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该地块具体土地位置及面积以国土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964,52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92,743.246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843.172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2,900.0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天奈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及《天奈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中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其中镇江新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变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的决议,为公司未来更好实施募投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变更至西太湖科技园内的常州石墨烯小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由于公司取得前述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权还需等待较长时间,为加快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更至原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从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除实施地点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五、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关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募投项目变更符合公司战略投资生产规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和正常实施,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机构对天奈科技变更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 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 20 万元。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奈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天奈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司章程指引,脚踏实地,积极进取,迎难而上,积极开拓市场,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天奈科技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天奈科技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当前公司资金需求状况,2021年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5.1亿元,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间为一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参照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定后领取。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涛、严燕、张美杰、蔡永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7、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00万元(含),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支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十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债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3,000万元(含8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项目建设相关事宜。

  (十九)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及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天奈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申报文件和其他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3、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与之签署相关协议,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7、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代表公司做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需、恰当和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0、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的转授权事宜。

  为把握市场时机,简化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决策效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授权事宜”后,可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相关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5项和第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余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奈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公司”)将截至 2020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96.45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0元,共计募集资金92,743.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604.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5,138.3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于2019年9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38.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900.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变更

  1.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由江苏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锦华路西侧、长顺路北侧变更为江苏镇江新材料产业园孩溪陆以南、粮山路以西,项目其他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2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 鉴于常州石墨烯小镇作为研发办公集中区,研发配套措施更加健全,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的“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从江苏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迁至常州石墨烯小镇,即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地块变更为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项目其他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另根据公司2021年3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从常州石墨烯小镇迁至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上述变更仅变更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二) 募投项目间的实施内容调整

  为结合公司现有项目地块区域优势条件,优化募投项目产品方案布局,公司将不同募投项目中相同或相似工艺的产品放在同一厂区进行集中生产,减少分散布置所需的公辅设施设备投入,方便区域化的集中管理及节约生产用地。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与8,000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450吨副产物氢项目”和“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中原定的生产项目进行生产区域的调整,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系对两个募投项目间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从两个募投项目整体看,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三) 预计完工时间变更

  由于“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和“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变更的实施地点基础建设因政府供地、相关部门审批流程、采购及施工招投标进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基建实施进度缓于预期,预计无法按原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且公司依据实际经营需求对“年产3,000吨碳纳米管与8,000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450吨副产物氢项目”和“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因而其建设周期需相应进行延长;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三个募投项目的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因此三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均晚于预期,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调整方案,三个募投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由2020年12月延长至2022年12月。

  上述三(二)募投项目间的实施内容调整和三(三)预计完工时间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履行了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将提升公司碳纳米管和石墨烯的制备技术,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和性能,形成良性互促,但无法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收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产,具体如下:

  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公司2019年10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2020年10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64,500.00万元。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7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12,000.00万元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1,985.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785.8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8.90%。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系对两个募投项目间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从两个募投项目整体看,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具体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间的实施内容调整之说明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