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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1-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自身核心业务、收缩非战略性业务,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核心主业包括移动终端产品业务和智能制造业务。

  (一)移动终端产品业务

  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包括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结构模组、塑胶结构件及结构模组、AR减反射镀膜产品等,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手表手环、AR/VR等智能穿戴设备、电视及车载中控屏等。随着5G手机等电子产品以及汽车大尺寸车载中控屏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产品市场空间依然很大。

  (二)智能制造业务

  智能制造业务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定制化非标产品的生产研发和完整工艺流程的配套服务,例如高精密的检测组装设备,自动化产线的改造与升级等软硬件产品与服务。公司将针对不同的业务、产品和客户结构,不断调整经营战略,优化资源配置,继续发挥在智能制造的优势和实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虽受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和新冠疫情等因素的持续影响,但中国经济表现出了足够的韧性,经济总量突破百万亿元大关,GDP同比增长2.3%,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3.08亿部,同比下降20.8%,但5G手机国内市场出货量,较去年同期5G手机出货量1376.9万部相比,大幅增长至1.63亿部,占同期国内手机市场总体出货量的52.9%;Gartner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电脑出货量达到2.75亿台,比2019年增长4.8%。虽公司所处的3C消费电子行业在报告期内出现整体下滑,但随着5G手机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以及在家办公、在线教育导致的笔记本、平板等电子产品需求的增长,消费电子的景气度将会重回高点。根据IHS Markit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约为7,650万辆,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汽车销量有望进一步增长,且随着汽车智能化、电子化的程度提升,大尺寸车载中控屏的市场及行业规模将持续扩大。

  2020年,虽受疫情影响,但在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经营业绩总体向好,全年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实现营业总收入95.9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7亿元,同比增长112.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266.75万元,同比增长102.27%。总负债从2019年底的95.05亿元降低至66.03亿元,同比降低30.53%,其中长期借款下降3.2亿元,短期借款下降8.84亿,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下降5.09亿元,其他应付款降低9.8亿元,资金流动性压力得到缓解。

  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核心主业,调整非核心业务,盘活存量资产,加速回笼资金,确保公司可持续良性发展。

  公司在2020年间陆续完成了苏州捷力、福清福捷和硕诺尔等公司的股权处置,其中,于2020年7月已收到苏州捷力的全部交易款项,交易全部完成;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了公司持有的福清福捷全部股权的转让,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目前其财务资助的剩余款项正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于2020年4月完成硕诺尔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目前正在按照协议约定推进剩余股转款的支付。

  南京德乐股权处置项目,根据已签署的100%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完成51%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目前公司正在根据补充协议条款积极推进剩余股转款的支付及后续相关工作;3D盖板玻璃研发生产项目的部分资产处置,公司已与鼎恩合伙企业、精卓科技和精卓技术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现金出售、租赁和资产对价入股为主要合作方式,截止本报告披露日,3D盖板玻璃资产现金部分1.08亿元已经收到,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进落实资产交割及增资入伙有关事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

  1 移动终端板块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上涨4.3%,主要受并表子公司中晟精密毛利的贡献,以及关停盖板玻璃对成本的降低,从而使2020年毛利率有增涨。

  2 智能制造板块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上涨17.63%,主要受2020年销售产品结构变化,有确认部分国外线体服务费收入,以及加强制造费用、人工成本等管控措施,从而使2020年毛利率有增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模型,并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调整说明: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资产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调整为通过“合同履约成本”核算,对年初存货及留存收益等金额影响较小,故未对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3)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7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31户,增加8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1-025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是余瑞玉。截至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较上年增加8人。在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2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45,626.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0,357.8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881.46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64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史文明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栗志强近三年未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史文明

  199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的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栗志强

  201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0月起在本所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无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顾春华

  200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5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事前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专业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其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1-026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日期和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1-028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胜利精密”变更为“*ST胜利”,股票代码仍为“00242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0日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0519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95,213,663.8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162,149.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667,538.8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58,009,790.00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4.3.7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14.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4.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且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1-029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关联董事杨金元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苏州普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强电子”)发生购买产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销售产品等日常交易,预计2021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普强电子发生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228万元,发生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9,214万元,合计人民币33,442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苏州普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爱民路2号

  法定代表人:叶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3,3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724577722

  经营范围:研发电子材料、无线产品;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金属精密结构件)、数码设备外壳(喷涂工艺);销售:导电涂料、电子材料、新能源新材料、无线产品、机械设备、非危险性化工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普强电子总资产为21,313.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0,144.8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103.42万元,净利润2,412.8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普强电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5%股权,鉴于公司董事杨金元先生兼任普强电子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普强电子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关联董事杨金元先生需回避表决。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日,普强电子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如期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普强电子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普强电子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普强电子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保障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均在双方的经营范围之内,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经事前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以2020年实际发生额为依据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且定价参考市场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1-02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徐洋先生和刘金先生、独立董事黄辉先生和张雪芬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黄辉先生、张雪芬女士及原独立董事黄鹏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595,213,663.82元,营业利润397,874,830.0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162,149.35元,基本每股收益0.114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8,717,458.2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188,346,403.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58,009,790.00元。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虽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7,162,149.35元,但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69,636,607.21元,不满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同意拟不对2020年度利润进行分红,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477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479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5:0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听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14.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且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公司2020年各项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的表现共同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自查,总结经验,完成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工作,未来公司将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苏州普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买产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销售产品等日常交易,预计2021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杨金元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江南银行、安徽省农商行、徽商银行、大华银行等银行申请合计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即期与远期外汇结售汇等授信内容,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高效、有序的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双方合作关系等因素决定具体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银行;同时,董事会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决定使用授信额度,并签署在授信事宜中产生的各项法律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1-027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金旺路6号1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4月16日下午16: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李蕴桓

  电话号码:0512-69207200

  传真号码:0512-69207112

  电子邮箱:zhengquan@vicsz.com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6   投票简称:胜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日20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1-023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3月30日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监事会在2020年度的工作成果,体现监事会忠诚、勤勉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增发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切实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结果以及相关人员在本年度的考核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与苏州普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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