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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98                                  公司简称:金博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80,145,257.22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以202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8,000万股计算,分配现金红利2,000.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为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为扩大经营规模提供资金支持,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性价比高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和全套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的晶硅制造热场系统,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唯一一家入选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制造企业。

  2、公司主营产品

  目前阶段,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主要为单晶拉制炉热场系统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晶硅制造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光伏领域产品销售收入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碳纤维等。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等事宜。为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审核制度。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相关采购制度并结合生产计划,通过比价、询价等方式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并拟定采购申请单报公司内部审批。采购申请单经审批通过后,公司与合格供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对采购合同中的货物进行持续监控、跟踪,保证货物在供货周期内到厂。到厂的货物需进行入厂检验,检验员对物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的生产模式为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制并生产;公司以订单生产为主,同时辅以市场预测信息安排生产。

  3、销售和盈利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

  公司具备从单一产品销售到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方案设计、产品制造与提供、技术服务与销售服务等)的全方位业务能力,通过自主研发产品的产业化,最终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

  公司结合上下游发展状况、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主营业务特点、自身发展阶段、自身资金规模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

  根据下游应用市场的变化,碳基复合材料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技术探索与产品验证阶段。2005年至2010年,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在晶硅制造热场系统领域的应用进入探索期,以公司和西安超码为代表的国内少数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厂商尝试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对等静压石墨产品的进行替代,产品开始得到验证;

  (2)第二阶段: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阶段。2011年至2015年,欧美双反政策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极大的冲击,光伏行业降低成本的紧迫需求使得国内企业率先思变,开始大胆尝试新材料、新工艺。在这个阶段,碳基复合材料为光伏行业客户单晶拉制炉增大投料量、提高拉速、降低能耗等工艺提供了新型热场设计与材料保障,推动了光伏行业的降本增效、技术进步与复苏发展;

  (3)第三阶段:批量替代及市场主导阶段。2016年至今,随着下游晶硅制造行业向大尺寸、高拉速和高品质方向的发展,碳基复合材料的高安全性、高纯度和可设计等方面的技术优势越来越明显,碳基复合材料已经成为市场需求主导。目前,碳基复合材料的发展正处于第三阶段。

  1.2现阶段行业的基本特点

  (1)下游行业规模快速增长,对碳基复合材料的需求旺盛

  光伏发电在很多国家已成为清洁、低碳、同时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不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202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到130GW。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新兴市场拉动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在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驱动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国为数不多可参与国际竞争并取得领先优势的产业。“十二五”期间年均装机增长率超过50%,进入“十三五”时期,光伏发电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快,年平均装机增长率75%。根据“碳达峰”达成目标,《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0 年版)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量将在 70-90GW 之间。随着光伏行业的迅速发展,先进碳基复合材料正快速形成在晶硅制造热场系统中对石墨材料部件的进口替代与升级换代。

  (2)产品向高纯度、大尺寸方向发展

  公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主要应用场景为晶硅制造热场系统,主要包括单晶拉制炉热场系统、多晶铸锭炉热场系统及部件。在光伏行业及半导体行业,由于技术的发展及产品的快速迭代,硅片向高纯度、大尺寸发展也是其最基本的趋势,因此,高温热场系统应用中,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向高纯度、大尺寸的方向发展是必然的趋势。

  (3)政策推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业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行业之一。政府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行业的发展予以支持,要求积极开发新型超大规格、特殊结构材料的一体化制备工艺,推进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制备低成本化、产品品种多样化和装备设计自主化。

  1.3 主要的技术门槛

  碳基复合材料产品生产工艺都相对复杂,技术难度高,行业的门槛较高,特别是在热场系统,大直径、形状复杂部件的结构功能一体化设计与高性能、低成本的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制造整体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未来,随着光伏、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单晶硅生长炉热场系统的技术快速升级,将对热场部件的大直径、高纯度、长寿命等关键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高性能、低成本,综合性能更加优异的碳基复合材料热场产品。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为晶硅制造热场系统先进碳基复合材料部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市场占有率较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此外,公司与下游主要光伏晶硅制造企业隆基股份(601012)、中环股份(002129)、晶科能源(NYSE:JKS)、晶澳科技(002459)、上机数控(603185)等保持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获得隆基股份(601012)“卓越品质奖”、“战略合作伙伴”,获得中环股份(002129)“优秀供应商”称号,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随着公司前期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碳基复合材料的生产能力得以大幅提升。下游日益旺盛的需求及公司产品的技术和成本领先优势,公司将随着行业的发展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满足行业及客户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向高纯度、大尺寸方向发展

  在光伏行业及半导体行业,由于技术的发展及产品的快速迭代,硅片向高纯度、大尺寸发展是其基本的趋势,因此,高温热场系统应用中,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向高纯度、大尺寸的方向发展也是必然的趋势。

