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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43版)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医疗”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璇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0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20年度全面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市场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本着积极稳健原则,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进行编制,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同意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均按各自所任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2020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内控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对内控制度的修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内控制度的修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并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报告,展现了公司在经营、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践和成效,反映了公司在回馈股东、保障员工权益、科技创新、抗击疫情等方面所做出的实践和努力。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7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医疗”或“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558,256.1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91,068,592.07元,母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106,859.21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9,806,350.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5,139,2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38,996.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0.4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需求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9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06号文《关于同意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55元,募集资金总额882,02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8,040,363.48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989,13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A1205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投项目投入为69,675,851.77元,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金额572,536,146.4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710.17元,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3,460,533.86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66,235,962.0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账号643116116)。2021年2月9日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账号20030010000002713)转入自有资金账户1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739,828.2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爱博医疗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爱博医疗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博医疗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0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爱博诺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简称“爱博烟台”)、北京爱博昌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爱博昌发”);

  ●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500万元。其中,对爱博烟台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对爱博昌发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担保余额;

  ● 本次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2021年度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医疗”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爱博烟台和控股子公司爱博昌发建设需要,公司拟为其2021年度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500万元。其中,对爱博烟台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对爱博昌发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解江冰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爱博烟台

  

  2、爱博昌发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为控制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扩张需求。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项目建设需要对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进行预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授权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余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1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D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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