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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转D20版)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与2019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总额相比减少10万元。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聘请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其他事项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独立董事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市公司拟按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282,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42,33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清洁能源+实体物流+互联网物流”的三大板块业务布局。清洁能源主要从事液化天然气(LNG)贸易经营与物流,LNG加气站的建设和运营、LPG的分销零售等;实体物流主要从事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及运输配套仓储等业务;互联网物流主要从事普通货运(无车承运)。

  1、清洁能源业务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是集LNG、CNG、LPG销售、物流、配送为一体的新型能源公司,通过提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分销、配送模式,保障区域内LNG接收站LNG、CNG及其他产品的运输、物流配送的稳定、畅通,并开展相关产品的下游分销业务。

  (2)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福绿洲从事LNG加气站的建设和运营、LPG分销零售业务。该业务的经营模式为:从上游的贸易商处采购LNG,通过自建LNG加气站为车辆充装LNG并销售;从上游的贸易商处采购LPG,以自提或送货等形式向周边客户销售。

  2、实体物流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化物流从事传统物流业务,公司承运的货种主要包括普货和液碱两大类。运输货种主要为铝矾土、煤炭、木片、饲料等集疏港大宗货源;液碱运输车辆70余辆,是胶东地区最大的液碱运输车队,目前主要与胶东地区众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保持长期合作,运输线路辐射全省。

  3、互联网物流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点科技主要从事网络货运平台的开发和运营。平台主要服务对象为货主、承运商、司机三方,上游货主通过平台手机端APP可实现快速发布货源、运输状态实时监控、一键业务对账等功能;下游承运商通过平台可实现一键接单、灵活调度、实时地图监控车辆货源等功能;司机通过平台可实现业务高效协同、运输回单实时拍照上传等功能。

  4、物流服务业务

  (1)驾校培训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通驾培,培训设备齐全,可同时提供C1、C2、A1、A2、A3、B2等各种车型的培训,是集报名、体检、面签、培训、考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从业资格认证等一体的大型现代化训考基地,通过引进先进的机器人智能教学设备,为广大学员提供全方位的学车服务。

  (2)吊装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通吊装拥有70吨至500吨等多种型号全路面汽车吊,能够承揽各种大型设备安装、钢结构、塔体、罐体、风电检修、安装。

  (3)汽车租赁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通汽车租赁拥有精确的车辆信息反馈系统及各类车型百余辆,为广大客户提供定制租赁、短租自驾、长租服务、商务会议服务、机场接送、旅游代驾等专业的车辆服务。

  (二)公司主要业务所在行业情况说明

  1、清洁能源行业

  公司从事的LNG等燃气业务从属于天然气能源行业。天然气能源行业基本情况如下:

  (1)天然气属清洁型燃料

  天然气主要由气态低分子烃和非烃气体混合组成, 主要用途是作燃料。目前我国的能源结构大体上可分为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化石能源主体分为煤炭、石油、天然气,这类能源是碳排放的主体。石油单位热值的碳排放量是煤炭的70%,而天然气单位热值的碳排放量是石油的70%,也就是煤炭50%的排放量,与传统的燃煤相比,天然气燃烧完全、燃烧热值高、碳排放量低,排放的有害气体和固体废物几乎为0。国内天然气储藏量丰富,生产成本较低,开采后经适度处理即可投入使用,属于清洁易得的清洁型燃料。

  (2)LNG辐射半径广泛

  LNG是天然气在-162℃下的液体形态,LNG经过气化就成为普通的天然气。LNG相对于常规天然气通过管道运输,其通过专用运输船或LNG槽车进行运输。因此,LNG可以不受资源地限制,不局限于管道铺设,更方便灵活地进行运输,辐射半径更广。

  (3) LNG定价机制灵活

  管道气采用发改委制定各省的门站指导价格,并对管道输送的运费水平作出约定;各个燃气公司采购管道天然气后,按照当地物价局的规定,向居民及非居民用户按照规定差别定价销售。LNG的销售价格基本遵从市场化定价,可以根据市场供给需求的因素确定价格。

  ③ LNG与管道之间具有互补性

  LNG销售的重要终端客户是工业用户,这也是城市燃气公司的主要客户。工业用户可以比较LNG和管道天然气的到厂价格高低和保供性后自主选择。两者的互补性体现在:城市燃气公司也是LNG的用户。

  2、实体物流行业

  公司从事的实体物流业务从属于公路物流行业,进而属于物流运输行业。物流运输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从需求方面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全社会对物流运输的需求稳步提升,而且快递、冷链等个性化物流需求快速发展,都对公路物流带来了新的需求。从供给方面看,除了传统物流企业在行业内谋求发展,更多技术型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的公司进入到物流行业,旨在提升物流运输效率。报告期内,物流运输行业总体运行平稳,其具体情况有如下几点:

  (1)社会物流总额及物流业总收入保持增长

  2020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00.1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5%。物流业总收入10.5万亿元,同比增长2.2%。

  (2)物流企业活力持续增强

  2020年我国物流企业50强实现物流业务收入1.1万亿元,同比增长15%,物流企业与汽车、家电、电子、医药、冷链、烟草、化工、冶金、电商、零售等制造、商贸流通业深度融合,形成一批专业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品牌标杆。