  (2)光伏行业周期性减弱,政策驱动逐步转向经济性驱动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也必须坚定不移沿着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发展方向。

  面对着“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能源发展目标,加速发展光伏等零碳能源,替代煤电等化石能源是碳中和的必由之路,光伏将在“十四五”期间迎来一个加速发展阶段,“十四五”能源规划中的光伏装机目标必然较“十三五”大幅提升,未来五年新增总装机量在350GW到450GW之间。

  随着光伏行业逐步进入平价上网时代,由政策驱动逐步转向经济性驱动,行业周期性逐渐减弱,在经济性驱动期,随着光伏技术的不断提升,转换效率不断提高,同时成本不断下降。光伏行业对补贴不再依赖,开始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平价上网意味着光伏行业基本具备了市场化的独立生存能力,市场化的商业模式逐渐成立,平价上网项目的展开反映了光伏行业正走向完全市场化驱动,弱化了行业整体随着政策波动的周期性。

  随着平价上网的全面开展,光伏行业摆脱了政策补贴依赖,周期性减弱,由政策驱动逐步转向经济性驱动。随着光伏行业的需求逐步释放,碳基复合材料产品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宏观经济环境较为复杂,前期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大力发展生产经营,后期受“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影响,光伏行业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光伏行业整体景气度较好,公司的主营业务也迎来较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在“光伏平价”“技术迭代”的发展趋势下,“新增+替换+改造”三重需求驱动热场需求爆发,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拓展、行业经验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上市后快速扩产,使得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快速发展,实现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较大幅度增长。在内外部有利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646.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857.5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78.05%和117.03%。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将原在预收款项列报的款项重分类到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待转销项税额列报。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设立子公司: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意见及批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4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78,727,924.53元(不含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5,272,075.4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71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72,580,823.60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98,593,914.22元。

  本期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9,963,838.0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7281号《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1、2020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96,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超募资金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5月20日和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00万元。公司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

  2020年8月11日和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77.6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金额为54,032,900.00元。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1日出具了《海通证券关于金博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置换金额15,022,200.26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博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博股份2020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博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博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长沙市岳麓区天祥水晶湾西座63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68,575,227.67元,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06,628,785.71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8,648,806.37元。鉴于公司2020年已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为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为扩大经营规模提供资金支持,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提议不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内容:董事潘锦、陈一鸣、邓英、刘其城董事薪酬为12万元/年,其余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潘锦、陈一鸣、邓英、刘其城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1年经营管理团队工作考核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和资金状况,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上一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5月19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拟使用最高额度(即有效期内任一时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证券机构进行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制定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冰泉、李军、王跃军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冰泉、李军、王跃军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冰泉、李军、王跃军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内容: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7.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9.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在2020年半年度已分派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6%,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由于公司现有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致在手订单交货紧张,公司“热场复合材料产能建设项目”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热场复合材料产能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本次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2020年半年度已分派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6%,低于30%。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575,227.67元;母公司报表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68,911,134.07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8,648,806.37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并于2020年9月14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0年中期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6%。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性价比高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和全套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的晶硅制造热场系统,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也必须坚定不移沿着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发展方向。面对着“2030年碳达峰 ”和“2060年碳中和”的能源发展压力,加速发展光伏等新能源行业,替代煤电等化石能源是碳中和的必由之路,光伏将在“十四五”期间迎来一个加速发展阶段,“十四五”能源规划中的光伏装机目标必然较“十三五”大幅提升,未来五年新增总装机量在350GW到450GW之间。

  同时,随着光伏行业逐步进入平价上网时代,由政策驱动逐步转向经济性驱动,行业周期性逐渐减弱,在经济性驱动期,随着光伏技术的不断提升,转换效率不断提高,同时成本不断下降。光伏行业对补贴不再依赖,开始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平价上网意味着光伏行业基本具备了市场化的独立生存能力,市场化的商业模式逐渐成立,平价上网项目的展开反映了光伏行业正走向完全市场化驱动,弱化了行业整体随着政策波动的周期性。

  随着平价上网的全面开展,光伏行业摆脱了政策补贴依赖,周期性减弱,由政策驱动逐步转向经济性驱动。随着光伏行业的需求逐步释放,碳基复合材料产品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具有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生产制备核心技术的企业,可以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性价比高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和全套解决方案,已实现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的生产制备低成本化、产品品种多样化和装备设计自主化,并成功将产品应用到光伏行业、半导体行业的晶硅制造热场系统。

  未来公司将围绕自身核心技术优势,结合国内外需求情况,不断提升研发和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拓宽应用领域,实现可持续发展,力争成为国际领先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供应商。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现金分红较低的原因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646.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857.52万元。由于公司现有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致在手订单交货紧张,公司“热场复合材料产能建设项目”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热场复合材料产能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本次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2020年半年度已分派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6%,低于30%。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研发投入、扩大产能以支持公司必要的运营需求。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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