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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麦克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鲍麦克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已实际为鲍麦克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浦江高科技园支行申请6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4名董事表决通过此项议案,1名关联董事张学阳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为鲍麦克斯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鲍麦克斯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498 号14 幢 22301-103 室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注册资本:7692.3万元

  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电力电子、电机与控制、机电一体化系统产品及其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应技术咨询、管理咨询、自有技术成果转让(以上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表中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0年9 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鲍麦克斯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鲍麦克斯在银行申请的6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具体贷款事项由贷款方向银行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的规定,被担保方鲍麦克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12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600万元。

  六、备查资料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浦江高科技园支行申请6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学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1-004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1-005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及决策支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成员:郑春美女士、方力先生、郭月梅女士

  主任委员(召集人):郑春美女士。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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