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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窦晓波先生、康捷先生将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黄益建先生、窦晓波先生、康捷先生各自在2020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含税)。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现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9、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14、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授信(授信种类为票据抵押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质押担保。最高额抵押/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度为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主债权的本金余额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该主债权是指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向债务人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具体的抵押/质押担保合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朱和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和平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的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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