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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15万股(若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调整回购数量为20.5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0年7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347万份,限制性股票191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600,984,750股。

  5、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0年12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和暂缓权益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预留权益89.32万份,其中股票期权45万份,限制性股票44.32万股;暂缓权益均为限制性股票42万股。

  8、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未完全达到考核条件的,其当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完全解除,相应部分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7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满足/未完全满足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1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退休、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解除限售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拟回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7.15万股(若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调整回购注销数量为20.58万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19.90元/股,回购资金为3,412,850元(若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调整回购价格为16.375元/股,回购资金为3,369,975元),且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30,444,441股变更为630,272,94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上述股本为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之前的变动情况。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则上述对应股数需做相应调整。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对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的3人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未满足/完全满足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1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15万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19.90元/股(若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调整回购数量为20.58万股,调整回购价格为16.375元/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鉴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的3人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未满足/完全满足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1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15万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19.90元/股(若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调整回购数量为20.58万股,调整回购价格为16.37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尚需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2、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

  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天味食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所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4、《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6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1.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 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 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6元,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167,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855,85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11,34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113》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号为XYZH/2019CD40197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85,823,510.54元。其中: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17,760,810.54元;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9,004,100.00元;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59,058,600.00元。

  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167,793,408.86元,加上以前年度已投入金额125,741,111.57元,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93,534,520.43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209,212,969.76元(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净额13,436,142.07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5)核准,天味食品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天味食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8,596,4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999,98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09,9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1,689,99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20CDA40010》验资报告。

  202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5,328,349.45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512,208.68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1,617,251,208.03元(含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377,358.49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如下:

  1、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4月10日本公司与保荐人东兴证券、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共同签署《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30922239)。该专户仅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配套建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925.67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家园”)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2019年8月23日本公司及天味家园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共同签署《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31322462)。该专户仅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

  流分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7219294206)。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食品/调味品产业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9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投资净收益金额按照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列示。

  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费用377,358.49元。

  注2:上表中投资净收益金额按照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 -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附表2。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号为XYZH/2019CD40197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85,823,510.54元。其中: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17,760,810.54元;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9,004,100.00元;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59,058,600.00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12个月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本年度累计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保证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合计34,000.00万元,累计到期赎回58,000.00万元,并取得投资收益5,051,185.08元。其中:2019年11月29日购买24,000.00万元,已于2020年2月28日到期赎回;2020年2月28日购买22,000.00万元,已于2020年5月28日到期赎回;2020年5月29日购买12,000.00万元,已于2020年8月28日赎回。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味食品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味食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天味食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1

  2019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0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若有进展,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投资品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委托理财金融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1、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1、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2、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1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1.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6元,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167,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855,85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11,34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113》验资报告。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167,793,408.86元,加上以前年度已投入金额125,741,111.57元,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93,534,520.43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209,212,969.76元(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净额13,436,142.07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5)核准,天味食品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天味食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8,596,4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999,98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09,9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1,689,99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20CDA40010》验资报告。202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5,328,349.45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512,208.68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1,617,251,208.03元(含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377,358.49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品种: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类

  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2. 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

  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

  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投资品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子公司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委托理财金融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购买的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保荐机构意见

  1) 天味食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 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 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天味食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综合考量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对“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6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167,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855,85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11,34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113》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三、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调整“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计划建设期24个月调整为计划建设期36个月。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延迟复工复产,工程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及试生产工作均有所延缓,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计划建设期36个月。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实际建

  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予以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 结项后节余资金的安排: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

  民币1,157.88万元,全部转入在建募投项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6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167,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855,85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11,34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113》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号为XYZH/2019CD40197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85,823,510.54元。其中: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17,760,810.54元;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9,004,100.00元;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59,058,600.00元。

  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167,793,408.86元,加上以前年度已投入金额125,741,111.57元,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93,534,520.43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209,212,969.76元(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净额13,436,142.07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26日,公司募投项目“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159.56万元,实际投资5,001.68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81.20%。本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157.88万元。

  四、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

  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

  2、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合计1,157.88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在建募投项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 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事项的审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6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万股,此外,鉴于7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满足/未完全满足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1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故本次共计回购17.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9.90元/股(若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调整回购数量为20.58万股,回购价格为16.375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30,444,441股变更为630,272,94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30,444,441元减少为630,272,941元。(若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756,533,330股减少至756,327,53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56,533,330元减少为756,327,53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年3月31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燕桥

  4、联系电话:028-82808166

  5、联系传真:028-82808111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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