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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87版)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187版)

  

  (4)衢州仙鹤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历年交易额基本保持平稳。相关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和资金。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此类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同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仙鹤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鹤销售”),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丰新材”),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仙鹤”)。

  本次担保额度: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于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有效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涉及3家全资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注:1、其中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为上市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

  2、上述预计担保金额,在全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如在授权期发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也可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仙鹤销售

  

  (2)哲丰新材

  

  (3)河南仙鹤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和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用于各子公司与母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0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8%;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王纸业”)。

  本次担保额度:公司与夏王纸业进行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的互相担保,其中公司为夏王纸业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夏王纸业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关联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持有夏王纸业50%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敏良先生兼任夏王纸业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敏岚女士兼任夏王纸业董事。夏王纸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拟于2021年度与合营公司夏王纸业进行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的互相担保,其中本公司为夏王纸业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夏王纸业为本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有效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敏良、王敏岚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在对合营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拟在2021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互相担保。担保贷款用于公司及合营公司业务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与合营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营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余额为185,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5%;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业务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创立于1992 年,2013 年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96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2019年)中汇业务收入为68,665万,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2019年共承办7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18-2020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达华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3年2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8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浙江李子园(605337)等10多家。

  兼职情况:担任浙江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元锁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9年2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1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合伙人陈达华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元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次收费是以中汇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一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签署业务合同,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备查文件1、《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2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3.5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58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755.48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东方花旗于2018年4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衢江支行账户(账号为:1209260629049888836)人民币79,502.5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9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070.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4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1686号)。

  2、仙鹤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4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219.00万元(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3,78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于2019年12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其他发行费用198.00万元(含税金额)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8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19]517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0,939.64万元,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906.49万元。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27.45万元。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7.59 万元,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77.82 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首发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元。

  2、仙鹤转债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9,933.48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377.7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金额为60,000万元。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2,543.59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9.3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2,751.63万元,其中账户存储余额751.63万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3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原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仙鹤转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3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个账户已销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仙鹤转债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仙鹤转债)》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未超过1年。

  3.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不存在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况。

  4.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5.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况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105.4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8〕2528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5月4日全部置换完毕。

  2、仙鹤转债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22.75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5180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7日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77.82万元。

  2、仙鹤转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仙鹤转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 年12 月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拟使用不超过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 仙鹤转债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77.82万元。

  2、仙鹤转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10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712.9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6日、11月20日、11月30日和2018年12月19日转出募集资金金额9,991.76万元、7.22万元、0.93万元和5,906.58万元,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906.49万元。

  2020年10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77.82 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584.32万元。

  2、仙鹤转债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1361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鉴定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仙鹤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 月31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仙鹤转债)

  2020年度

  编制单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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