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在前言、释义、基金的投资、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等章节中增加、修改了相关内容,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参见附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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