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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10版)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上接D110版)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通过司法重整将亏损资产综合利用一二期、子公司盐湖镁业、子公司海纳化工处置剥离,上市公司保留了钾、锂盈利性较强的核心产业,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发生较大变化。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因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22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债权人以青海盐湖三元化工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青海省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申请对青海盐湖三元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2020年10月29日,青海省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青289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青海盐湖三元化工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担任青海盐湖三元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青海盐湖三元化工有限公司的财产和事务已由管理人负责管理,本期本公司不再将青海盐湖三元化工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2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1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现场参会董事9人,董事冯明伟、高健、张铁华、赵清春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贠红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20年决算及2021年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40亿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0.7亿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30.27亿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36.68亿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及《公司章程》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及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21年董事及管理层年薪的议案》

  根据青海省国资委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建议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按照青海省国资委2020年标准考核发放,具体实际发放标准依据青海省国资委薪酬考核相关文件执行。

  公司总裁的薪酬经考核后,为董事长薪酬的100%。

  公司副总裁的薪酬经考核后,基本年薪为董事长基本年薪的75%;绩效年薪为董事长绩效年薪的85%。

  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建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10万元/年(含税),公司将严格按照青海省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发放2021年薪酬。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

  公司因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20 年 5月 22 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公司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董事会为恢复上市所做主要工作的报告》

  公司因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20 年 5月 22 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为保障公司股票顺利恢复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暂停上市期间从治理结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技术创新、深化改革等方面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公司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恢复上市条件。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13、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2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1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八届监事会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现场参会监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20年决算及2021年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2020年年报的编制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40亿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0.7亿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30.27亿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36.68亿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及《公司章程》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及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21年董事及管理层年薪的议案》

  根据青海省国资委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建议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按照青海省国资委2020年标准考核发放,具体实际发放标准依据青海省国资委薪酬考核相关文件执行。

  公司总裁的薪酬经考核后,为董事长薪酬的100%。

  公司副总裁的薪酬经考核后,基本年薪为董事长基本年薪的75%;绩效年薪为董事长绩效年薪的85%。

  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建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10万元/年(含税),公司将严格按照青海省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发放2021年薪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报告内容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一致。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8. 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监事会有效履职提供依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为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监事会有效履职提供依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固定资产、长期股权

  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青海盐湖特立镁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新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聘请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报废、毁损、闲置等无使用价值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9,354,460.23元和本期核销或转销2,497,155.15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0,000,000.0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9,354,460,20元,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241,722.82元。

  三、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说明

  (一)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9,354,460.23元,明细如下:

  

  (二)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2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22日起暂停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聘请股票恢复上市保荐人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3月30日,公司与具有股票上市推荐资格以及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推荐恢复上市保荐协议书》、《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公司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推荐人;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则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49号文《关于核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盐湖股份于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266,884,531股,每股发行价格18.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999,989.16元,扣除发行费用50,189,999.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9,809,989.21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于2015年12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6306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39,785.61万元,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共计1,867.0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均已履行有关程序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相应注销有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30万吨/年钾碱项目”由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建设运营。2019年6月,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执行通知书》([2019]青28执73号)强制扣划了该募投项目专户1,333.08万元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扣划资金已归还募投专户。2019 年10月16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盐湖镁业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指定盐湖镁业清算组担任其管理人,盐湖镁业的财产和营业事务由管理人负责管理,盐湖股份已不再将青海盐湖镁业纳入合并范围,目前盐湖镁业尚处于司法重整程序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于2015年11月19日经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9年1月29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经七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西宁互助西路支行分别开立了2806041529022177958(账号)、28900001040026543(账号)、105036667387(账号)、63050141363700000017(账号)、63101560061020300000(账号)、931900051510102(账号)、8112801014200004551(账号)等7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开立了2806041519022178254(账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西宁互助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本公司、开户银行、保荐人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开户银行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荐人不定期检查并认真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公司将以下6个募集资金账户为零的专户已办理了注销手续,分别为工行格尔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806041529022177958)、中行格尔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5036667387)、建行格尔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3050141363700000017)、国开银行格尔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3101560061020300000 ) 、招行西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931900051510102)、中信银行西宁互助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2801014200004551)。

  2020年,公司将在农业银行格尔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8900001040026543)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另外,盐湖镁业在工商银行格尔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806041519022178254)已由盐湖镁业自行办理了销户手续。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资金。截至2015年12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96,681.79万元,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63060010号《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本公司2019年1月28日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本公司2020年8月28日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1)150万吨/年钾肥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于2014年开工建设,报告期已全部完工。目前公司钾肥产能实现500万吨/年,公司钾肥产量根据钾肥市场状况(主要是价格和需求)来调整钾肥各不同种类产品生产,以实现公司钾肥产品利益最大化。

  (2)30万吨/年钾碱项目: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完工。现已基本实现预期效果,满足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中乙烯法PVC装置及电石法PVC装置正常运行对氯气的需求。

  2、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实施了严格的项目管理,合理调度和配置各种资源,特别是在150万吨/年钾肥扩能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如盐湖卤水质量、采输卤设施、盐田及其他公用设施情况,对具体建设和实施环节进行人员和方案的优化,在现有资源禀赋条件下达到预定扩能改造目标,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募集资金。

  (2)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七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150万吨/年钾肥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用来偿还应付未付款项。后因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生效的《重整计划》,该部分应付款项对应债务一并纳入债务重整范围,在重整管理人的主导下,依据《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统一支付,导致相应募集资金产生节余。

  3、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本公司2019年1月28日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即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2020年8月28日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已对所有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处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工行格尔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806041529022177958)、中行格尔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5036667387)、建行格尔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3050141363700000017)、国开银行格尔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63101560061020300000)、招行西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931900051510102)、中信银行西宁互助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8112801014200004551)、农业银行格尔木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8900001040026543)、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格尔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806041519022178254)共计8个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对上述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150万吨/年钾肥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和30万吨/年钾碱项目均于2018年12月31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0年度公司150万吨/年钾肥扩能改造工程项目运转良好,全年实际生产钾肥超过500万吨,实现了项目建设前的预期达产目标。30万吨/年钾碱项目由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建设运营,竣工验收后满足设计产能要求,2019年10月16日,西宁中院裁定盐湖镁业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指定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盐湖镁业管理人,盐湖镁业的财产和营业事务由管理人负责管理,盐湖股份已不再将青海盐湖镁业纳入合并范围,受司法重整及金属镁一体化装置联动的影响,2020年度钾碱项目未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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