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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30版)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232版)

  (上接D230版)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以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资金投向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0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预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0621                       公司简称:华鑫股份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9,586,800.17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12%),尚余1,116,593,062.12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核心业务为证券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损益主要来自于华鑫证券。目前公司的经营格局是以证券业务为主,辅以融资租赁业务、部分持有型物业经营业务等其他业务。

  1、华鑫证券主要业务

  经纪业务:主要包括证券与期货经纪业务、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投资顾问业务等。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自营业务: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和新三板做市业务等。

  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等。

  新三板业务:主要包括企业挂牌服务、财务顾问业务等。

  此外,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华鑫证券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经深圳证监局核准,华鑫证券获得证券承销、债券自营业务资格;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华鑫证券获得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资格。

  2、华鑫证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华鑫证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资本市场形势变化,在证券行业转型升级背景下,践行“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经营战略,持续巩固和发展“速度+智能”两大能力,打磨升级以星途Starway、“N视界”高仿真交易平台、特色交易系统、引力波大数据分析系统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具有华鑫特色的金融科技产品,驱动各项业务的开展;积极推广“五位一体”机构整体解决方案,通过科技赋能推进差异化的业务和服务体系建设。华鑫证券通过AI技术实现科技赋能,较好地提升了前中后台的业务管控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使整体的业务服务能力、协同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执行效率等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华鑫证券通过“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战略的实施,在金融科技的新赛道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客户认可度,在行业竞争中也初步形成了“金融科技型证券公司”的风格特色。

  3、华鑫证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华鑫证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内外部两方面。外部方面,近年来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注册制的稳步推广实施给证券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报告期内证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交投活跃度提升,行情回暖显著,为华鑫证券业绩提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内部方面,得益于在金融科技业务上的培育和积累,以及金融科技产品对业务开展和服务提升的有效驱动等因素,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证券公司经营数据统计表(未经审计)”,华鑫证券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股基交易量、融资融券利息收入、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等多项业务指标行业排名同比提升显著。据《证券时报》报道,华鑫证券共有7家营业部进入“2020年龙虎榜百强营业部”。

  (二)报告期内证券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以及持续复杂动荡的国际局势,我国经济经受住了冲击,表现出了极大的韧性。得益于国内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内各类经济指标已经出现边际改善,中国经济在坎坷前行中稳步复苏。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内股市呈现较强的韧性,上证综指上涨12.61%,创业板指数上涨61.55%,两市股基交易量同比上涨逾50%,证券市场行情回暖显著。

  报告期内,为助推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践行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之本义,融合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的大环境及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大趋势,我国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正在从规范发展阶段转入改革发展的新时期,证券行业面临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注册制的试点及推广背景下,证券行业投行业务受益最为直接,股权融资业务迎来大年;一二级市场健康联动,市场交投活跃,经纪业务、信用业务维持较高景气度;自营业务分化显著,受供给增加、信用债违约等多方面因素的持续影响,固收类自营业务进入调整期,权益类自营表现相对良好;资管业务仍处于业务规模走低,业务结构优化的转型期。

  与此同时,证券行业内部竞争日趋激烈,行业格局结构化分化日趋明显,中小券商有待进一步探索差异化、专业化、精品化的发展道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021年1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飞乐音响已为仪电集团质押的公司股份145,818,585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仪电集团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35,168,811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均按募集说明书所示方式按时足额兑息兑付并予以公告。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完成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和公告。

  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完成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和公告。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完成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0年付息和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评估”)对公司已发行的16华证01、19华证01、19华证02进行跟踪评级,通过对报告期内债券主要信用风险要素的分析,新世纪评估给予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并评定公司债券还本付息安全性很强,给予16华证01、19华证01与19华证02债券AA+信用等级(新世纪跟踪 【2020】 100736)。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26,693.32万元,同比增长2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0,681.98万元,同比增长11.25%。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9,163.59万元,同比增长39.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28.71万元,同比增长1,002.6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20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详见3.54.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附注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详见附注6、合并范围的变更。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1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为保持公司正常运营,公司需要留存适度充裕的流动资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8,287,090.76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088,407.01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56,425,357.70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20,157,088.40元后,2020年年末可用作分配的利润为1,266,179,862.29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9,586,800.17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12%),尚余1,116,593,062.12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证券行业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机遇期。为助推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践行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之本义,融合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的大环境及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大趋势,我国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正在从规范发展阶段转入改革发展的新时期。从形势和任务层面,证券行业正面临IPO大扩容、居民理财资金迁徙以及国际化带来的发展机遇,证券公司有望迎来发展的新阶段。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坚持“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差异化发展道路,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在经纪、两融业务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组建、培育量化投资和固收类自营团队,逐步做大自营业务,着力推动资管业务向主动管理转型发展,积极展业债权融资业务,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近三年盈利水平

  单位:万元

  

  2、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进一步聚集资源,聚焦主业,专注证券业务发展,力争发展成为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型证券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取得证券承销、债券自营、场外期权二级交易商等多项业务资格,未来随着各项业务的开展,华鑫证券业务和收入结构有望持续优化,相关业务资金需求较大。

  (四)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原因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287,090.76元,其中因处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 股权后公司对其丧失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合并报表中进行相关会计处理,调整的合并净损益为210,609,002.07元,该笔损益无实际现金流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4.24%,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59.41%,短期借款余额343,563,698.63元。为保持公司正常运营,公司需要留存适度充裕的流动资金,公司适度降低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等用途。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和分配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14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93人。

  2019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5,723.40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8,673.72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042.76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2家。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035.62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次。

  (3)行政监管措施:9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陆士敏(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超过 25 年,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李倩(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 15 年,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均具备相应执业胜任能力。

  根据众华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李文祥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文祥,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5 年,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执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陆士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倩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与众华所协商,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 13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25 万元,合计 157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向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众华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众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提议聘任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实,众华所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工作规范,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能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按时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关于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1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要求,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1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保持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资融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融资融券款、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055.32万元,截至2020年度,各项减值准备余额20,993.92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以上数据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变动金额为增加4,055.32万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4,055.32万元,减少公司净利润3,041.49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2020年度共冲回减值准备15.12万元,主要为融资融券规模下降所致。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资融券减值准备余额为1,699.53万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20年度共计提2,707.59万元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股票质押业务、约定购回业务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2,707.5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3,256.50万元。

  (三)应收融资融券款

  由于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持续下降,未及时补充担保品,导致违约后平仓,该金额从融出资金及应收利息科目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2020年度共收回501.7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融资融券款坏账准备余额为2,940.27万元。

  (四)应收款项

  2020年度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1,864.5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6.53万元;长期应收款-应收租赁款在评价资产风险状况后计提拨备1,788.0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3,097.6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信用减值准备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1-01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为规范公司治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李军先生、赵知宇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俞洋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由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在涉及关联董事的事项中,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5、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2021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2021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2020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

  

  2、公司2020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3、公司2020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三)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3、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另,2021年2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适应业务发展对办公场所的需求,向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承租上海市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3-4F、5-9F及16-17F整层物业用于办公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法人

  1、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2、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四平路419号5楼-6楼

  法定代表人:陈靖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商务咨询,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42号3号楼1102A室

  法定代表人:龙乔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下转D2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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