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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1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736.19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8,308.44万元,2020 年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5,572.25万元。

  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9.05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6,300.84万元,2020 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221.79万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税后利润首先用于弥补亏损,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数。因此,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持续关联交易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所有持续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与日常经营业务不能分离,而且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2020年持续关联交易均按照香港联交所、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且实际交易总额没有超过审批的额度上限。公司独立核数师对相关持续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也对2020年度发生的持续关联交易进行了审阅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事项。有关详情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宜兴新能源”)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宜兴新能源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累计未分配利润23,089.50万元为基数,按照股东持股比例以现金形式向本公司分配利润9,834.72万元,向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4,018.95万元,留存部分资金供宜兴新能源后续发展需要。

  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对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利润总额不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三、四、五、六、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20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振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21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每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报告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532.70万元,转回坏账准备556.40万元;因商业汇票到期兑付,冲减已计提的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196.15万元;因本期收回部分其他应收款,冲减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375.21万元。合计增加信用减值损失404.9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内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309.5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14.50万元,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因素,影响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9.52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22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惠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负责和参与2003年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年审,2005年参与湖北宜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9-2020年度签署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秋雨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0年度签署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

  刘仁勇2004年在大信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从事审计工作已经有10多年,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2017-2019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项目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仍为128万元,内控审计费仍为28万元。如2021年度审计业务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届时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会计中介机构相关执业资格,包括H股企业审计资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董事会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23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0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5号)核准,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玻集团”)、 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新投”)购买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100%股权,向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集团”)、 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院”)、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工程”)购买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新能源”)100%股权,向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 宜兴环保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环保科技”)、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购买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新能源”)70.99%股权,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止2018年4月18日,已先后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新增股份的登记发行等工作。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完成情况

  根据本公司分别与洛玻集团、合肥高新投、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凯盛科技集团、宜兴环保科技及协鑫集成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利润补偿期为2018年、2019年、2020年。交易对方保证,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应实现的净利润数。如果标的公司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依据协议“补偿数额的确定”计算出每年应补偿金额以及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该应补偿股份由上市公司以1.00元的总价进行回购;交易对方持有的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足当期应补偿金额时,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

  2020年,交易方承诺的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肥新能源为不低于7,415.56万元、桐城新能源为不低于2,707.27万元、宜兴新能源为不低于4,714.75万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三家标的公司2020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及宜兴新能源2020年度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1,905.29万元、8,685.18万元、21,743.89万元,三家公司均完成了2020年度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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