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9日以电话方式和微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计划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30%;净利润同比增长不低于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总股本630,444,4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57,611,110.25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经综合考量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谨慎研究论证,拟对“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计划建设期3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对 “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且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20人已离职,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未达成行权条件及离职激励对象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3.5万份(若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完成注销事项,调整注销数量为244.2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注销部分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包含董事吴学军先生,故其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3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万股,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未满足/完全满足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1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15万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19.90元/股(若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调整回购数量为20.58万股,调整回购价格为16.37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756,327,530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1、 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拟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15万股回购注销;
2、 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公司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综上所述,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和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30,444,441股变更为756,327,53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30,444,441元增加为756,327,530元。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事项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和内容不变。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此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公告编号:2021-02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需要,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优化管理流程,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调整内容如下:
1.撤销品牌中心设置,成立战略市场中心;
2.采购部调整为采购中心。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经调整后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1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30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30日
至2021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 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1)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天味食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五) 登记时间:2021年4月29日(9: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 登记地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联系人:何昌军、李燕桥
联系电话:028-82808166
传真:028-82808111
电子邮件:dsh@teway.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做出的审
慎决策,但仍存在因政策、市场、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四川瑞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生投资”)共同出资设立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博怀”),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9,99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99.97%,瑞生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1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0.03%。
(二)本次对外投资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亦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瑞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1
栋21层9号
4、法定代表人:何昌军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瑞生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0.0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新设立公司于近期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经营场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C04-1海南汽车小镇4号楼7层-020号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昌军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
6、出资情况:公司出资29,99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99.97%,瑞生投资出资1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0.03%。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是在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投资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做出的审慎决策,但仍存在因宏观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投资进展和相关风险,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话方式和微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金梅女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总股本630,444,4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57,611,110.25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经综合考量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谨慎研究论证,拟对“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计划建设期3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的议案》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对“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且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20人已离职,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未达成行权条件及离职激励对象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3.5万份(若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完成注销事项,调整注销数量为244.2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3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万股,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未满足/完全满足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1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15万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19.90元/股(若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调整回购数量为20.58万股,调整回购价格为16.37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每股转增0.2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7,243,486.0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3,724,348.6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1,650,234.48元,减去2019年度已分配的红利115,683,4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9,485,971.90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0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0,444,4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611,110.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43.27%。
2.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20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630,444,441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56,533,33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三、 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四川证监局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审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为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不变。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对续
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工业新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官城支行
●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赎回理财金额分别为:15,000万元、5,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及2020年4月22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一、 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工业新城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于2021年3月29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15,000万元,获得收益1,291,29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官城支行签署了《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申请确认表》,于2021年3月29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135,041.1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4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第一期未达成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和因个人原因离职的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3.5万份进行注销(若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完成注销事项,调整注销数量为244.20万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0年7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347万份,限制性股票191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600,984,750股。
5、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0年12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和暂缓权益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预留权益89.32万份,其中股票期权45万份,限制性股票44.32万股;暂缓权益均为限制性股票42万股。
8、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注销第一期未达成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
2、《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退休、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2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203.5万份(若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完成注销事项,调整注销数量为244.20万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对因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且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20人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3.5万份进行注销(若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完成注销事项,调整注销数量为244.20万份)。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且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20人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3.5万份(若在公司实施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完成注销事项,调整数量为244.20万份),应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尚需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2、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
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天味食品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现阶段所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4、《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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