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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制度全文)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2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主要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长有权审批在经审计的净资产10%额度以内的对外投资事项。为进一步规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事宜,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拟在董事长原审批权限内,按会计年度统计对外投资额度,即: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范围内,行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授权期限为2021年度。超过上述额度的对外投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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