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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8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拟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现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19年与本行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10月1日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0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海良,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程海良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程海良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新,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马新201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马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少东,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陈少东1993年加入毕马威香港,2000年开始常驻中国内地,拥有超过20年的审计经验。陈少东从2018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陈少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本行就本项目向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支付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1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费用人民币4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无变化。该费用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同意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行聘请其分别作为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本行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本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行聘请其分别作为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本行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本行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对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相关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4名。

  4. 本行董事长郭少泉先生、行长王麟先生、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孟大耿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 除特别说明外,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7. 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8. 本报告摘要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摘要中使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9. 本公司已在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二、本行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业务

  本行成立于1996年11月,总部设在山东省青岛市,前身是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本行经过多年积累,在公司治理、风险管控、IT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已经形成“治理完善、服务温馨、风管坚实、科技卓越”的发展特色。2015年12月,本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9年1月,本行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行向客户主要提供公司及个人存款、贷款、支付结算等服务和产品,通过零售银行、公司银行、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板块驱动发展,形成坚实的客户基础,塑造特色鲜明、高质量发展的新金融业务模式。本行业务发展立足青岛,辐射山东。报告期末,已在济南、烟台、威海等山东省主要城市设有15家分行,分支机构总数达到147家。本行子公司共有2家:2017年2月,本行发起设立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银金租”),本行持股占比51%;2020年9月,本行发起设立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银理财”),为本行全资控股。报告期末,本行员工人数超过四千人。

  报告期末,本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位居省内银行业前列,资产总额4,598.28亿元,负债总额4,289.21亿元,资本充足率14.11%,不良贷款率1.51%,比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报告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24.5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公司合并数据。本行不存在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注: 1.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提高0.29个百分点,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本行于2017年发行境外优先股,因此在计算本期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除了本期发放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优先股的影响。

  2.每股分配股利,系指分配给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股利,2020年每股分配股利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客户贷款总额和客户存款总额的结构详见年度报告“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四、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4.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

  5.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2018年期初总资产为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余额,2019年期初总资产为采用新租赁准则后余额。

  6.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7.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平均生息资产。

  8.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9.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包含本行代扣代缴的所得税。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本行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

  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本行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公开发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1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资产总额4,598.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62.05亿元,增长23.07%,保持较快增长;

  (2)客户贷款总额2,067.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9.52亿元,增长19.65%,持续快速增长;

  (3)客户存款总额2,722.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94.41亿元,增长27.93%,持续快速增长;

  (4)营业收入105.41亿元,比上年增加9.24亿元,增长9.61%,实现稳步增长;净利润24.53亿元,比上年增加1.18亿元,增长5.0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94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增长4.78%;

  (5)不良贷款率1.51%,比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资产质量稳步改善,拨备覆盖率169.62%,比上年末提高14.5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11%,比上年末下降0.65个百分点。本公司严控风险加权资产规模,在业务较快发展并赎回22亿元二级资本债的情况下,实现资本充足率基本稳定;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59%,比上年下降0.09个百分点,主要是本公司业务发展,资产规模增加,平均总资产同比增长较快;

  (7)基本每股收益0.42元,比上年增加0.0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6%,比上年提高0.29个百分点,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1.2经营管理主要工作

  (1)强化担当新作为,打赢防疫攻坚战。面对新冠疫情冲击,本行坚守金融服务主阵地,扎实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创新金融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全力支持实体经济恢复与发展,有效维护区域经济稳定。报告期内,本行向受困企业、防疫相关企业发放贷款253笔,金额共计166.75亿元。与此同时,本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办公场所与营业场所疫情防护,坚持防疫工作常态化,报告期内,本行业务经营有序开展,未出现疫情防护问题。

  (2)业务提升成效显著,开展管理提升。报告期内,本行启动“提升计划2.0——业务、管理双提升”,在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开展以科技赋能发展、业务审批转型、运营管理优化为主线的各类管理改进举措,全行业务取得高效和高质量发展。其中,本行存款业务实现强劲增长,青岛地区市场份额持续提高,山东省内影响力全面提升。客户存款总额突破2,700亿元关口,达到2,722.31亿元,全年增加594.41亿元,增长27.93%,增幅达到近十年同期新高。

