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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具体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提高,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持有及应付账款由商业汇票支付的需求相应增加,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推动商业汇票结算业务的实施。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107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

  2、2021 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同时,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办理出售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过户手续等。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部分不动产出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纳入公司出售盘活资产计划的部分不动产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以上不动产合计账面净值2,949.33万元,占公司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98%。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出售定价政策和依据参考市场行情或评估值进行定价,将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处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法进行披露。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与公司经营改革相关,以达到盘活资产,处置部分低效资产,回笼现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为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前述资产的具体出售进程、完成时间尚不可控,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结果将根据实际出售情况以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

  本次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部分不动产采取通过地方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根据相应要求,拟将本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事项能够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不动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10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原因及概况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及时从银行获得短期融资以保证公司的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信用品种。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二、前期已审批授信额度概况

  公司前期经董事会审议的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包含上述前期已经董事会审批的授信额度,且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11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天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总体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 067.58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从业人员1,14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2人。

  (三)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64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金炜自2007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13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常怡自2010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2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加全自1993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5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27年证券服务经验,自2017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0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20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合作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其工作效率、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均表示满意。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查

  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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