  (3)单位物流成本缓中趋稳

  年初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不同的管控措施造成物流通道不畅,部分区域资源紧缺,服务时效放缓,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带动物流成本上升。下半年,随着物流运行效率有所改善,物流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多部门政策措施助力企业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动降低行政性物流成本。通过多方努力,单位物流成本增速明显趋缓,2020年上半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14.2%,较2019年下降0.5个百分点,物流降本增效成果显著。

  3、互联网物流业务

  由于物流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基础性地位,我国始终存在物流成本较高的问题。而问题的症结在于国内物流行业整体上“零、散、小、弱”的市场格局,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9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试点期间的“无车承运人”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网络货运),培育现代物流市场新业态,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2020年上半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6方面24条具体举措,加强信息开放共享,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严格落实网络货运平台运营相关法规和标准,促进公路货运新业态规范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物流全链条服务商转型。

  互联网物流能够很好地解决传统物流行业信息化程度低、交接方式落后等问题,依托庞大的互联网信息系统,避免繁杂的中间环节,整合多方信息及资源,极大地降低物流成本,高效实现供需双方间的无缝对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96,526,645.1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669,112.4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8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5,039,886.8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277,062.9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2.8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务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子公司情况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能源”)、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福绿洲”)、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化物流”)、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港物流”)、一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点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28,000万元、64,000万元、57,000万元、10,000万元和3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及合资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的全资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2021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恒福绿洲及华恒能源接受担保的范围包括其下属的分子公司。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各公司基本情况

  各公司信用状况均良好,基本情况如下:

  1、恒福绿洲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16日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龙口市龙口开发区海岱庙张

  法定代表人:刘国阳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LNG)经营及进出口,LPG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新能源技术开发;汽车配件、五金配件、燃气器具及配套设备的批发、零售;市政公用工程、化工及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不含工程安装施工);液化天然气加气设备操作技能培训;黄金制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福绿洲系恒通股份全资子公司。

  2、优化物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陈效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生鲜乳道路运输;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优化物流系恒通股份全资子公司。

  3、华恒能源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烟台龙口市龙港街道烟潍公路路南

  法定代表人:刘振东

  经营范围: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天然气【含甲烷的;液化的】、管道燃气【天然气】、石油气【液化的】、丙烯、乙烷【液化的】、丙烷的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4类1项、5类1项、8类);机械设备租赁;燃气灶具组装;燃气设施及管网的设计和安装;燃气工程的施工;燃气表、燃气报警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锅炉、燃气热水器的销售;燃气灶具及零部件的销售、维修;自有房屋租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恒能源有限公司73%的股权。

  4、通港物流

  成立日期:2015年3月 2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刘振东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4类1项、5类1项、8类);货运代理;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人力装卸、搬运、工程机械施工;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停车服务;国际、国内船舶代理;货运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玉米、大豆、小麦、大麦、高粱、矿石(不含国家限制经营的矿石)、钢材、木材及其制品、铝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石油焦、焦炭、化肥、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货物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通港物流有限公司65%的股权。

  5、一点科技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王长亮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软件服务,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通过信息软件技术从事物流服务;企业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公路物流仓储、中转基地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开发;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数码产品及耗材的批发零售;计算机网络工程,系统集成;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煤炭、尿素、化肥、石油焦、焦炭、钢材、木材、煅烧焦、铝矾土、木片、矿石的批发零售;粮食购销(依据粮食部门核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储存;蔬菜购销、储存(不含冷冻、冷藏、保鲜);豆粕、面粉销售;ETC电子设备代理销售;钢材、水泥、石子、黄沙、道砟批发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点科技系恒通股份全资子公司。

  (二)各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福绿洲、优化物流、一点科技和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通港物流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需要充分利用银行信贷支持。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稳定发展,恒通股份为上述五家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目前,上述五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来也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谨慎向银行贷款。因此,被担保方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该担保事项的风险较小。

  本事项尚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该等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5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1%。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贷款融资预计额度

  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贷款融资预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年贷款融资预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该综合授信总额涵盖了多家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计授信额度,最终结果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公司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授权办理情况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银行实际授信情况,在前述额度内决定相关项目贷款金额,并代表公司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总额度内,单次授信业务办理无需另经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授信及贷款申请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且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授信贷款事项。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发出通知,于2021年3月30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振东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为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2021年公司继续聘用和信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经核查,和信事务所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支付和信事务所2020年度150万元报酬(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是合理、公允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管14人,2021年度董事报酬为6-150万元之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其他高管人员年度报酬为6-150万元之间。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2020年度制定的经营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度薪酬合理。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93,469,723.50元,税后利润(归母)122,669,112.48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558,435.23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8,110,677.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0,891,733.59元,扣除2020年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846,722.0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98,155,688.82元。上市公司拟按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282,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42,33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该等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贷款融资预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贷款融资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授信及贷款申请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且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授信贷款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既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届董事会议案一、议案三、议案四、议案六、议案七、议案九、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三、议案十四及监事会相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发出通知,于2021年3月30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昊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监事报酬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的报酬为10-80万元之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公司2020年度内募投项目之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按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282,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42,33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93,469,723.50元,税后利润(归母)122,669,112.48元,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558,435.23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8,110,677.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0,891,733.59元,扣除2020年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846,722.0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98,155,688.8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按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282,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42,33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8名董事均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各位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办公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五、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7:30—9:00 下午14:00—17:00)

  联系人:孟令力

  联系电话:0535-3453777

  传真:0535-3453777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下转D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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