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拟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际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服务内容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及结售汇业务等,协议有效期一年。

  2021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新兴际华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新兴际华财务公司为海南海药(包括海南海药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同期新兴际华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预计2021年新兴际华财务公司对海南海药(包括海南海药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海南海药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新兴际华财务公司向除海南海药以外的同信用级别的第三方提供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公司于 2021年3月 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在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担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控股”)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潘达忠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蔡浩杰先生在医药控股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荣岩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075P4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82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9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兴际华财务公司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2月末,新兴际华财务公司总资产100,879.89 万元,净资产100,879.89  万元,营业收入879.91万元,净利润879.8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关系如上图,海南海药和新兴际华财务公司均为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证,新兴际华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新兴际华财务公司为海南海药(包括海南海药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同期新兴际华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新兴际华财务公司对海南海药(包括海南海药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海南海药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新兴际华财务公司向除海南海药以外的同信用级别的第三方提供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新兴际华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及要求。公司与新兴际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平等原则下进行,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同期乙方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三)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具体授信额度的确定按照甲方的实际业务需求、乙方的相关授信管理制度办理。

  乙方给予甲方的上述授信额度并非构成乙方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甲方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乙方履行完毕其自身的业务审 批流程后发放。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 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以及乙方向除甲方以外的同信用级别的第三方提供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

  (四)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 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乙方就同类业务向除甲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 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

  (五)交易限额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甲方与乙方的金融服务交易做出以下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甲方(包括甲方控制的子公司)向乙方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包括甲方控制的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向甲方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时,甲方应确保甲方的子公司已得到甲方的授权。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选择乙方提供的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

  2、甲方享有对乙方服务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

  3、由于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依法享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并有权终止该项或该次服务。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并向乙方提供与服务内容相关的文件、信息、数据、资料等,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但该等信息提供不得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 要求。

  2、甲方有义务根据补充协议支付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款和服务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要求甲方提供与服务内容相关的文件、信息、数据、资料等的权利,但乙方的要求不得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2、乙方享有根据补充协议收取产品价款和服务费用的权利。

  (九)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选择的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根据甲方实际需要为甲方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2、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应当已经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许可,乙方的业务操作应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与甲方达成的协议的规定。

  3、乙方对甲方进行的检查、监督有配合的义务。

  4、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甲方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配合甲方实施就该等情形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31条、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2)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50%;

  (6)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7)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8)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9)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0)乙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1)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十)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在洽商、签订、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悉、取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否则,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任何一方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外披露 商业秘密的,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十一)协议生效、变更与解除

  1、甲方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协议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壹年止。期满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续签协议。如协议到期时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就续签协议事项做出决策,协议有效期可延续至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甲方有权根 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及要求单方终止本协议,如甲 方行使此单方解除权,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解 除,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基于本协议产生的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

  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在适当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在新兴际华财务公司存、贷款的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公司认为:新兴际华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规定经营,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新兴际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今后,公司将每半年公布一次《风险评估报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兴际华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新兴际华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7227万元,其中包括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控股”)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4、新兴际华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2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5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15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15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 年 4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拟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股份进行处置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公司在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年存款、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向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议案3至议案5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年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 2021 年 4 月 15日召开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2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药大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德科技”)20.51%和19.28%股权。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5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亚德科技提供担保1.5亿元,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2018年5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对亚德科技有偿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1年,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2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亚德科技由于运营资金暂时紧张,未能按期归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和银行贷款,现已造成逾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亚德科技实际担保余额14,975万元,占公司 2019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其中逾期担保13,985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2%;公司为亚德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余额2,175.56万元(包含资金占用费),占公司 2019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7%。其中逾期金额2,175.56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7%。主要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202800794L

  法定代表人:缪秦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03日

  注册资本:12920.299万元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C-23-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发射和接收设备)的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地面发射和接收设备)、教学仪器,税控收款机的销售及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

  (二)股权结构:

  

  (三)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对外担保贷款逾期情况 

  

  1、亚德科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 8,000 万元借款, 由公司及亚德科技自然人股东缪秦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目前,借款余额 8,000万元,该笔担保债务已经到期,亚德科技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2、亚德科技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九龙坡支行申请 2,000 万元借款, 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目前,借款余额 1,985万元,该笔担保债务已经到期,亚德科技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3、亚德科技向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锦江支行申请 4,000 万元借款, 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目前,借款余额 4,000万元,该笔担保债务已经到期,亚德科技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4、亚德科技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九龙坡支行申请 1,000 万元借款, 由公司及缪秦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截至目前,借款余额990万元,该笔担保债务到期日为2022年2月15日。

  四、财务资助及担保逾期情况

  由于亚德科技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及经营发展战略调整,经营业绩亏损,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归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2,175.56万元(包含资金占用费)。

  同时银行贷款也无法按期归还,因此公司为亚德科技提供担保的贷款已出现逾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亚德科技提供担保余额14,975万元,其中逾期担保13,985万元。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亚德科技股东缪秦为亚德科技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亚德科技也以其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责任,公司将督促亚德科技及相关方履行义务,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