  (3)线上线下一体化,零售活客见实效。零售业务继续围绕客群做文章,线上线下双向引“流”,实现联动营销。通过深挖客户需求,下沉服务重心,实现零售客户数量与质量双升。充分发挥信用卡业务桥梁纽带作用,线上发掘客户,厅堂深度营销,本行信用卡累计发卡已超200万张。服务掘金项目不断深化,提升厅堂一体化服务营销能力,千元以上有效户、手机银行签约等活跃客户数量提升明显,信用卡交叉销售率达到70.64%;持续快速迭代手机银行等“线上营业厅”,丰富产品功能,深度绑定线下客户。

  (4)经营客群强基础,批发协同结硕果。围绕“双基”战略和“结网”工程,本行持续提升基础客群贡献和客户服务能力。通过客户分层,实现客户经营的“精细化”管理,持续夯实基础客群。通过完善基础产品和基础服务,创新完善产品体系,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客户粘性。报告期末,本行公司客户达到19.82万户,增加2.59万户,增幅达到15.02%。金融市场业务强化协同效应,在保持投资总量和投资效益提高的同时,持续压降非标资产,优化投资结构,通过债券承销和债券投资,实现派生存款超过260亿元。

  (5)理财子公司开业,集团化格局初成。报告期内,青银理财正式开业,发布全国首款理财产品直销移动客户端和全新“璀璨人生”系列产品。作为区域性法人银行,本行全资设立理财子公司,有助于本行扩展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是本行综合化经营和集团化布局的重要一步。理财业务盈利能力强劲增长,报告期内实现理财产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0.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4%,占本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近六成。

  (6)三化共同驱动,科技引领发展。报告期内,本行深入推进经营管理的移动化、线上化和数字化,以科技引领业务发展。推出企业手机银行、个人手机银行5.0版;率先实现全网点5G布局,开启“5G+生态”智慧银行旗舰支行;搭建鹰眼360智能风险监控平台,实现风险实时智能管控;国内信用证等多项业务完成线上布局,为深化业务转型积蓄力量。

  (7)风控能力稳步提高,资产质量显著改善。持续提升风险控制能力,重塑操作流程,精简优化手续;推行平行作业,建立业务审批预沟通机制,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夯实“三查”管理基础工作,完善授信后督察机制;探索推行统一授信,统一风险偏好、统一审贷标准,提升集团风控能力;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提升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能力,全年累计现金收回各类风险资产9.23亿元,实现历史性突破;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0.14个百分点,资产质量改善显著。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行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大变化。

  3.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本行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主要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及其主要原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本行不存在面临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况。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无需因此进行追溯重述。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行全资子公司青银理财于2020年9月16日成立,并已纳入本行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21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根据相关法规,本行无需对2021年1-3月经营业绩进行预计。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青岛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因相关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已超过其所持股份的50%,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对其派出董事蔡志坚在董事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本次会议由郭少泉董事长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0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0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33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5.81亿元;

  3.已于2020年9月19日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4.97亿元;

  4.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80元(含税)。H股的股息将以港元支付,适用汇率为年度股东大会上宣布派发股息当日前五个工作日(含年度股东大会举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5.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本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A股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费用合计510万元人民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同意以下事项: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由15人组成,其中非执行董事6名、执行董事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周云杰、Rosario Strano(斯特拉诺)、谭丽霞、Marco Mussita(穆希达)、邓友成、蔡志坚

  执行董事候选人:郭少泉、王麟、刘鹏、吕岚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张思明、房巧玲、Tingjie ZHANG(章汀捷)、邢乐成、张旭

  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新当选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核准,任职自其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起生效。连任董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优势,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本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参照市场惯例,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并批准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1.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1)在依照下文(2)所列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

  “有关期间”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a)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b)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c)本行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2)授权董事会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以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本行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

  (3)授权董事会:(a)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分配的股份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发售;(b)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行的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作出必要的修订;(c)审议批准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前述发行有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d)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注册资本的增加;(e)决定与前述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相关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期间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询。

  十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意见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云杰先生,54岁,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周先生于2015年4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于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海尔集团总裁、董事局副主席,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周先生现任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88139)、青岛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周先生曾任海尔集团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首席市场官、轮值总裁等职务、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Rosario STRANO(斯特拉诺)先生,57岁,意大利巴里大学法律专业本科。

  STRANO先生于2012年4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于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中国发展项目总负责人。STRANO先生曾担任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集团首席运营官、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人力资源总监、国际子银行事业部人力资源及组织管理部部长等职务。

  谭丽霞女士,50岁,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在职攻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高级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

  谭女士于2012年4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于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海尔集团执行副总裁。谭女士现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88139)董事长、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300143)董事长等。谭女士曾任海尔集团海外推进本部长,海尔集团首席财务官,万链共享领域平台领域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690)副董事长。

