转让给蒋建强、储美亚,将持有的中超新材料61.11%的股权转让给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电材”)。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转让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化解司法风险,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锦光在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刻公司印章,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为其本人及关联企业在其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前的债务恶意追加担保14.63亿元 。深圳鑫腾华持有的公司股票 25,360万股(占总股本20%)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强制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王一妮、陈华、张杰、徐福荣、钱建忠,并于2020年10月30日办理完股权交割手续。截至报告期末,深圳鑫腾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已在2019年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加强公司公章的用印管理等手段以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2020年公司对武汉黄陂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所涉及的《董事会决议》、《最高额担保合同》、《担保承诺函》中加盖的公司公章及《董事会决议》中三位独立董事方亚林、韦长英、朱志宏签名的真实性向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均提出异议并申请鉴定,并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相关证据。
截至目前,公司已有11起案件取得无需承担担保责任的判决并生效,涉诉金额合计89,012.00万元。公司因担保案件被查封冻结资产已部分解除冻结、查封。
(四)建立内部协同机制,加强权限约束力
着力加强内部权限约束,建立内部协同管理机制,对原材料采购、物流配送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提高议价能力;加强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横向交流,采用人才轮岗、挂职等形式,将优秀管理经验在内部融合,实现同步提高;优化内部考核体系,科学制定指标并严格执行考核。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实现扭亏为盈。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公司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无。
3.核算方法的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出售中超新材料、恒汇电缆,中超新材料、恒汇电缆自丧失控制权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雷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9,350.00万元。
公司董事霍振平、监事吴鸣良曾任中超新材料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原董事、总经理陈友福现任中超新材料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超新材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公司2020年6月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持有中超新材料61.11%股权转让给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567226668N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南京市南淳区东坝镇芜太路31号
法定代表人:陈友福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新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高分子材料、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超新材料资产总计20,321.90万元,净资产9,121.45万元,负债总计11,200.45万元;营业总收入22,691.30万元,利润总额-1,571.00万元,净利润-1,556.67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中超新材料资产总计19,003.14万元,净资产8,518.55 万元,负债总计 10,484.59 万元;营业总收入 15,489.28 万元,利润总额-592.32 万元,净利润-602.90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董事霍振平、监事吴鸣良曾任中超新材料董事,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原董事、总经理陈友福现任中超新材料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超新材料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中超新材料经营正常,生产的原材料质量较好,且供货及时,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市场价;日常关联交易经营活动行为,通过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予以规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电缆”)、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已与中超新材料签订《购销合同》;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中超新材料签订《2021年框架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系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0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我们认为,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召集,并于2021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蒋锋先生、朱勇刚先生、朱志宏先生、李崇和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022,044.53元,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未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约为9,350.0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俞雷、霍振平、潘志娟、刘广忠回避表决。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了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 2021-045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支持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发展”) 拟根据公司资金的需求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因中超发展是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超发展为公司关联方,中超发展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俞雷先生、霍振平先生、潘志娟女士、刘广忠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宜兴市徐舍镇振丰东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杨飞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MA1Y77A198
成立日期:2019年4月9日
营业期限:2019年4月9日至******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五金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环境保护设备、贵金属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飞先生
基本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超发展资产总计 26,202.27万元,净资产8,618.77万元,负债总计17,583.50 万元;营业收入 98,039.56万元,利润总额-836.06 万元,净利润-836.06 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因中超发展是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超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及数量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中超发展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本金及借款期间利息总额。公司如果能足额取得1亿元财务资助,预计将向中超发展支付利息不超过435.00万元。
2、财务资助方式和期限
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有效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财务资助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3、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
中超发展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渠道所获资金。
4、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临时性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5、获得上述财务资助公司无需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实际提款时,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利率等交易条件,逐项与中超发展签订相应借款协议。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体现了中超发展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交易对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4.48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目前宏观经济情况和金融货币政策下接受中超发展的财务资助,从其获得融资资金,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财务安全,将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定价合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 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传邦,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凯茗,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天职国际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职国际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1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海良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在审慎阅读了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的预案》之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4,000万元;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5、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6,400万元;
8、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500万元;
9、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8,900万元;
10、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7,400 万元;
11、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郊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3,000 万元;
12、 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9,800 万元;
13、 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
14、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2021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整(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4月12日(周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俞雷;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肖誉;财务总监李川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志娟;独立董事蒋锋。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人民币107,134.20万元(含原已审议但尚未到期的担保),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具体情况见如下附表:
公司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担保额度情况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支持其经营发展,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
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同意将上述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同意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人民币107,134.20万元,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担保额度控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15,034.2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01,827.3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9,134.20万元,占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04%,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95,727.30万元,占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6.70%。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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