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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玉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7,938,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后,李玉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7,938,46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

  ● 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46,3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9%,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43,739,669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8.20%。

  一、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展期的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玉池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玉池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朱逢学、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兴投资”)、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荣投资”)、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远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中曼控股所质押股份未来半年及未来一年内到期的情况。

  中曼控股所质押股份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143,739,66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8.20%,占公司总股本的35.93%,对应融资本金余额为8亿元。

  中曼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出售资产等,将根据上述资金来源妥善安排款项偿付。

  2.中曼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中曼控股目前存在较高比例的股份质押,中曼控股资信情况良好,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在质押期间,若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中曼控股将采取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此外,中曼控股将采取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等措施,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李玉池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1-018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信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分别持有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石油”)13,131,428 股、8,754,284股(合计持有 21,885,712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2.19%(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12 月 26日披露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信远于 2020 年12 月 31日至 2021 年 3月3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3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红杉聚业于2020 年12 月 31日至 2021 年 3月3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754,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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