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01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决议内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本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未损害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决议内容: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委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决议内容: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决议内容:公司此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满足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决议内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决议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含子公司)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6、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决议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文食品”)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17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0】1839号文《关于核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9月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本公司公开发行的40,010,000股A股股票,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850,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641,509.43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8,208,690.57元,扣除由本公司本年支付及置换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7,506,99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701,7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9月9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 11001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0年 9月29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支行及招商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支行(账号810000188260000002)及子公司平江县华文食品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长沙开福支行(账号731908235310306)共开设了2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5,528.00万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0)11020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中的“(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七)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八)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7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劲松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特元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丰文姬女士,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康厚峰先生,独立董事刘纳新先生,保荐代表人阙雯磊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3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85.02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14.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70.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9日划至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110010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 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运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2、华文食品(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华文食品(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华文食品(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8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3,631,097.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3,193,883.38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63,109.71元,减去已分配利润40,001,000.00元,累计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5,460,870.8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2,000.00 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77.4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1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 变更的日期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9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收益分配
公司委托理财所得收益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前提下,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上述委托理财投资事项系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上述委托理财投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0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0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1
1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起为华文食品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强,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或IPO)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6年起为华文食品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晓娜,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华文食品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 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晓娜和项目合伙人罗跃龙和拟签字会计师刘强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 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跃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晓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 审计收费
预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含税),系按照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