  Marco MUSSITA(穆希达)先生,61岁,意大利威尼斯大学东方文学与语言专业学士学位。

  MUSSITA先生于2011年9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于2016年9月至今担任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监事。MUSSITA先生现任欧玛(中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密凯加(青岛)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凯恩斯橡胶有限公司董事。MUSSITA先生曾任意大利商业银行(现称ISP)上海分行副总经理及东京分行副总经理等职务。

  邓友成先生,49岁,同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审计师、高级咨询师、会计师。

  邓先生于2018年5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于2019年7月至今担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邓先生现任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等。邓先生曾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蔡志坚先生,42岁,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特许会计师专业荣誉文学学士学位。

  蔡先生于2016年10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于2016年1月至今担任尚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同时,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蔡先生于2019年11月至今担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全资拥有的科技创新平台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顾问委员会委员,于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囚人士教育信托基金投资顾问委员会委员。蔡先生亦担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二届特邀副会长、大湾区共同家园青年公益基金副主席、东盟金融创新网络董事等。蔡先生曾任瑞银集团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家族办公室亚太委员会委员、花旗集团投资银行板块中国首席战略官、AMTD International Inc.董事等职务。

  郭少泉先生,58岁,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郭先生于2009年11月加入本行,担任党委书记;于2010年1月获委任为本行执行董事、董事长。郭先生曾任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及天津分行行长等职务。

  王麟先生,57岁,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王先生于2011年7月加入本行,担任党委副书记;于2011年9月获委任为本行执行董事,于2012年3月获委任为本行行长。王先生曾任招商银行总行公司银行部及养老金金融部总经理等职务。

  刘鹏先生,40岁,牛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刘先生于2011年1月加入本行,于2019年8月获委任为本行副行长。刘先生现任本行全资子公司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先生曾任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兼金融市场事业部总裁等职务。

  吕岚女士,56岁,南开大学社会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吕女士于2010年8月加入本行,于2010年8月获委任为本行董事会秘书,于2016年10月获委任为本行执行董事。吕女士曾任招商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等职务。

  张思明先生,50岁,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计算机科学专业文学学士学位。

  张先生于2017年5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张先生曾任中国平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顺丰速递(集团)有限公司IT架构规划总监,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房巧玲女士,46岁,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

  房女士于2018年5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1999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房女士现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Tingjie ZHANG(章汀捷)先生,49岁,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章先生于2020年2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0年7月至今担任Auster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董事总经理。章先生曾任洛希尔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洛希尔财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联席主管、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邢乐成先生,58岁,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

  邢先生于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山东省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济南大学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山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等。邢先生曾任济南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济南管理科学院院长、将军控股公司总裁、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807)董事长、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509)董事长、济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和金融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张旭先生,52岁,武汉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教授。

  张先生于1993年7月至今任教于青岛大学,现为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先生现任青岛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青岛市委员会副主委,九三学社中央经济专门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山东省委经济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发展经济学分会理事,青岛市金融学会副会长,青岛市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青岛发展20人论坛专家。张先生曾于2006-2015年担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外部监事。

  就本行所知,截至本公告日期,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且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事会中兼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本行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青岛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本次会议由杨峰江监事长主持,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0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0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同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同意以下事项:

  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各3名。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股东监事候选人:何良军

  外部监事候选人:郝先经、姜省路、卢昆

  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职工监事将由本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本行将另行公告。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询。

  十、 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询。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良军先生,48岁,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何先生于2019年10月获委任为本行股东监事,于2007年4月至今担任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何先生现任青岛海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南京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等。何先生曾任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区业务经理、市场部主管等职务。

  郝先经先生,56岁,辽宁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

  郝先生于2009年9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总裁、合伙人,于2015年2月至今担任山东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于2017年4月至今担任济南信永中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郝先生还担任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郝先生曾任山东中和正信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姜省路先生,50岁,山东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

  姜先生于2015年1月至今担任山东蓝色经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昱林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姜先生还担任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姜先生曾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

  卢昆先生,42岁,中国人民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水产学博士后,教授。

  卢先生于2007年进入中国海洋大学工作,目前担任中国海洋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英国朴茨茅斯大学蓝色治理中心高级研究员,英国朴茨茅斯大学蓝色治理中心驻中国交流大使。卢先生还担任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渔业经济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山东省应用统计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山东省海洋经济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智库专家、青岛市政府办公厅绩效考评专家等。卢先生曾任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人民政府挂职副市长等职务。

  就本行所知,截至本公告日期,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且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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