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丰山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43元,共计募集资金508,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剩余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464,826,000.00元(含部分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18年9月12日汇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8]B09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该公告中小数点后两位存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丰山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丰山集团、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丰山集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丰山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543.48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的自有资金372.16万元(含税)。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苏公W[2018]E135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此,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2019年8月20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8月21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3、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4、2020年8月5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92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8月6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6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52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5、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并经过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有117,5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各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额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1,132.72万元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及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均已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工程款项结算工作尚未结束,未能确定募集资金节余情况。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年产800吨精喹禾灵及年产500吨喹禾糠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丰山集团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丰山集团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丰山集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②: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已经将“年产1,500吨硝磺草酮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资金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转至“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用自有资金3,983.72万元补足至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计7,280.78万元划转至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注③: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在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完成关于“1600吨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及 750吨环己二酮建设项目”备案工作,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103-511624-04-01-577429】FGQB-0053号。

  上表中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已将公用工程投入部分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算分摊原则和标准进行了合理分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3810                                                  公司简称:丰山集团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233,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116,8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4.66%(具体派发的现金红利金额及比例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的金额及比例为准)。

  2、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233,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46,493,44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2,727,040股(具体转增数量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转增的数量为准)。

  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原药、制剂及农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988年创立以来,公司形成了以氟乐灵、烟嘧磺隆、精喹禾灵、毒死蜱4大原药及其相应制剂产品为核心的业务体系。2020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和1,000吨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年产700吨氰氟草酯、300吨炔草酯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均完成工程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陆续进入了投料试车环节,三氯吡氧乙酸、三氯吡氧乙酸丁氧基乙酯、氰氟草酯和炔草酯在公司逐步形成商业化生产,为公司新产品。

  2、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2020年,为了促进制剂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开拓公司制剂品牌的市场影响力,集团公司在原有管理模式基础上,成立了制剂事业部,将制剂的生产、采购、销售等工作从原有的统一管控中拆分,集中在新的事业部旗下进行管理。除此之外,其余的各个部门依旧按照过往公司的管理模式进行运营。

  在采购方面,公司施行统一采购的管理模式。所有的原料、中间体、溶剂及五金设备、办公耗材、包装材料均由公司供应部统一协调采购。其中,原料、溶剂、中间体、包装材料由生产部根据市场管理部的销售计划结合库存情况编制适时的采购计划,五金设备、办公耗材的采购计划则根据需要由相应部门编制采购计划。上述采购计划均录入ERP系统,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后由供应部实施采购。

  在生产方面,公司原药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市场管理部根据原药客户订货情况、市场预测结果并结合公司库存,拟定生产计划及制定生产通知单,经审核后下发公司原药生产部。原药生产部和品管部对通知单的可行性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而后由原药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通知单(包含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完工时间等)至原药合成车间组织生产,并负责生产的调度和管理工作。品管部根据通知单的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产品检测工作,产品经过检验合格后入库。总体来说,公司原药生产的季节性不明显,通常仅需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微调;公司制剂生产模式:制剂的终端需求存在季节性特征,制剂的销售走势也存在较强的季节性。制剂销售的旺季通常集中在每年3-9月,在此期间,公司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销售订单,并将沟通情况提交市场管理部汇总审核,提前向市场管理部提交备货计划,再由生产部根据备货计划及库存情况安排生产。对于市场销量较大的产品,公司一般每年10月份结合往年市场销售情况,制定“冬储”生产计划,从当年11月至次年2月进行冬储生产备货。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公司的原药销售主要以直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有利于公司直接快速的掌握下游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而制剂销售主要以经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下,公司依托经销商的市场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有利于产品快速进入销售渠道,降低直接销售费用以及自建营销网络的资金压力和风险。

  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协同发展的销售格局,通过国际业务平衡国内业务的季节性波动,减少国内农药销售淡季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其中,公司销售部主要负责原药产品的国内销售业务,子公司丰山农化主要负责制剂产品的国内销售业务,子公司南京丰山主要负责公司原药及制剂国外市场的销售业务,丰山新农业为以聚焦于种子、种植业务、农资、技术、服务、业务模式创新为主体。

  公司优化配置各种核心资源,紧跟市场动态,持续研发新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公司通过拓展销售渠道,与合作伙伴建立紧密友好的合作关系,为进一步推广产品、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效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行业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的相关说明,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没有发生较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408.5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86,575.51万元上涨72.58%,实现营业利润28,080.2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4,383.61万元上涨540.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68.3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475.89万元上涨578.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29.7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 2,266.90 万元上涨867.3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2.1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4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46.2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2,240.15万元增加28.6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42.8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8,291.66万元增加188.56%,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1.0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99.28万元减少280.5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810                                                      公司简称:丰山集团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丰山农化有限公司、南京丰山化学有限公司、上海丰山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内部信息传递、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生产与成本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工程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发展战略、风险评估、信息披露、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全面预算。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内控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与资产负债表有关,则以资产总额、净资产衡量;内控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有关,则以营业收入、税后净利润衡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了个别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针对性制定及落实了整改措施,至2021年3月上旬,所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已全部整改完毕。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已在2019年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前整改完毕。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丰山集团完成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进入2020年,内审部在半年度结束后及时对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对识别的缺陷制订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完毕。2020年结束后,内审部再次对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重点关注半年度识别缺陷的整改情况。经过2年的努力,丰山集团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步入正常的运行。

  公司在下一年度将根据业务的发展继续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实现重大风险的可控在控,使得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匹配。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殷凤山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

  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丰山集团”)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在关联方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农商行”)开展日常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大丰农商行开展综合授信、委托理财等金融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大丰农商行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对于大丰农商行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金融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 关联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提案时回避表决。

  一、相关交易概述

  (一)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表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综合授信及委托理财等金融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将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祝、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银行大丰农商行可能发生的金融业务进行了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且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丰山集团在大丰农商行开展综合授信、委托理财等金融业务有利于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丰山集团对闲置资金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丰山集团本次开展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丰山集团本次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综合授信、委托理财等金融业务。

  (二)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上表中“2020年度执行金额”表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到期的金额。

  (三)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情况

  

  注:上表中“2020年度执行金额”表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到期的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775.234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782094063W

  组织机构代码证:78209406-3

  企业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常新中路9号

  主要股东情况:法人股占比88.17%;自然人股11.83%。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健康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总裁殷平兼任大丰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公司与大丰农商行为关联方。

  公司董事兼总裁殷平为公司董事长殷凤山先生之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殷凤山、殷平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关联方2020年度财务数据:因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企业,且对方不便透露财务数据,公司暂无法获取。

  (二) 履约能力分析

  大丰农商行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且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度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大丰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方大丰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有限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目前公司仍有部分自有资金尚处于闲置状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关联方大丰农商行进行中短期存款或现金管理,如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有限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仅为公司拟提供的交易额度,相关的金融业务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大丰农商行在此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并在业务发生时签署。

  (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大丰农商行开展综合授信、委托理财等金融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大丰农商行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相对于大丰农商行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金融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