  2、亚德科技已为上述财务资助提供房产担保,担保房产为亚德科技持有的位于重庆九龙坡科园一路200 号 C-23-1 号、C-23-2 号、C-23-3 号、C-23-4 号、C-23-5 号的房产。上述房产均已在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不动产抵押担保手续。

  3、公司已通过向亚德科技发送催收函及付款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催收,并密切关注亚德科技经营状况,敦促其加快推进改革及加强资金管理,协助亚德科技加快制订解决方案,落实具体的还款措施,尽快归还公司财务资助和银行贷款款项。

  4、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银行)及相关方协商沟通,争取妥善处理上述担保事项。

  六、担保贷款逾期及财务资助逾期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逾期担保事项相关风险化解工作,若未能妥善解决上述担保逾期事项,可能会导致债权人提起诉讼,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财务资助逾期还款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小,亚德科技为上述财务资助提供了房产的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手续,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向亚德科技实际提供担保金额14,975万元,提供财务资助2175.56万元(包含本次财务资助及相应资金占用费),无其他交易发生。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至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38,205万元(包含本次财务资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担保逾期及财务资助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2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9,415.46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其他账户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3号文核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45,298,4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3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432.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67,999,432.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股权登记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366,002.6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57,633,429.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86号)。

  经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1、截至2021年2月28日,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竣工实施完毕,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截至2021年2月28日,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已实际支付的募集资金额+尚未支付的少量工程尾款和质保金;

  (2)使用比例=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100%;

  (3)尚未支付的少量工程尾款和质保金包含预计要使用的50.96万元利息,以实际发生为准;

  (4)项目节余金额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利息净额和理财收入;

  (5)尾差由四舍五入导致。

  2、本次结项项目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旨在建设一个先进、现代化和符合国际化的集产、学、研一体的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生物制药、抗生素制剂及普通制剂等车间、生产设备、综合仓库、办公、质检及公用辅助设施设备,配套建设等工程。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充公司产能,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增强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以满足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需求。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成本控制效果较好,招标比计划节省费用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对投资建设成本进行严格的把控,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控制建设成本,避免资源的浪费,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

  (2)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定期存款产品。截至2021年2月28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利息净额合计为4,085.12 万元,理财收入0.00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尚未支付的少量工程设备尾款及质保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前将按已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后,公司尚未支付的少量工程设备尾款及质保金转入基本账户,继续按已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从公司基本账户中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募投项目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运营能力,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利息净额和理财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已经完成,公司本次使用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讨论,公司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将其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南海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目录

  1、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2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控股”)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6,500万元,期限一年,在上述借款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次借款的资金主要用于海南海药主营业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担任医药控股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潘达忠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蔡浩杰先生在医药控股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累计计算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AW798M

  成立时间:2018年03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程爱民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楼31层01单元

  主要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药品、药用原料及辅料、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研究;销售医疗器械Ⅰ、Ⅱ类、日用品、化妆品;健康管理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批发药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批发药品、销售食品、第三类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医药控股股权结构:

  

  医药控股最近一年一期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经查证,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借款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借人):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条 协议项下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万元整(小写65,000,000元。该最高借款限额可由借款人一次或多次申请;出借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借款条件和出借人的经营状况,决定向借款人一次或分次发放借款。    第二条 本协议项下的最高额借款发放期间自2021年03月26日起,至2022年03月25日止。在上述约定的借款发放期问和最高借款限额内,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发放的每笔借款的金额以相应的借款借据(转账凭证作为付款依据)记载为准,借款人对此无异议。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借款人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借款。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其到期日不得超过第三条约定的借款发放期间的截止日。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资金使用费为5.00%/年。    第五条  借款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金额在两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第六条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第七条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结算资金占用费的基数为每年360天,从到款之日起,按照实际划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四、定价依据

  根据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本次财务资助的定价原则: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借款年化利率5%。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经营稳定,不存在损害海南海药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出售资产等安排。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次向关联方借款,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经营稳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海南海药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3727万元,其中包括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13500万元。

  九、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由医药控股旗下控股子公司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15,000万元。具体详见2020年5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由医药控股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7,000 万元。具体详见2021年3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的规定,至本次关联借款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医药控股及其相关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公司本次关联借款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2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1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公司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将其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2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21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需相应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长潘达忠先生

  战略委员: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 董事赵月祥先生

  (二)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张强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长潘达忠先生、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董事蔡浩杰先生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董事封多佳先生

  (四)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董事封多佳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董事蔡浩杰先生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要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股份进行处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资产配置状况及经营、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对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金明精机(股票代码:300281)、人民同泰(股票代码:600829)股票,在不低于2020 年12 月31 日收盘价的情况下择机进行处置。公司将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上述处置金融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及结售汇业务等,协议有效期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董事蔡浩杰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规定经营,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董事蔡浩杰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董事蔡浩杰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年存款、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款业务、结算业务、信贷及结售汇业务等,协议有效期一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新兴际华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新兴际华财务公司对海南海药(包括海南海药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董事蔡浩杰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控股”)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6500万元。

  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担任医药控股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潘达忠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蔡浩杰先生在医药控股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