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400.00万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864.00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注:熊进光和王春业的薪酬为2020年度任职独立董事应发薪酬,不包括未任职期间应发薪酬。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中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丁建峰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丁建峰先生和关联人丁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荆斌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董事荆斌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丁冰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董事丁冰先生和关联人丁建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徐国伟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董事徐国伟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2020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熊进光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熊进光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王建国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王建国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王春业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乔玉良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梁秋鸿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关联人丁建峰先生和丁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虞中奇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

  本议案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晨光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晨光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晨光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刘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及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工作;拟聘任徐国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相关工作;拟聘任梁秋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研发相关工作同时兼任董事会秘书;拟聘任丁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市场、销售相关工作(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四名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刘国华先生、徐国伟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副总经理候选人的简历

  1、 刘国华先生简历

  刘国华先生,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7月至2010年3月,担任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10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国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560,000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徐国伟先生简历

  徐国伟先生,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采购部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生产部经理。

  徐国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40,000股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梁秋鸿先生简历

  梁秋鸿先生,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梁秋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丁洁女士简历

  丁洁女士,女,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3年7月至今任公司销售中心运营部总监。

  丁洁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400.00万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864.0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徐达理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监事徐达理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监事孙志中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孙志中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8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3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0]1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474,773,922.86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14,773,922.86元,定期存款余额460,000,000.00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湖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详情参见2020年8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6,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详情参见2020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为318,135.81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表1:

  编制单位: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5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4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6,376.5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6.8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039.12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386.62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991.79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3年无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涉及人员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家文,1998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挂牌公司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佳莉,201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6家,挂牌公司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收费15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收费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审阅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较为适合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第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进行增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3 月 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下午 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 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 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 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4月16日 9:00-16:00 办理。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与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

  联系人:梁秋鸿

  联系电话:0792-3661111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5399                           公司简称:晨光新材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数18,400万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864.00万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安全环保为前提、以提质增效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致力于功能性硅烷全产业链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探索出了一条以循环经济发展功能性硅烷产业的特色路径。

  公司主营产品按照不同的官能团及结构分为氨基硅烷、环氧基硅烷、氯丙基硅烷、含硫硅烷、原硅酸酯、甲基丙烯酰氧基硅烷、乙烯基硅烷、烷基硅烷、含氢硅烷等,广泛应用于复合材料、橡胶加工、塑料、粘合剂、涂料、建筑防水及表面处理等领域。

  2、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和根据市场行情合理备货相结合的模式。公司在月末召开生产计划讨论会,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和预计开发订单确定次月生产计划,按计划组织生产,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包括乙醇、氯丙烯、烯丙基缩水甘油醚、硅粉等原材料和其他辅料。采购部按照生产实际需求为依据,结合原料库存量及到货周期,制定当月采购计划,采购部分析市场信息,根据“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原则,保证为公司产品生产提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供应及时、货源稳定的原材料和辅料。

  同时公司持续强化对供应商管理评审的体系建设,目前已建立了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新原料引入、供应商遴选、采购流程等各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保证材料质量和供应链运转。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的规模、供应半径、订单反应时间、供应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环境安全控制能力、资信程序等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对供应商业绩定期评价,建立相关档案。公司认真甄选合格供应商,定期复核采购情况,价格和数量随市场价格和订单而定。

  (3)销售模式

  公司设置销售中心,下设内销部、外销部及运营部,内销部和外销部开展相关产品销售工作,运营部主要负责客户、订单和市场等相关信息管理工作。公司在保证老客户稳定合作的同时,通过行业会议、行业展会、客户拜访、客户介绍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和新客户开发。公司的产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公司直销客户分为生产厂商和贸易商。公司对生产厂商和贸易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在销售政策上不区分客户类型是生产厂商还是贸易商,两者定价模式、信用政策、收入确认原则均一致。

  3、行业情况

  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国内外经济形势振荡,公司管理团队积极应对,灵活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充分利用公司技术优势,保证了公司平稳向好的运行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实现营业收入74,621.25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608.67万元。2020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季度,公司有序推进疫情后的复工复产,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根据自身实际防疫情况分阶段复工,统筹安排分、子公司防疫工作,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二季度努力降低因国外疫情给境外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抓住市场窗口期机遇。三四季度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业绩。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621.25万元,同比增长8.1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608.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3,397.51万元,较年初增长154.12%。

  公司在保持原有主要产品产销量同比增长的同时,公司继续做好对功能性硅烷产业链的延伸研发工作,增加了功能性硅烷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有力支持了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公司各项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相比没有明显变化,研发项目处于有序推进过程中,外部生产经营环境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公司在确保各主营产品安全、稳定生产经营的同时,全面深入开展了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强化绩效责任并落实奖惩,促进子公司、车间及部门科学调控生产及消耗指标,通过技改技措、工艺改进等方式降低车间整体运行费用,实现生产各环节连续、高质、高效运行。全面梳理公司内部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列示如下: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