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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转D135版)

  公司代码:603889                                                   公司简称:新澳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2,349,277.6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5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 511,746,388 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毛精纺纱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

  1、精纺、粗纺纯羊绒及羊绒混纺类;精纺极细和超细美丽奴纯羊毛及混纺类;主要用于世界中高端品牌的针织服装,包括羊绒衫、羊毛衫、羊毛内衣、羊毛T恤、毛袜及其他针织品等。

  2、各类普通精梳毛条、丝光毛条、防缩毛条及巴素兰毛条,可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各类非虐待毛条、原产地毛条、条染复精梳毛条等。

  3、改性处理、染整及羊绒加工。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按业务流程和经营体系构建了以新澳股份为主体,各主要子公司专业化分工生产、独立销售的市场化经营模式。新澳股份采购毛条生产纱线并对外销售;新中和采购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的优质羊毛,生产毛条,一部分供应给新澳股份,其余对外销售,同时为新澳股份提供毛条改性处理加工服务;厚源纺织提供染整加工服务;新澳羊绒生产销售羊绒纱线,并提供羊绒加工服务。

  1. 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羊毛主要为澳大利亚原产羊毛,澳毛价格由澳大利亚羊毛拍卖市场的公开拍卖价格决定。经过多年发展,澳大利亚羊毛拍卖市场已经发展成为全球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专业羊毛市场之一,运作机制透明规范,羊毛供应稳定。针对毛条采购,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体系,根据供应商的生产技术能力、价格合理性、产品质量水平、过往交货及时性和服务等综合因素,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针对羊绒采购,公司立足原产地优势,结合经营计划和当期绒价等因素,广泛采购来自内蒙古、宁夏、陕北等优质产区的原料,动态把握羊绒行情,形成具备优势的供应体系。

  2. 生产模式

  公司毛纱、羊绒纱及毛条产品依托广泛的优质客户群体,以销定产及促产。同时,公司在销售淡季适当备货,根据往年销售情况以及当前市场形式变化,结合原材料价格趋势,制定相关生产计划,以此应对销售旺季的市场需求。公司生产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生产为辅。公司根据自身产能、交货周期长短、生产工艺复杂程度等因素,选择自产或外协的方式生产。

  3. 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内销与外销同时并重的销售策略,致力于建立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公司纱线产品销售客户分散度较高,主要客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品牌服装商,另一类是贴牌服装生产商。

  针对品牌服装商,公司与其设计师探讨纱线流行趋势,寻求合作空间,主要有两种销售形式:

  (1)与品牌服装商签订销售合同,直接销售给品牌服装商,并与其进行价款结算;

  (2)与品牌服装商商谈项目合作方案,成为其指定纱线供应商,经双方确认,品牌服装商指定贴牌织造厂到公司采购产品,并由贴牌织造厂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产品价格由先前品牌服装商与公司确认,付款方式由贴牌织造厂与公司协商确定,并与贴牌织造厂进行价款结算。

  针对贴牌服装生产商,公司直接向贴牌织造厂推广产品并签订合同,确定价格与数量等销售要素,并进行价款结算。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纺织业(C17)。如果再细分来说,属于纺织业中的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C172,以下简称“毛纺织行业”);公司产品和业务覆盖毛条、毛纱以及染整加工,由此公司所属行业为毛条和毛纱线加工(1721)和毛染整精加工(1723)(统称“毛纺行业”);毛纺行业按加工工艺又可分为精纺、半精纺和粗纺等类别,按此分类,公司属于毛纺行业中的毛精纺纱细分行业。随着业务宽带发展,公司也逐步涉及羊绒精粗纺纱、染整等。

  毛纺织行业按生产流程可分为纺纱、织造等主要环节。纺纱作为毛纺织工业的一道极为重要的生产环节,是整个毛纺织工业的基础,毛纱的生产工艺及特性直接决定后期纺织制品的性能与质量,在整个毛纺织产业链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公司多年进入中国毛纺、毛针织行业竞争力十强。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认定为2019-202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获制造业“精梳羊毛纱单项冠军”。公司经中国毛纺织行业协会认定为“2019年毛纺行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公司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四批“绿色工厂”。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心共同授予的“国家毛纺纱线产品开发基地” 荣誉称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316.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12%;实现净利润16,103.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6,990.49万元,较期初增长6.07%,净资产257,644.19万元,较期初增长7.45%。具体详见2020年度报告全文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2021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0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确保项目按预定计划有序推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利用自有积累资金发展的基础上,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便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暂时不足时向银行申请融资,具体拟申请额度如下:

  1、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在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总额度内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2、在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融资综合授信,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代理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授信另行审议。

  3、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4、综合授信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

  同意子公司浙江新中和羊毛有限公司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1 年预计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1 年预计担保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董事薪酬的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0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学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1 年预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按双方商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460,739.57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302,897.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4,420,285.51元,减除分配的2019年股利81,879,422.0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30,289.78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59,871,313.2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2,349,277.60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 511,746,388 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7.57%。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203 人,注册会计师 1,8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737 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1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与新澳股份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计费

  2020年财务审计报酬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25万元,两项合计为105万元。财务审计费用较 2019 年度增加 20万,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纳入合并审计范围内子公司数量增加,审计工作量增加所致。审计定价综合考虑资产总额、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是一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决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3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491,06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1元,共计募集资金891,068,794.6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7,068,794.6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68,491.0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75,400,303.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4,265.9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83.56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66.93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5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6,132.87万元,累计收到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58.1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765.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就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源纺织公司),并通过厚源纺织公司实施“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连同厚源纺织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公司桐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无定期存款账户和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欧洲技术、开发、销售中心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市场保障,为将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鉴证结论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澳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全部达产,该项目承诺建设期二年,第三年投产,承诺投产期第一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承诺的预计效益为利润总额8,728.00万元,承诺投产期第二年至第五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100%,承诺的预计效益为利润总额16,409.00万元,承诺投产期第六年起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100%,承诺的预计效益为利润总额16,583.00万元

  [注2]该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全部达产,该项目承诺建设期三年,第四年投产,承诺投产期第一年至第五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100%,承诺的预计效益为利润总额5,804.00万元,承诺投产期第六年起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100%,承诺的预计效益为利润总额5,841.00万元

  [注3]年产15,000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0,021.4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40万元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5 月 15 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将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到期。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1号)。为确保发行顺利进行,拟将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相关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7日

  至2021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同时,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3 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下转D1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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